第一章
如水
我可以给你讲述一个故事。
夜晚,盘旋的月亮飘荡在紫灰的半空,车窗外的冷雨簌簌飘落,像银色的幽灵隔着一层挡风玻璃往车内窥视。
一身黑衣的女人侧头端详着窗外的夜色,她的右眼角被染成了枯萎花蕊那般的橘色。
她的丈夫王智标死了。
他在昨天夜里驾驶一辆7系奔驰轿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在下高速变道的时候被一辆疾驰而来的泥头车撞至跌落山崖,肇事司机报警后警方迅速到达现场,那辆面目全非的奔驰车被拉上来的时候,车内的主人已经不治身亡。
作为本市知名的大企业家,王智标的死因至今未被公开,因为经过调查,我面前坐着的穿黑裙女子名叫胡适朋,是王智标结婚两年的妻子,她在两个月前为自己的丈夫购买了一份巨额人身意外险,她是最终的受益人。
我是警察,奉命追究我对面坐着的女子。
今夜的月亮特别圆,我看见黑色的大树奔跑过车尾,而银白色的月光即随其后。我们的头顶是漫天光亮,月光如同茶壶倾倒在桌面上的茶水,银粉铸成的星河如女子的裙裾。
胡适朋坐在我对面,表情木然,身体散发幽香。
一个小时以来她很安静,一种慢悠悠的死寂在车厢里弥漫开。今天晚上她本要去巴塞罗那,但是我出现了。
她有不在场证明。
但我还是看见了藏在她肩膀后面那一双滴血的双眼。
司机老刘坐在驾驶位上抽烟,我扣住她的手腕把她拽进车里。
“胡女士,请跟我们去一趟分局。”我说着老掉牙的台词,眼睛很难不往她身上瞟。
她的嘴很漂亮,黑眼睛阴郁而有神。
这个女人很美。
现在她轻轻闭上了眼睛,似乎在邀请我借着月光好好欣赏她的脸。
我很乐意欣赏她的脸。
刚才我们交谈过了,你知道,说话的时候我从不看着别人的眼睛。她身上有一股玫瑰香水的味道,起初很淡,后来她撩了撩头发,仿佛便于我闻见更浓的香水味。
后来黑暗骤降,今天的晚霞还没有出来过,顷刻间便是月色如水。
我盯着双眸紧簇着眼窝的她,并且从她浑身的自在劲儿我能知道她的眼神本来是尖利的,只不过她巧妙地用一层柔和隐秘住了那些东西。
她的黑发光亮如绸缎,再加上说话时那轻飘飘的语气,很难不让一个男人为之着迷,并且我注意到她在说出每句话之前总是停顿一小下,似乎是一种不确定或是追问。
她的神情是那么的忧郁,语言的间歇又是那么多,仿佛她说的是一些其他种族的她并不熟悉的语言而畏惧犯下一个语法错误一样,所以与她交谈总让我感觉我是在和一位刚刚学会汉语的外国妇人交谈。
此时我仔细地盯着她合上的眼睑。
我看见深金色的暗影深嵌进她的眼窝,眼底泛着睫毛低垂而纤细的阴霾,而那两条带有弧度的眉毛略浓地镀上了月色。
脸颊毫无血色,即使是月光也没能让她的脸颊看上去暖和一些,但是嘴唇又是那样饱满而鲜红,不得不说,她就像鬼魅那般神秘而妖艳。
我看了她一刻钟左右,看过了她身上扣好的每一粒纽扣,还有丝绒裙子精致的蕾丝边角。
她穿着一双暗红的鞋子,鞋子略带一些跟,怪不得她迈开那双迷人的腿的时候会发出那样清脆的声音。
最后我得出的结论是:她像是一个凶手。
不管是她的山根到鼻梁骨还有狭窄幽深的眉间距、黑黢黢的眉毛和深陷的眼窝,都可以得出这个结论。
我掏出一支烟叼在嘴里,拿着火机把玩,身子往后靠在椅背上,大腿交叠,皮鞋里面好似进了沙子,很不舒服,我想是因为今天上午去了沙滩的原因。
我活动活动了脚脖子,继续打量胡适朋。
我的右眼眯缝着,只不过这次我在思考她的乳房到底是什么形状的,有过一个丈夫的女人的“命运通道”是否依旧性感而勾人……总之,我看了一眼右手腕的表:3:14分,现在是下班时间,我总可以在这个时段想点让我快乐的事而不受谴责。
但是睡意马上席卷我的脑海,几次想要点燃嘴上的那根烟都没有成功。
后来我的烟掉在地上,我昏死般地睡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是5点左右。我竟然斜着躺在了座椅之下的脚踏垫上 。
身上暖融融地盖着她的黑色羊绒大衣,我的头很疼,但还是急着先伸手往前面乱抓一通,幸好,抓住了她的腿。
我放心了,还真怕她会跑掉,我用手机的手电筒照向她的脸,发现她的睡相静谧而美好。耳边是她均匀的呼吸声,看来我的触碰并没有使她惊醒。
我关闭了手机里的手电筒,把手机揣进了口袋,同时抓着她小腿的手缓缓减力,随后慢慢沿着她的腿往上抚摸,丝袜没有阻隔她身上散发的那股热情,我勾起了嘴角。
在我以为就要触碰到大腿的时候,突然一只微凉的手有力地扣住了我的手腕。我一惊,心想她的力气还蛮大,我尴尬地收回了那只想要作乱的手,扶着座椅的把手站起来重新坐下。
我的心跳得很快,等待她开口骂我“混蛋”、“色狼”什么的。
可是让我奇怪的是,她什么也没有说。
车内的空气再次回归了静寂,我微微喘着气坐得端正。
我把那件黑色的羊绒大衣重新盖在了身上,大衣主人那股好闻的气味无声地充斥了我的鼻腔,我抱着歉疚和对自己的恶心,在黑暗里睁着眼睛。
现在是冬天,并且如水的月儿也打上了一层霜。
但是我知道不管天气多冷,还有两个小时左右,天就要亮了。
第二章
旧友
到达月亮湾警察局的时候是早上5:26分。我远远看见几名干警手握纸杯,穿梭在警局的一楼。
车子停稳,我把女人扶下车,跟司机道了一声谢便带着女人快步走进警局。
走了两步我回头:发现她并没有跟上来,而是在原地蹲下,上身蜷缩在膝盖上,额头渗出细密的汗液。
随后她痛苦地捂着腹部,冷汗打湿了她的鬓角。
当120救护车停在警局门口的时候,**笑着拍了拍我肩膀,说你小子真行,让你接个人你把人家接去了医院。
我苦笑,看她捂着的部位可以判断很大几率是得了阑尾炎。我叫了小周过来,这个刚从警校毕业的新兵蛋子整天嚷嚷着要活干,这不,等待他的第一个任务是访问死者家属。
小周名叫周博海,名字起得挺大,却长着一张女性化的漂亮脸蛋,大眼睛黑皮肤,不过人倒是挺机灵。
我和**看着他耀武扬威地开上他的那辆黑色本田,他穿着卡其色皮夹克的样子滑稽极了。
“小周这孩子怎么样?”**接过我递上的烟,我赶忙掏出火机帮他点燃。
“不错,人挺机灵的,李局。”我也点了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
“你好好调教,这是个好苗子。”**说。
我应和着点了点头,**转过身走出几步,又转回身说:“王智标的老婆长得这么漂亮,以前怎么没见过?”
“哦,她和王智标是二婚,二婚。听说这女的还是小三上位。”我赶紧说。
**点了点头,随即问:“昨晚她是要去哪儿?巴塞罗那?”
“对,说是她的朋友在西班牙,要去给朋友庆祝生日。”
“丈夫刚死,就去给朋友庆祝生日。”**皱了皱眉。
“放心**,这个案子我一定全程跟进,争取早日破案。”
**缓缓地看了看我,点了点头。
来到办公室,我拿出牙具和洗脸毛巾,快速地洗漱,报警的人员和几位目击者随后到,办公室的小琴和小刘负责做笔录。
我踱步到办公室的窗前,把两扇干净的窗子打开,让冷风徐徐吹进来,洗漱过的口腔还残留着些许薄荷味儿,我张开嘴巴,让风吹进凉飕飕的嘴巴。
远处的日出犹如咸蛋黄,海面与泥滩交映,就好像妻子今年做的月饼那般颜色潋滟,正当我想要细细欣赏一下这美景的时候,传真机突然响了。
传真机吐出一页纸。
那是胡适朋的个人资料。
胡适朋是王智标的第二个老婆,也就是我接回来的那个美人,现在躺在医院急症室里的那个女人。
我把纸拿在手里看,当我瞥到胡适朋的母亲那一栏的时候,久久的震动让我的指尖战栗,因为上面用宋体明白地写着:薛燕。
我随后仔细地把胡适朋的资料看了一遍。
我掏出手机,把这页纸拍了下来,同时我再次确认那两个字:薛燕,没有错。父亲那一栏是:胡若斌,这都没有错。
操。命运如此令人感怀。我心想。
耳边传来小蒋穿着皮鞋走路的声音。
“刘队早。”傻瓜一般的小蒋带着浓重的乡音向我问好,而我的视线却永远顺着她丑陋的脸滑过她平板的胸部,最后停留在她的鞋子上。
我想你的人生中总会出现这么几个傻瓜,她们年复一日地穿着同一双低端的丑陋皮鞋,日复一日地走在她们工作或上学的场所,时时刻刻嘴里说着这些“队长早上好”或者“队长晚上好”的屁话,却永远一事无成。
“嗯,小蒋,这个胡适朋的详细资料发到我电脑上,现在就要。王智彪的案子**特地交待要全力以赴、争取尽快破案。”
“死者家属跟您是熟人?”
“别管那么多,让你干什么你就去干什么。”小蒋还是和平时一样蠢,我看着她那张蜡黄的脸突然感到很厌烦,很想揍她一拳头。
她哭丧着脸打开电脑,我懒得理她,顺手推开办公室的门透气,一种烦躁和不安感在我的胸腔中蒸腾起来,但是想到那个女人的女儿还在医院,我就拨通了周博海的电话
“喂,小周,胡适朋怎么样?没事了就赶快带她过来做笔录。”
“队长,她得了急性阑尾炎。要开刀了现在,可能……”没等他说完我便挂了电话。
“操!”我对着门外骂了一句。
随后看见远处几个人走过来,小蒋滴了一下卡,领着他们进了旁边的房间。
我转头回到自己的桌前,仔细的凝望资料上的那张照片,薛燕的女儿胡适朋长着一张妩媚的脸,和她的母亲和父亲长得都不像。
“胡适朋,现在是报社的记者,东大本科毕业,今年二十三岁,与王智标结婚两年,没有孩子。”小蒋简单地念了一遍刚传过来的资料。
“继续。”我冷声命令。
“根据这份胡适朋购入的人身意外险,王智标身故,胡适朋是最大的受益人……”我一边调试打印机,一边听小蒋汇报。
“这就够了。”
“什么?”小蒋在我身后问。
“杀人动机。”
“但是胡适朋和王智标的感情一直很好,并且通过排查二人的社交软件、亲友和日常踪迹,两人没有任何情感问题啊。”
“没有问题,就是很有问题。”
我走到办公桌前,打开电脑,老婆和女儿的笑脸出现在电脑屏幕。
还来不及对她们微笑,小蒋发来的资料就“滴滴”地从弹窗里浮现。
真他妈一个愉快的早晨。
第三章
双生
医院里的窗户泛紫了,他说。
女人上身穿着蓝色条纹的病号服,下身穿着宽松的运动裤。
深紫色的小行李箱放在她身边的窗台上,她还是和昨天一样,一言不发,沉默而幽怨。
她就是胡适朋,她的丈夫刚刚出车祸身亡,小周想。
“吃点东西吧。”周博海坐在病床旁的椅子上,微笑着看着这位女病人。
她没有应他。
“我是月亮湾分局刑警大队的周博海,你可以叫我小周。”他继续说。
女人把头靠在枕头上,目光射向天花板,她的腿直直地伸直,褐色的鬓发像柔波那般无声地涌动。
周博海看见她圆润的脚趾头触碰到床沿。
“其实您可以和我聊聊,等您休养好一段时间,刘队会来看望你并且问话的。”周博海试探地说。
本以为她会继续冷若冰霜,没想到听完他这句话,女人释怀似得闭上眼,睫毛错乱地紧了紧。
这是她几个小时以来第一次对和他所说的话做出的一点反应。
他感到欣喜,所以他调整坐姿,继续观察着她的表情。
但是她很快又睁开了眼睛,继续把目光射向天花板,回到了刚才的表情和姿势,仿佛刚才闭眼的举动只是因为一粒沙子进了眼睛。
他有些失落,医院消毒水和护士在走廊里碎碎的脚步声真是令人空虚啊。
“起来吃药了没有?”护士走进来——一个肥硕白皮肤的臭脸女人。
“吃了。”周博海替她回答。
护士拉开盖在胡适朋身上的被子,不耐烦地撩起她的上衣地为她检查伤口。
周博海连忙走出门去回避,脸上有些发热。
“他不是你男朋友啊?”他背对门口站着,右手虚掩着门,他听见那个护士问胡适朋。
她没有应声。
等到做完检查,护士走出来皱着眉头问他:“她不会说话吗?”
周博海感到有些生气:“病人刚做完手术,伤口还疼,她当然会讲话!”说罢瞪了护士一眼,有些重地关上了门。
护士愣了一下,随后小声地嘟囔了一句,扭着宽大的跨把步子踩得很重,走了。
走进病房,他以为她还会仰躺在床上,没想到她侧着身子面向门口坐在床上,静默的双眸看向他的双眼。
她的眼神那样冰冷,唇角却带着一丝笑意。
“你醒了。”接触到她的眼神后他过电般地抖了一下,把话说出口之后他才发现有多蠢——她不是一直醒着呢吗?
“嗯。”她应了一声,然后把视线转向床头柜。
这让他舒了一口气,随后把手插进口袋,他至少不会感到无所适从。
“你的手机。”她指了指床头柜上的咖色手机,然后拿起一个他买来的橙子,对他笑了笑。
他发现她的指甲泛着干净的肉粉色,双手巨大,几乎像一个男人的手那般大。不过她的十指格外纤长光滑,所以毫无疑问这是一双女人的手。
“谢谢。”他走近床头把手机揣进口袋,见她手里拿着橙子便接过来帮她洗好剥开。
她倚着他的肩膀坐起一些,静静地吃了大半个橙子,又就着他的手喝下一杯温水。
“困了。”她的音色低沉而温润,唇齿间放出的音符犹如一颗颗落在琴弦上的木珠,格外蛊惑他。
他静静走出去,回头看见她把那床医院送来的被子盖在身上,苗条的身子就像花儿那般纤弱,忍不住心生爱怜。
他想要把自己贴身盖的的珊瑚绒被子拿来,只要是她能感到暖一些,他都愿意。
但他还是开自己的手机,仔细查找了一番,幸好没有发现任何翻动过的痕迹。
晚上,他躺在床上。
“周博海。”窗户边上传来一声低唤。声音极其低沉、嘶哑。
“哎,我在这儿!”他闭紧双眸,双手在自己平实的胸口胡乱抓着什么,口中应和着那呼唤。
这时,窗外清冷的月射进他的房间。远处银河的舞动就像白蛇,泻出无限的光晕。
“周博海。”
在他之外的几个街区之外,黑发垂至肩胛骨的女人正在化妆。黑眉不真实地被描摹一遍又一遍。
还是鲜红的嘴唇,今天下午有个小护士问她用的什么口红,她摇了摇头。
现在她咬住了左手五指聚拢起来形成的拳头,嘴里“嗤嗤“地发出纸鼓的声响,没人敢面对她这一副表情,只有窗外泛紫的月亮——怜悯地用月光形成的触角拥住了她。
椅子上的女人吃笑着,口水和兴奋的眼泪奔涌而出,她瞪着那双本来弧度轻柔的眼角,脸上的褶子全部被笑出来。
她已然变成了另一个人。
面容还是胡适朋的,语调和面部表情却完全换了个样。
“那一夜的月光真美啊。”她自说自话。
“他抚摸她的小腿。他以为她睡了。”她大声嗤笑着,声音闷如滚雷,但是语调轻柔,没人能把现在的她和白天那个声音魅惑的美人联系到一块儿。
“可是她醒着。右手埋在袖子里,妈妈,我的荆棘就埋在我的手臂里,你知不知道?”滴血的双唇死死地咬住拳头,她狠狠用头和身子蹭着周博海白天坐过的椅子,嘴里继续喃喃着什么话。她感到无比畅快,感到自己无比真实地存在。
医院墙上的时钟指向一点半,她终于笑累了,说累了。所以她像一只小犬那样趴在皱巴巴的床单上,渐渐不动了。
她在梦境诡秘的树林中闭上了双眼,最终以一种死了的方式笑着睡了。
在梦里她想起妈妈给她唱过的童谣,有弯弯的月亮、小小的楼、长长的小溪和高高的山。
她的童年是在城堡里度过的。
可是她的爸爸后来走了,把她抛在冰冷的地下。
母亲命令她独自行走在群山的黑暗中,她只能双脚浸泡着鲜血,右手握着毒剑,披荆斩棘。
她的父亲胡若斌离开那天,她十一岁。
第四章
麻雀
薛燕在与胡若斌结婚那年开了一间杂货铺。
胡若斌是东大的大学教授,有才华,有教养。
薛燕上的是电大,学的是会计专业。
上学的时候她对学校那帮秃顶老头不感兴趣,除了那个叫沈国奎的教授之外,她实在找不出其它乐趣。
沈国奎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他的身上总是有一股中药和烟草的混合气味儿。
他的腿不好,早前受过伤。
每个星期天的下午他们躺在床上,薛燕盯着男人拿来外套,从口袋里翻出一盒芙蓉王。
她转过头去,飞快地撇了撇嘴,因为她以为他是在给她找礼物。
“有火吗?”
她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起身去帮他拿火机,当她下了床踩在宾馆柔软肮脏的地毯上的时候她突然感到十分恶心。
她拿到火机之后想扔给他,可是男人抓着她的手,点燃烟吸了一口。
她无可奈何地抱了抱他的头:“别抽那么多。”
“好。”男人的发顶逐渐稀疏,四十五岁的他比她想象中衰老得更快。
她就和他躺了一会儿,闻着他身上芙蓉王的味道。
后来他走了,她冲去洗手间呕吐了很久。
晚上她发短信告诉他,她怀了他的孩子。
之后,每个周天他再也没有来找过她。只是她的银行卡上多了一笔8000元的“优秀学员助学金”转账。
薛燕的歌唱得好,电大毕业之后她没有去公司应聘,而是去了一家名叫六条顺的酒吧当了驻唱歌手。
她的孩子静静地躺在雪白的托盘上,薛燕会在每个晚上想象他的小身子,却并不感到悲伤。
她从不感到悲伤。
周六她拿着一把扫把在六条顺门口打扫卫生,发现地上有一只还未死透的麻雀。
这让她想到那个如麻雀般死去的胎儿。
麻雀旁边停着一辆送水的电单车,血沾在电单车轮胎上,她想在路边的小树丛挖个坑把麻雀埋了,可是酒吧的保洁员金叔赶在她伸手前一脚解决了麻雀,然后把它扔进了垃圾桶。
金叔笑着对她说:“妹妹,余老板让我来帮你啊。”
她疲惫地对他笑笑。
只有周五放假和小姐妹们下馆子才能让她感受到除虚无以外的一丝情绪。
她们扭着腰走进那间馆子,身上穿着不合时宜的亮片吊带裙,露出雪白高耸的胸脯。
三四个姑娘人手一本菜单,直接从后往前翻页。
服务员老问,美女们不来条鱼,不来份口水鸡,不来份招牌的水煮牛肉?她们总是心照不宣地摇摇头,笑着点了例牌的红糖糍粑、抄手或者担担面。
有一天她和黄莹莹来到那家馆子,她们俩点好了单,正准备美滋滋地享用,余老板突然到了。
他几乎瘦成一具骷髅的身子搭着一件蓝灰色的衬衫,对着她们招了招手。
薛燕小心地帮他斟好一杯茶,余老板面无表情。
“莹莹,杨总约你去钓鱼你怎么没去?”
“老板,这周我妈过来,我要回家和她见面,东东还小,你知道的呀,我还要给他做饭吃……”
黄莹莹的话被余老板无声的戾气打断,她跟被蜜蜂蜇了一下一样,受伤地不敢看他。
看余老板的目光阴冷,薛燕了解余老板的脾气,就暗自吞下了本想为姐妹辩解的话语,什么也不说地坐着。
三人无声地坐了一会儿,坐在余老板背后的隔壁桌小孩好奇地观察着三人。
后来服务员来上菜,端上一碟淌着红糖汁的炸糍粑,可是谁也不吃。
“老板……这周我上六天班,一定去陪陪许总,我带上薛燕一起啊……你看行不行?”
薛燕惊得抬头看了看老板又看了看黄莹莹,她可从来没有答应自己要去和黄莹莹一起去陪客人的呀。
“行吧,不过下不为例。”余老板看了看她们两人明晃晃的吊带裙和胸前大片的雪白色风景。
“老板,你不是知道——我不干这一行的吗?我去不了呀。”
黄莹莹挤出了几滴泪,手悄悄去拉薛燕的裙角,薛燕感到自己的脸上热辣辣的,她第一次为黄莹莹感到了羞耻,她拿来包里的小包纸巾递给她,让她自己抹眼泪。
“什么?”
“老板……薛燕她可以去的,只要是薛燕去,杨总一定会开心的。”
“我求求你,燕子,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一定会去的。”
薛燕此时心间五味杂陈,她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有说。
“不会做生意,就滚啦!”余老板的眉间皱起了深深的小尖褶子,双眼的眼白显得格外刺眼。
薛燕深知余老板并不吃女人哭闹这一出,所以她也把脸绷得很紧,这让黄莹莹就像一个演技拙劣的小丑,她和他都是坐在台下不买账的观众。
“我爸我妈要我养,我的孩子才上小学……你帮我一下,我求求你,你就帮我这一次。”黄莹莹哭泣着,泪珠隐藏了她脸上淡淡的雀斑,薛燕看见她的大眼睛里还残存着一些光。
明明是出卖朋友的勾当,黄莹莹的表情却是依旧那么卑微,那么可怜。
即便满身鲜血也能为了自己的骨肉恳求一份低微的工作——她很想把这些想法都说出来,因为她受够了,她被这样晨昏颠倒的生活要折磨得死了,她就要死去,她再也不想欺骗自己了。
但是她的嘴唇却僵硬着不能动弹。
所以她只能直挺挺地站着,脑子继续想:“而我呢,我把自己孩子丢在冰冷的托盘上,任由它发臭、腐烂……它会在医院的某个盥洗室被冲入大海吗?我想……它甚至,她甚至,她甚至不知道我为什么不要它,它就这样变成了一团肉团。”她想着,想着想着忍不住攥紧了拳头。
她在心中暗自垂泪,脸上却露出了一丝宽容的笑。
薛燕在余老板和黄莹莹复杂的目光中最终说出了一个“好”字。
那天晚上,薛燕躺别人家的大床上,不知为何,她怎么也睡不着,纵使身下是昂贵的天鹅绒床垫,但她的脑海中却不断浮现那只今早在路边将死的麻雀。
它睁着软弱的大眼睛,体内的血液不住地往外涌,而它的嘴里永久地发出痛苦而悲怆的鸟鸣。
第五章
蝴蝶
王智标和胡适朋相识于一个讲座。
那天王智标作为本市的优秀企业家代表,来到胡适朋所在的大学演讲。
来听讲座的学生和教工将宽敞的报告厅挤得水泄不通。
第一眼看见她,王智标才明白什么叫做春意勃动。
他年轻时有过不少女人,即使是在婚后他也有为数不少的红颜知己,他自知已经领略过世间各色的美人。
但是她就像一朵魅惑神秘的黑玫瑰,直戳戳地坠入了他的心脏。
她就坐在那里,不喜不忧地望着他在台上演讲的样子。她那双阴郁的黑眸子散发出和别的女人不一样的光,好似总是有些悲伤或者凄苦萦绕在心头一般,讲座期间他几次与她对视,他更想要读懂她眸子里的阴郁了。
讲座过后,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她。
他后来得知,这个女孩儿名叫胡适朋,本地人,新闻专业的大三学生,入学以来每学期的成绩都是年级第一名,奖学金拿到手软。
此外,他还了解到她是单亲家庭,母亲因精神失常长期住院治疗,她每学期都会申请助学贷款,他心里对这个美丽的女孩儿滋生了更多的同情与爱怜。
他像个毛头小子那样开始狂热地追求她。
起初,她就像她的外表看上去那样难以触及,他心里明白,她觉得自己就是个有钱的老头子,而他的年龄兴许比她的父亲还要大上一些呢。
他不知道她喜欢什么,听说她喜欢香水,他便将世界顶级的知名香水都为她买了一支。
四月六号她生日的那天,他打开摆得满满当当的汽车后备箱,胡适朋感到自己来到了一个小型香水超市,看着眼前各式的香水她的眼睛里终于散发出和以往不一样的光彩。
“王先生,谢谢你。可是这么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收。”她咽了一口口水,他知道她明明是很想要的,嘴上却还是说着拒绝他的话。
他急忙说:“你至少选一支你喜欢的吧?你看——我特意挑选了这些,这些都是我认为比较适合你的香水。”
“可是,你送的这些香水我都没有闻过,我不知道该怎么选……”她小声说,睫毛低垂,脸有些红。
听到她的回答,他怜惜地看着眼前这个单纯又未曾见过世面的女孩儿,从那一刻开始,他发誓要让她见识一切美好的东西。
他有些紧张,笨拙地拆开了所有香水的包装,在得到她的允许后他握着她的手,将一泵泵香水喷在专柜赠送的试香纸上。
“把香水喷到试香纸上之后要静待几分钟,等到香水中的酒精挥发掉之后你就可以仔细品味香水的味道。”他悉心教导她。
她颇有兴致地学着他的样子把每瓶香水都试了一遍,最后,她选择了一瓶有着鲜红色瓶身的阿玛尼红色挚爱香水,这瓶香水的味道热烈,妖艳却不媚俗,像极了他眼前的这位神秘而有毒的少女。
他满意地将香水放进她的包里,又发现她的唇角上沾了一点晕开的口红,便拿来一张纸巾为她轻轻擦拭。
“女人生来就是要被宠着的,口红也要用好些的。”他看着她的眼睛说,他强烈地感觉到她孤独的眼睛里始终是无法放下的对自己的戒备和怀疑,她就像一个没有人宠爱的孩子那般过于自卑和寂静。
她打开自己的包,拿出一支表面黑漆斑驳的香奈儿黑管口红递给他:“我一直用的是这支口红,这是我妈妈送给我的礼物。”
他接过口红,旋转出仅剩的一点点暗红色的膏体,心里心疼极了。
“这边离一个购物中心不远,如果现在你有时间,我想我们可以去那里逛逛。”他提议。
在她十九岁生日的那一天,她终于答应与他约会。
越加了解她,他就越觉得她就像一个小孩子那般纯真。
但是她却告诉他,自己不是一个温情的人,并且自己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疯狂想法和追求。
对于自己的过去,她只是粗略地告诉他,她在他们此刻脚下的这座城市出生长大,有一个当大学教授的父亲和一个患了精神病的母亲。
在他敏感地发现她不愿过多吐露自己过去的时候,他便巧妙地不再去探究她的过往,而是先与她谈及自己的梦想和事业,再去探寻她想要的未来。
她说她想在大学毕业之后当一名新闻记者,如果可以,还想去南方城市考研。
他了解她越多,就更加怜惜和痴迷于她,他开始送她不同款式的包包、香水并许诺她一个光明的未来。
等到她大学毕业那天晚上,他拿出了一个深蓝色的首饰盒子,然后珍而重之地打开,笑着对她说:“胡适朋小姐,你愿意做我的太太吗?”
当他将那枚闪闪发光的镶嵌着一整颗粉钻的戒指呈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像一个孩子看到一件从未见过的礼物那样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见她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攻势镇住了,他欣喜地低头吻住了她,等到她回过神来,那颗饱满闪耀的钻石戒指已经戴在了自己的手上。
他和她就这样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结婚一年半后,胡适朋的母亲薛燕病情加重,急需用钱。
原来她母亲薛燕因精神失常被送进了精神病院,这些年来教授父亲支付治疗费,而胡适朋在大学期间的生活费、学费和零用钱则全部来源于胡适朋申请的助学贷款、奖学金和做校内兼职所得的钱。
胡适朋口中那个美丽又精明的母亲,其实在她读高二的时候就变成了一个疯子。
现在,她的两只赤裸的胳膊上布满了抓痕,那是她自己抓的,她身穿一件真丝吊带睡衣,下身只穿着平角内裤。
她的神色朦胧,嘴唇苍白,双颊泛起发烧似的红晕,她倔强
地拽着他的衣袖,对着他不住地流眼泪:“智标,我求你想想办法吧,她是我的母亲呢。”
“你放心,别急,别急。你先坐下,别再伤害自己了好吗?”他捉来她的手臂为她上药。
虽然心里对她的不坦诚颇为不满,但是看着因为无助而垂泪的女人,他还是拨通了前妻的电话。
“喂,你好。”电话那头传来前妻礼貌又颇有距离的声音。
“喂,是我,智标,你现在说话方便吗?”他一边打着电话一边轻轻地安抚她,他宽厚的手掌抚摸着她散发洗发液香味的发顶。
“嗯,有什么事吗?”从女人的声音中可以听出来,她有些戒备。
“我现在资金周转出现了一些问题,你能先借点钱给我吗?”
“你要多少?”
“五十万。”
“王智标,资金周转出了问题?你是为了那个女的吧。”电话那头的女人冷哼一声。
“请你尽快转给我,她母亲病危了。”
“病危了?这样子啊……那你花钱给她母亲治病嘛,打电话向我借钱我是真的借不了。”
“请你讲点情义好不好,公司的产权和所有房产都给了你和儿子,你做人不要太绝情!”
“王智标,你还有脸和我讲情义?这难道不是我和儿子应得的吗?我辛苦打拼来的财富怎能便宜了别人?”
胡适朋听到手机里女人的话,眼泪扑簌簌地落下。
“我求你,把这笔救命钱借给我吧!”他左手扶额,右手将手机听筒紧紧贴在自己的耳边。
“王智标,你给我听好了。你不必在这里乞求我,你也不需要为了任何人乞求我,因为我是不会借钱给无情无义的人!”
听筒传来的是冰冷的“嘟嘟”声。
“对不起。”男人看着泪水和雨水从她的身上滚落,愧疚地对她说。
她的神色朦胧,嘴唇苍白,双颊泛起发烧似的红晕,她倔强
地一言不发,只是默默流泪。男人的心都碎了。
“对不起,朋朋,我现在拿不出那么多钱来。”回想起前妻在电话里斩钉截铁的语气,他只能无力地叹了口气,将面前还在垂泪的女人搂进了自己怀里。
他把手臂圈在她冰冷的脖颈上,静静摩挲着她颈上戴着的灰金色宝石。
“可是她是我的母亲呢。”
她流着泪,哭得抽抽过去,眼前残忍的现实使她重新坠入了那段囚禁她已久的从前的梦魇。
那一年,她十六岁,在城西的山上一所高中读高二。
那时她的眼睛是柔软的,男同学把她奉若神明。
班级里的女同学都来牵她的手,嘴里全是奉承她的美貌和学习成绩的话。
但是除了班长蓝迪,没有人敢跟她一起玩,因为大家都知道她是“洲哥”看上的女人,并且洲哥已在全校的各qq群宣示主权:胡适朋是他吴亚洲的女朋友。
“两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班主任李语调夸张地读着这句诗。她是个刚毕业的语文老师,短头发小个子,小眼睛,皮肤很白。
胡适朋坐在角落的靠窗位置,班主任说她个子太高,只好坐在最后一排。
胡适朋前面的两位男生挡住了她的视线,虽然他们早已趴下睡觉了,但是由于她的近视看不清黑板,所以她把头转向窗户外面。
当她正定定地望着窗外树杈上的一个鸟巢的时候,旁边坐着的胖女孩突然用手肘碰了碰她。
她抬头,对上了班主任老师那双被厚重眼皮挤压的小眼,随后看见校长也站在门口,正一脸审视地看着自己。
“胡适朋,我刚才讲了什么?”班主任把语文教材放在了她同桌的桌面上,突然发问。
“我不知道。”她勉强对老师挤出一丝笑,随后她看见同桌偷偷地扬起了不怀好意的嘴角,她知道同桌是想看笑话呢。
臭婊子,等我下课撕烂你的臭嘴,她看着同桌那布满痘印的侧脸恨恨地想。
“你不知道?那你告诉我,你从来不听课的原因是什么?”
“老师,不要混淆视听,我只有您的这半节课没听讲,原因是今天我身体不太舒服。”胡适朋说得很慢,校长在,她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校长,这个学生一直是这种学习态度!每位老师讲课她都不听,她以为自己最了不起!”老师气得发抖,颈子上的筋像一条条青色的小蛇那般在肌肤内盘旋。
“现在是什么情况?”校长板起脸,对着老师点了点头,接着对胡适朋说:“身体不舒服可以请假,但是你在教室里就必须听讲。”
“校长,可是《两只蝴蝶》的作者不是巴金,而是胡适啊。老师不仅讲错了这首诗的作者,还接着介绍了一大段巴金的文章:《鸟的天堂》,这是要推荐我们去看动物世界吗?”
班里的同学再也忍不住,特别是听到那句“是要推荐我们去看动物世界吗?”之后再也憋不住笑,连胡适朋前排趴着偷偷玩手机的两个男生都忍不住,大声笑了起来。
老师怨毒地瞅着她,她用从冰窖拿出来的眼神回敬。
胡适朋永远记得高一下学期的某个下午,她陪着班长蓝迪去找李老师。
蓝迪给老师看自己手臂内侧的瘀伤,那是被那群在班里收保护费的垃圾掐的。
胡适朋本来没对她抱有太大希望,但是她没想到老师看后竟然摇了摇头对蓝迪说:“你们这个年纪的孩子,能有什么坏心思呢?别人不喜欢你总有别人的理由,你也应该从自身找找原因。”
“老师,我都想去死了。她们打我,羞辱我,往我的水杯里吐口水,用种种的语言暴力伤害我……你告诉我这是我自己的错?你的意思是我不应当出生在这个世界上吗?”蓝迪大声哭了起来,胡适朋一开始有些怜悯她,后来就有些烦了,这并不是因为她很冷血,而是因为她向来厌恶用泪水解决问题的人。
“我去门口等你。”胡适朋塞给蓝迪一包纸巾,走出了办公室。
她站在门口突然很想抽烟,就往身上的两个口袋摸了摸,摸出一根被压扁的中华烟,她没带打火机,就把烟叼在嘴上。
“李莉莉是傻逼。”她小声骂着。李莉莉是班主任老师的名字。
“想抽烟啊?”
该死的吴亚洲踱步到她身边。
“想抽,你管得着吗?”她冷冷的白了他一眼,吴亚洲却非常兴奋地掏出一个打火机给她点燃了她叼着的烟。
她深深吸了一口烟,眯缝起眼睛看着雀跃的他。
“妹妹你今天肯骂我了,真是我莫大的荣幸,不过这玩意儿挺陌生啊?之前我怎么没见你拿出来过。”吴亚洲笑着抢过她手上拿的烟。
“你别惹人烦,拿过来!”她一见他就会莫名其妙地感到心烦,可是又对他无可奈何,因为他是小张的儿子。
“生气啦?那好,我不逗你,那你告诉我什么时候才能跟我再吃一次饭?我带你去山下吃乳鸽好不好,那家店还有你最爱吃的海鲜。”
“你先去上课吧,我们晚些再聊,我会去和你吃饭的。”她把录音笔从他手里接过来。
“好嘞,好嘞!那你明天记得来四楼找我,我的教室在409。”他兴奋又讶异,因为她从来不会这么轻易地答应他的请求。
“现在,帮我一个忙——快去上课吧,洲哥。”她冷冷地看着他,她知道他就喜欢她这幅生人勿近的表情。
“好,好。不过你的烟给我抽。”他无赖地把她叼着的烟拿过来自己抽。
她张了张嘴,但是最终没有说什么。
吴亚洲抽着她抽过的烟,意气风发地走了。
她深深叹了口气,把录音笔重新揣进口袋,然后她重新进到了老师办公室。
“你这么说我也没办法,下课我把她们一起叫来,你们当面说清楚,实在不行叫家长。”李老师抱着手臂,她的双眸看着蓝迪手臂上那些泛红的瘀伤。
“怎么这么大烟味儿?”李老师看到胡适朋走进来,瞪了眼睛。
“吴亚洲学长在抽烟,烟味太大都熏死我了,李老师,他现在还在外面抽烟呢,您作为老师可不能不管啊!”她焦急地对李老师说,佯装正义。
李老师就不敢再说什么抽烟的事了。
现在——在李莉莉的语文课上,胡适朋一想到她的种种恶行她就一点也不后悔让她在校长和全班同学面前丢面子了。
校长板着脸走了。
下了课,胡适朋和蓝迪手挽着手最先离开了教室。
“朋姐,你知道你刚才有多帅吗?”蓝迪敬仰地看着她,满脸都是骄傲。
“是么,我很帅?”
“你帅爆了,我的姐,你没看见李莉莉那个傻逼脸都绿了!关键还是让她在校长面前丢脸,真是太解气了!”蓝迪心情激动,手舞足蹈,但在看到走廊那头走过来的吴亚洲,她就瞬间变得安静下来。
“洲哥好。”蓝迪小声地叫了一句。
“怎么没去我们班找我?”吴亚洲揽过胡适朋的肩膀,皱着眉头问,后者轻轻挣脱了他的束缚
“我累了,要回宿舍。”
“你忘了你答应了我什么?做人要讲点信用吧……”
“哎,朋朋,不是说一起去吃饭吗?”蓝迪看着吴亚洲的脸色铁青,便及时出来打了圆场。
“嗯。”胡适朋没有再理会吴亚洲,挽着蓝迪准备走。
“你不放心我是吧,那就带上她啊。”吴亚洲拉住胡适朋的手。
胡适朋看着跟在吴亚洲身后的几个虎背熊腰的男人,知道自己如果不同意的后果。
她叹了口气,问:“去哪里?”
吴亚洲没有带他那帮混混兄弟,而是带着胡适朋和蓝迪上了一辆黑色的奥迪轿车。
司机将他们送到了一家颇具盛名的海鲜餐厅。吴亚洲拿来菜单让胡适朋点菜,胡适朋看到菜单上的价格感到无所适从。
“我点什么都可以,是吗?”
“当然,我的女王。”吴亚洲轻蔑地看了看餐厅内的装潢。
胡适朋笑了笑,她一口气点了店里的好几道招牌,东星斑和辽参一道接着一道,光是两个菜就超过了一千块,本来看着三个穿着校服的学生以为消费不起而摆臭脸的服务员瞬间来了神,眉飞色舞地给胡适朋介绍着店内各种昂贵的菜肴。
“扣款三千一百六十九元,请补九百八十元整。”
“想不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竟然还这么贵,我家那里的餐厅比这里好多了。”吴亚洲一边瞪着服务员一边把钱包里的钱递了过去,嘴里愤愤地说,他怎么也没想到这顿饭花了他四千多块钱。
走出餐厅,吴亚洲拥着胡适朋的肩膀,指挥司机去了附近的KTV,蓝迪和胡适朋的拒绝在吴亚洲这里并不奏效,她们被男人推着上了楼。
蓝迪在那一夜和两个英俊的男人一起唱歌唱坏了嗓子,他们是吴亚洲的朋友,给她灌了许多酒。
而她却心甘情愿地沉沦,因为有种该死的爱让吴亚洲植入到了她年轻的身体里,这种爱真像毒药,以至于让她一边嘶哑着唱着一边流下了眼泪。
“吴亚洲,我为了你,成为了恶魔。”自己撕心裂肺的歌声被这座不夜城的喧嚣吞噬,蓝迪在酒精的作用下恍惚记起自己初见吴亚洲的那个下午。
“你没事吧?”对自己伸出手的男生一脸凶相,在蓝迪眼中他那几乎相连的两道黑眉却在那一刻显得格外温柔。
“你这是怎么弄的?”他看着一脸泥水的蓝迪,虚伪地询问。
“没事。”
“听说你是胡适朋的闺蜜。”
如果不算上我对她的恨的话,蓝迪在脑海中勾勒出那张故作矜持的脸蛋。
“对,我是她闺蜜。”
那天之后的蓝迪在每一个夜晚等待吴亚洲的到来,他有时会来,有时不会来,来的时候也只是与她在床上度过整夜,除了询问有关胡适朋的一切之外,他甚至很少与她讲话。
他从没有吃过她做的早餐,但他从没忘记过每次从她床上下来都会给她一定数额的零花钱。
现在,吴亚洲身下躺着的女人是他梦寐以求的胡适朋,她不明白做为替代品的自己会不会就此被他抛弃。
他会爱上她吗?如果他爱上那个妖女那么自己是会死的,她无法想象没有他的日子。
她突然丢下话筒去猛敲隔壁的房门,先前那两个对自己语气尊重的男人此时像杀手那样扣住了自己的双臂。
“吴亚洲!你出来,有警察!”在她被拖走的时候她大声喊出了这句话。
房门开了,穿着浴袍的男人冷冷地看着她。
“你们完事儿了吗?那里有警察……”
“浩哥,王哥,你们俩去看看。”吴亚洲看上去心情很不好,侧了侧身子,示意蓝迪进来。
看到缩在床上一角的胡适朋,蓝迪意识到前所未有的恐惧。
她赤裸的身子包裹着床单,眼睛闭着。
“你对她——”蓝迪不敢去看她,转而看向正在盯着胡适朋的吴亚洲。
“还没有,就亲了几下摸了几下,我裤子还没脱,你就敲门了。”吴亚洲点了一支烟。
“现在怎么办,外面有警察。”
“咱们送她回家吧。”许久过后,吴亚洲说。
“现在?”蓝迪看了看手腕上的表,时针指向指向九点四十七分。
“对。”
“见了她妈我们就说她在KTV喝醉了,没错吧?”
“对,就这么说。”
“就这么说?”
“就这么说。”
蓝迪掀开被罩,看到胡适朋光洁的身体上印着青紫的痕迹,心里一阵痛楚,但是如吴亚洲所说,身体上也的确没有欢爱的痕迹。
其实蓝迪知道吴亚洲不会为了自己而撒谎,因为他不屑于骗自己,但是她还是要经过自己亲眼确认才会放心。
“要是她醒来看到自己身上的痕迹怎么办?我了解胡适朋,她一定会报警。”
“那就再喂她几粒药,让她晚点醒来。”
薛燕被几声礼貌的敲门声打断了思路,她裹上了真丝睡衣下楼打开门。
门前站着一个陌生的高大男孩,鬓角及腮,眉毛浓郁纠结。旁边站的着的瘦高女孩是自己女儿的好友蓝迪,她记得她,她在她们家过过一夜。
现在,蓝迪的怀里有一个散发酒气的女人,要不是那黑亮的发顶和饱满的胸脯,薛燕不会认出那个断片的酒鬼会是自己的女儿。
“这是怎么......”薛燕从蓝迪怀里接过自己的女儿,女儿的身体软得有些异样,但她还是很快关上了房门。
“谁啊?”小廖从楼上走下来,看到身穿真丝睡裙的女人怀里抱着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儿。
“你快下来搭把手,这是我女儿!”薛燕冲着光着膀子的男人喊了一嗓子。
男人跑下楼,把女孩儿抱到自己怀里,怀里的人虽然穿着版式老套的校服,但还是很容易看出来,这是个还未成熟的小美人儿。
小廖看见女孩儿那对形状挺翘的乳房,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薛燕没好气地打开胡适朋的房间,示意男人把她放在床上,然后关上了房门,上了锁。
等到胡适朋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夜里。
胃里翻江倒海的感觉让她抽痛地咬紧了牙。
“妈妈,妈妈!”她大声叫,可是声音到了嗓子边却化作一种微弱而嘶哑的呻吟。
她只能用尽全力支起身体,滚落在了地板上,然后把手指捅进嗓子眼,将那些秽物吐了出来。
过多的药物使她在那间肮脏的卧室里拖着发热的身子昏睡了整整两天,那些日子,天空是一成不变的血红。
狭小阴暗的房子里弥漫着母亲无尽的情欲和男人欢愉的声音。
真她妈的恶心。
有时母亲和和她的年轻男友欢愉过后身心畅快,便给那个被遗忘在阁楼的女儿送来用精致的银托盘盛放的饭食。
胡适朋看到自己的母亲总是先一言不发,然后尝了几口那些难吃到令她恶心的饭再大笑起来。
“妈,谢谢你拿你做的猪食喂我。”胡适朋讥讽地大口将那些全是油腻荤腥的菜送进嘴里。
“爱吃不吃。你怎么啦?那个浓眉毛男生是你喜欢的人吧,是不是人家喜欢蓝迪而没看上你,你就在这儿给我发疯啦?”薛燕用同样讥讽的语调回敬,她们在吐出尖酸刻薄的话语的时候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是,你说对了。不过我就算被男人甩了也就是喝喝闷酒、伤害伤害身体,而不会像你一样,心里就算再痛也不会影响你无时无刻都坠入在爱河里。”薛燕的猜测让她感到好气又好笑,但是身上那些青紫的痕迹已经将她拖入了深渊,她的痛苦薛燕又怎会明了?她讨厌薛燕,讨厌她的放荡和对自己一直以来的无视。
如果薛燕肯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表示出一丝一毫的关心,她不至于在几个愚蠢的“朋友”身上寻找一点可怜的陪伴和认同感,如果不是薛燕,她绝对不至于此。
薛燕听了她的话没有吭声,只是朝着她的方向走近,抬手之间,一个响亮的耳光甩在她的脸上。
“我是你妈。”
看到薛燕那张涂过粉的脸颤抖地皱起,感受到疼痛,胡适朋感到很快乐。
“你是我妈?你还知道你是我妈!那你知不知道我今年多大了,你知不知道我在哪个班级上课,你知不知道我的班主任姓什么?或者问得简单点......你知道我还是不是处女吗?”胡适朋捂着挨过耳光而发热的脸,冷冷地问她。
“呵呵,你真可怜......你问妈妈知不知道你是处女?你就是个小孩子,你懂什么?好哇,你给我吼,把楼上的叔叔吵醒了看到我们两个这泼妇样子才好!”
“怎么,怕我吵醒你男朋友啊?那么我亲爱的妈妈,我想问问你,蓝迪和吴亚洲送我回来的那天晚上,你有没有一次,哪怕一次担心过我呢?”
“我担心,我怎么会不担心?”
“不,你根本不在乎我是死是活,因为你只在乎一个人,那就是你的自己!”
“你这个可恶的孩子!”等到薛燕正准备打她第二个耳光的时候,胡适朋首先回击,她薅住薛燕那一头烫过的头发,然后啐了一口口水在她的脸上,她们跟疯子一样厮打起来,两人毫不留情地拽对方的头发、撕咬、辱骂、用尖尖的指甲刺破对方的肌肤。
“薛燕,你就不配当我妈!”
“你这个怪胎,我当初就不该生下你这个孽障!”
但是在那一刻,胡适朋第一次感到了母亲的存在。
母亲不再冷冰冰地一句“你回来了?”,不再是递来的一沓沓钞票,不再是从不过问她成绩的忽略,也不再是对她年轻性感的身体的病态嫉妒。
而母亲和那位杂货铺的伙计小廖也终日互相伤害着,有时候母亲顶着额头上一块块被小廖打破的伤口将一袋面包丢在她的床上,有时候是几瓶牛奶和一袋苹果。
胡适朋什么也没说,只是将母亲跟丢垃圾一样丢在自己床上的东西吃的干干净净。
十日之后,她身上的痕迹和伤疤淡了不少,她仔仔细细冲了一遍澡,便像平时那样坐着公交上学去了。
然而到达学校之后,她才发现流言蜚语的力量有多么恐怖。
班级里的同学对她表示毫不掩饰的鄙夷,就连平时非常喜欢她的英语老师看她的眼神都从热切转为冷漠。
学校的流言四起。
蓝迪其实是吴亚洲一直以来的秘密女友。
胡适朋勾引闺蜜的男朋友。
胡适朋想傍校长的儿子吴亚洲。
胡适朋活儿很好。
蓝迪从班级的角落坐到了班级的正中间,大家对她所说的一切深信不疑。
现在,蓝迪、胡适朋、吴亚洲彻底红遍了全校。
蓝迪的美名远扬,不管去到哪里,都有嘴脸丑恶的人当她蓝迪的爪牙,而那些之前欺负过她的人都要叫她一声:“蓝姐”。果然,同时讨厌一个人的人比同时喜欢一个人的人更容易成为好友。
而她——胡适朋,就是蓝迪与这世界成为好友的枢纽。
胡适朋发现:原来白还真能说成黑,黑白真能颠倒得这么彻底。
她笑了笑,继续听着课,只不过在心里紧锣密鼓地谋划如何让蓝迪和吴亚洲受尽折磨然后死去。
她想象各种让她解气的方法,解她心头之恨。
想到这里,她旁若无人地狂笑起来。
“蓝迪,你这个造我谣的贱货,敢不敢现在出来跟我谈一谈?”
全员静默,除了台上那个叽叽歪歪叫起来的老师。
“好啊,抢我男朋友的是你,我有什么不敢的!”
真不错啊。胡适朋笑得更大声了,蓝迪跟以前真是不一样,说话都有底气了,声音真硬气啊!
她们走到可以看到海的观景台,临近中午的海风格外炙热。
也许在这里了结她,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胡适朋想。
“朋朋,你把他让给我好不好......喜欢你的人那么多,你想要哪样的没有?”她又变回了那个懦弱胆小的蓝迪,说话的声音不敢放大,她现在还是像以前那样卑微地乞求她。
真可笑。
“你他妈别装了,我想问问,你这只白眼狼是什么时候恨上我的。”
“我不恨你。”蓝迪扭过头,望向远处那片蔚蓝的海。
胡适朋冷笑:“你亲爱的吴亚洲都要跪在地上舔我的脚了,你都不恨我?我告诉你蓝迪,我拒绝了他无数次,我劝他和你在一起,他都不听呢。他反倒跟我讲,你就是他的一条哈巴狗,又赖又不要脸。”
“你闭嘴!他是不是这样的人我会不清楚?是你贱,你和你妈一样贱.....”
“我对你这么好,告诉我你为什么背叛我,为什么要造我的谣?”胡适朋急切地想要得到答案,她狠狠抓着蓝迪的肩,用力摇晃着。
“因为只要你存在,我就永远永远永远都抬不起头来!”蓝迪歇斯底里了,胡适朋听到她的答案,本来隐隐作痛的心在此刻却感受不到其他的什么。
愤怒、屈辱都顺着蓝迪落下的眼泪被太阳的光蒸发掉了,只有心口还很疼。
胡适朋相信自己的那颗心在此刻已经全部变黑了。
“是,我是对不起你。但是要怪就怪你妈把你生成这样,要怪就怪吴亚洲疯了似的爱你。”
“你说对不起,那你可以补偿我吗?”胡适朋摸了摸蓝迪的脸颊,手掌轻轻地、羞辱性地拍击她的脸颊。
“只要你补偿,我可以既往不咎,我们还是好姐妹。”她像恶魔那样附在她耳边蛊惑。
蓝迪惊讶地长大了嘴巴,在她眼里,辱没一个女人的清白等同于将她凌迟处死,而这个向来冷傲、自尊心极强的胡适朋竟然在她做了这么多不可饶恕的事情之后还会选择原谅她?
不不不,她绝不会原谅自己。好歹做了胡适朋挺久的闺蜜,蓝迪了解她是多么不可侵犯。
“你说......你会原谅我?”蓝迪试探地看向胡适朋的眼睛,不知是不是错觉,她感到眼前这个女人的身后长出了一双黑色的翅膀。
那双翅膀来自于撒旦,来自于恶魔和地狱。
“对啊,当然是真的,这个世界上难道有什么是不可以被原谅的吗?”美丽的女子张开黑翼,诱惑的双唇逼近身材瘦弱的女高中生蓝迪。
蓝迪感受到了那股黑暗的气息,那双空洞的眼睛和死人的眼睛并无两样,蓝迪变得很怕她,但是在她面前自己不能显得畏惧,只好问:“你......想要什么补偿?”
“你从这里跳下去,我就原谅你。”两片凉薄的唇微启,吐出的是吃人的字眼。
胡适朋邪恶地笑了。
蓝迪吓得大叫,哭嚎着要往跑,却被胡适朋擒住了手臂。
“你这么卑贱的灵魂,在凡尘中永远是得不到吴亚洲的爱的,因为他爱的是我......但是当你死了,他便会为你流泪,为你伤心,你便可以永远留在他的心中。所以你说你真的很爱他,那你就去死吧!”
“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死!”蓝迪挣扎得很激烈。
“别喊!”胡适朋收起了笑容:“不肯为他去死......那你就不是真的爱他。”
“我爱他!我只是想和他一起共度余生,我想和他一起生活。死?死有什么用?”
“那你还有一个选择。”胡适朋看着天空中忽然浮现的阴霾,再次蛊惑起她来。
“只不过,亲爱的,我要提醒你——选择生,不一定是比死更好的选择。”
校园在此时惊现雷鸣,因为胡适朋接下来说的这句话,在接下来的十年间改变了七个人的人生。
而胡适朋在十年后也无数次地质问过自己的内心,得到的答案是永远是:“我不后悔。”
大雨瓢泼,在那个黑暗的早晨将胡适朋和蓝迪淋成了落汤鸡。蓝迪哆嗦着看着眼前这个肌肤胜雪的女人,她明白她的眼睛已经不属于她自己,她有些纯真已经死在了自己和吴亚洲的手里,而那些纯真是她仅存的善良的力量。
是我,是我蓝迪将我唯一的好友推入深渊,是我令她化为恶魔,如果命运再一次让我抉择,我不应当伤她,因为后果,我和吴亚洲都承担不起。
现在,她浑身散发着邪恶的恶臭,可我也再也无法靠近她的身体。
因为我是背叛者和帮凶,是象征引诱的毒蛇。是我让吴亚洲用下作手段得到你,也是我的自私才让你保住了你清白的身体,而不是和我一样沦为他身下的玩物,蓝迪怜悯而又恐惧地看着她,心里想。
后来她在恍惚中听见那个女人对自己说:“活下去,怀上吴亚洲的孩子,等到你临产的时候去找吴亚洲的爸爸——也就是我们亲爱的校长吴汉文。告诉他吴亚洲对你做了什么,你就可以逼着他们父子让你过门。”
“到时候你锦衣玉食,可别忘了我这个老同学啊。”
“这是唯一的办法,因为你有一个肮脏混乱的家庭,你就是死了也不会有人为你落泪的,所以何不赌一把?赌吴亚洲会不会许你荣华富贵和你那可悲的、并且未曾拥有过的虚荣呢?”
蓝迪有那一瞬间恍惚,她看见了一家老小拍全家福的样子。她看见满柜子的高级礼服和皮包,她怀里有一个正在吃奶的孩子,身后站着的是吴亚洲的校长父亲和高官母亲。
“蓝迪,我知道你其实是有种的,别他妈让我瞧不起你!”胡适朋笑着拍了拍蓝迪的肩,笑着说。
是啊,我其实是有种的。我现在只是吴亚洲的床伴,但是如果搏一把,说不定便能一步登天了。想到这里,蓝迪的心脏异常有力地敲击着她的胸膛。
我再也不用连买一个保温杯都要看继父的脸色,我再不用忍受继父那无休无止的谩骂和母亲的神经质,我再不用蜗居在那个狗窝一般的家!
她会开着颜色高调的跑车,睡进一个不折不扣的安乐窝,她会让现在所有瞧不起自己的老师和同学都仰视自己!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胡适朋突然出声,她沉郁的声调将蓝迪从幻境中拉回了现实。
“这是一首好诗,以后要多读读这首诗。”她们的离别就发生在那个早晨,那个空气清新,雨水滋润着树叶的早晨。
胡适朋对她说完这句话就走了,她们之后再没见过,她也再也没读到过这首诗。
在与胡适朋分别的十年间她曾一直想不明白为何那样恨她的一个人会给她那样好的一个建议,她更不明白那个人为何在离别时分会让她去读一首看上去和自己毫不相关的诗。
直到这首诗变成了她的梦魇,直到她在一个夏夜穿着高定礼服躺在停车场旁的血泊中,在生命的最后一分钟,她才猛然明白了这首诗的意思。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她微笑着回忆自己这一生,命运的转折便从胡适朋建议她怀上吴亚洲的孩子开始。她的前半生卑微,但索性她还拥有自由,而在遇上吴亚洲的那一刻开始,往后便是一场奢华而又漫长的噩梦。
该死,那年她念的那句诗,竟一语成谶。
第六章
爸爸
胡适朋感觉自己和王智标的结合离不开她缺乏父爱这一重要因素。
两年前,二十一岁的胡适朋嫁给了五十一岁的王智标。
现在,二十三岁的胡适朋成为了寡妇,而王智标已经死去。
胡适朋成了别人口中的落了俗套的女人,不过他们说的其实没有错,因为她的确爱他的钱胜过爱他。
你看看,果然,在现实面前即使是再高傲的头颅也终将会低落。
在得知王智标的财产都已经被他的原配妻子转至海外的时候,她彻底愤怒了。
原来他婚前许诺她的只不过是看上去耀眼的泡沫罢了,到头来的海誓山盟还不是一戳就破。
她像个不讲理的小恶魔那样对他嚷起来,她剪掉他的头发,用刮胡刀割烂他的鬓角,她恨他欺骗自己,她更恨自己竟然会相信他的鬼话。
“你是我第二个信任的人,我真是大错特错,我真是疯了才会被你的花言巧语和那只庸俗的戒指哄骗住了!”
他不恼怒也不反驳,只是紧紧地将她搂在怀里,任由她哭叫着打骂他。
“智标,请你救救我的母亲,我没有那么多钱......你知道的,我从来没有过那么多钱啊。”等到她打累了,嚷累了,她就继续躺在他的怀里。
“适朋,我爱你,你是唯一一个留在我心里的女人,我是希望你可以活得自在的。”他等她冷静下来,对她这么说。
“如果你真的爱我,就想办法救我母亲。”她痛苦地望着他。
“无论用什么办法。”她想了想,又补了一句。
“无论用什么办法。”他重复了她的话,陷入思考。
等到王智标将那份保单放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其实已经明白他们的未来。
但是为了母亲和自己的未来,她什么也没有说。
在那以后,两人之间的气氛却变得轻松起来。
胡适朋是一个完美的妻子,她会为他烤他最爱吃的芝士蛋糕,她会当他的崇拜者和学生,她还会温柔地为他读诗。
只不过由于她过于热爱他为她找的这个报社记者的工作,所以她变得越来越忙,这导致他离开前的一个星期几乎没怎么见到她。
直到他要离开的那个清晨,她亲手做了早餐,然后像一只灵巧的小狐狸那样钻进了他的怀里,他搂着她,他们像第一次接吻那样交换着长长的呼吸。
她似乎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看见他一样,眼神流露出悲伤的光。
“答应我,你一定要为我流泪。”他紧紧搂着她,小声在她耳边说出了这句话。
但是当他真正化为没有生命的血肉呈现在她眼前时,她却哭不出来,只是想起了一个男人——她的父亲。
一月给父亲的面容增添了红色的蒸汽。
这座城市的潮气像一个冤魂,肮脏又永远挥之不去。
那个大山里来的小个子家政妇怀了爸爸的孩子。
胡适朋在心里想想那个胚胎的颜色,也许是红的,也许是粉的。
胡适朋看着睡着了的爸爸,大大的鼻子,粗粗的眉毛,爸爸笑的时候会露出很大颗的牙,爸爸生气时会一言不发,但是爸爸从来不打她,爸爸说他很爱她,他的确也是这么做的。
妈妈说爸爸“干了坏事”。可是爸爸睡着的样子不像是一个干了坏事的人。
爸爸教她格斗术,先是约来一个黄头发的小姐姐跟她对打,再是到后面的小四哥哥。
她偷听到妈妈和家政妇的谈话。
“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你当时大着肚子的时候。”
“哪一次?”
“怀着朋朋的时候。”
“滚吧,你们俩都给我滚出去!”
她听得出家政妇很怕妈妈,这不奇怪,在她的记忆里没有人不怕妈妈。
妈妈从不来她的学校接她,有时候会派不同的叔叔或者哥哥来接她。
而爸爸在每一次家长会开始之前都会去拜访她的老师,他会带上纪念钢笔送给她的老师们。
爸爸很爱她,她也很爱爸爸。
但是妈妈昨晚告诉自己,爸爸“抛弃”了我们。
“你撒谎,我才不信你呢!”她笑嘻嘻地冲着妈妈做了个鬼脸。
但是今天早上妈妈梳了两条干净的麻花辫,她通常会在待客的时候才会这么打扮。
妈妈还是那么瘦,胡适朋心里总觉得妈妈还是胖些好看。
她打开书房的门,爸爸却已经不在那里了。
“朋朋,爸爸走了。”妈妈站在门口说。
等到她听到这句话,她才直到原来妈妈没有骗自己。
网球拍是父亲留给她的众多礼物中的之一,现在,它呆呆地立在父亲书桌旁。
“我不让你走,我不让!”她将父亲书桌上的照片和所有物件扫落在地。
“你干什么呢?疯啦!”妈妈跑过来,脸上的责备是她看习惯了的那种。
但是爸爸从不责备她,因为爸爸爱她,而妈妈不爱她。
“爸爸呢?”胡适朋穿着单薄的睡衣,大声问薛燕。
“你爸爸昨天就走了,你不记得了吗?天哪,真是老天保佑,你爸爸终于从这里滚蛋啦!”薛燕在笑,那时候胡适朋恨她入骨。
“我爸爸没有滚蛋!”那时胡适朋只有十一岁,但在那个时刻她还是第一次鼓足勇气用整栋楼都听得见的声音冲着妈妈大吼。
薛燕被胡适朋吼得愣了一会儿,说实话她有点被吓到了,因为她从没见过自己这个一直以来很乖的女儿这么生气,说话声音这么大过。
“他就是滚蛋了,你吼,他也不会回来。”回过神来,薛燕拿来扫把和扫帚来清理地上的东西。
薛燕好像生性冷淡,除了对她店里的那两个大学生伙计,她好像对什么都视而不见似的。
薛燕见到小鹏和小廖便换了一副腔调和做派,将她淮扬女人的得体和妩媚搬上了台面来,一口一个“小廖哥”、“小鹏哥”地叫。
而她见到自己和父亲,便永远像个发号施令的女皇。胡适朋在她的霸权统治下上了各科补习班,而其实她即使是不补习也是常年稳居全年级第一。父亲在母亲的霸权统治下投资了基金,结果是警察上门遗憾地表示他们夫妻俩都被骗了钱,而被骗去的钱已经被诈骗犯花得一干二净。
母亲在她眼里是愚蠢又专横的。
所以胡适朋非常讨厌她。
“不许你动爸爸的东西。”胡适朋看着她,眼睛里的光再次吓了薛燕一跳。
她们开始抢夺扫帚和扫把,最后胡适朋被关进了阁楼的杂物间面壁思过。
“想清楚你哪里错了再出来。”薛燕锁门时甩下这句话。
胡适朋安静地挨着一箱洗洁精坐了下来,父亲爱囤货,这箱洗洁精便是她和父亲一起去批发商场买回来的。
她看着纸箱里只剩下两瓶的柠檬味儿洗洁精,开始回忆昨天离开家时的场景。
那天父亲走的时候蹲下来紧紧抱了抱她,他长长的鬓发和厚厚的眼镜熟悉地再次触碰了她的脸颊。
妈妈站在远处的卧室门口,抽着中华牌香烟,神情漠然地倚靠在门框上。
“朋朋,如果有人欺负你和妈妈,就给爸爸打电话。爸爸的电话号码还记得吗?冰箱上的贴纸有爸爸的手机和办公室电话,你的房间还有写着爸爸电话的电话薄。”
她无法停止哭泣,因为她明白:她就要永远失去爸爸了。
爸爸嘴里有薄荷的味道,眼睛很红,看起来像是许久没有安睡的样子。
“爸爸。”她咬着颤抖的嘴唇说出了两个字,父亲的手掌轻轻擦去了她脸上的鼻涕和泪水。
“不哭了,女儿。”
“要是有坏人,我和妈妈该怎么办?”
“不会有坏人的,妈妈会保护好你。”妈妈走了过来,把手搭在她的肩上。
“如果有危险,朋朋就给警察叔叔和爸爸打电话。然后赶快逃,如果逃不了就用网球拍揍坏人,用球拍往他头上打,坏人就不敢欺负朋朋和妈妈了,爸爸教你的防身术记得练习,千万别忘了啊。”
“爸。”她挣脱了妈妈的怀抱,扑到了爸爸怀里。
爸爸的脸凉凉的,他紧紧抱着她,脸上的连鬓胡子扎着她的脸。
“朋朋别哭了,记得爸爸的大学怎么去吧?坐318大巴到爸爸学校的正门,再和保安叔叔说来找爸爸,你就能见到爸爸了。你要常来,爸爸学校附近最近开了新餐厅,爸爸带你去吃你最爱的意面和披萨好不好?”胡若斌哭了,泪水顺着女儿的脖子流到了地下,他紧紧抱着女儿,害怕自己的泪水被薛燕看到,只能用女儿衣服的领子轻轻拭泪。
“爸爸,你不要走好不好?”胡适朋最终没有忍住,说出了这句话。
“没事,没事,爸爸没有走,爸爸会一直陪着朋朋和妈妈的。只不过爸爸最近工作忙,要搬到离学校近一点的地方住而已,朋朋别哭了。”胡若斌挤出一个勉强的笑,看着女儿的泪水他心如刀绞,再看依然倚在门框上的薛燕,面容沉静,胡若斌明白地感受到她的情绪几乎没有波动。
“真是个狠心肠的女人。”他在心里想。
“好了朋朋,不还是还有妈妈陪你吗?你想见爸爸白天去找他就好了,别再哭了。”薛燕叹了口气,心里难以理解女儿对父亲的感情。
“我不要你,我不要你!我要爸爸,我要爸爸,我要爸爸!”胡适朋急得对着薛燕大叫,在她眼里母亲是苛刻的、无知的、蛮横的母狮,只有对待她的那些店里的伙计和顾客她才会真心的笑、真心的生气。
而对待父亲和自己,母亲却总是一副爱搭不理、吹毛求疵的独裁者模样,而且妈妈发起火来很吓人,她常因为赚取的金钱不够而抱怨,她讲自己的故事能从天亮讲到天黑,而对于女儿的功课和她在小学发生的故事她是从未表现出一点乐趣,而对待爸爸她则持一种冷眼旁观的微妙态度,她既不屑于他的教师的工作也不屑于他写的那些文章和出版的书籍。
胡适朋太了解自己的母亲,薛燕爱她自己胜过爱所有人。
她热衷于和年轻幽默的小伙子交谈尽管那些人大都没有高中毕业,她将财富置于比自己生命更高的多的位置,她贪恋别人叫她“燕姐”的时刻,她渴望追随者和极高的认同感。
胡适朋的眼睛可以看穿所有人的欲望,那些不同的欲望在她眼中对应着不同的颜色,比如说爱情是红,权力是黄,美貌是粉,性欲是棕,占有是紫,智慧是蓝,财富是橙,威望是绿。而她自己的母亲薛燕是她见过拥有最多颜色的人,所以她打心里压根不喜欢自己的母亲。
“爸爸,不要走。”她最后乞求爸爸。
爸爸最后看了看她,就这样走了。
那天,胡适朋在杂物间睡了一夜,她的梦里有爸爸的拥抱,有爸爸关怀的话语和智慧的笑话。
但是走出杂物间,她只能脱离梦境,如同行尸走肉那般活着。至少在二十岁之前,她的日子就是终日的乌云、呕吐物、凝固黑血的伤痕和冒着臭气的慢性毒药。
正所谓:一地鸡毛的生活。
爸爸走之后的日子她开始怀疑自己的五脏六腑其实都已经烂了,只剩下空荡荡的骨架和残破不堪的灵魂,所以她对自己的身体和外在并不在乎。
爸爸走后的日子对她来说就是慢性自杀。
她时常在白天只喝一瓶牛奶,吃一个苹果和一袋海盐味的消化饼,除此之外不吃任何东西,直到夜幕降临她才会拉开家里的冰箱吃掉小包装的花生酱、几大勺冰激凌和一大罐无糖酸奶。
说实话,她感受不到饿或者饱,只是感到味蕾上的满足。
所以当她攒钱攒到九千块的时候她去了一趟香港,分别在迪奥、香奈儿、宝格丽和古驰买了一样他们店面里的招牌化妆品。
她和当时的姐妹蓝迪还到高档礼服店一人买了一条两千一条的裙子,她们还吃了香港最好的茶餐厅和哈根达斯雪糕。
胡适朋之所以这么做是想看物质上的满足是否可以唤醒父亲离开家里之前的那个人,那个自信、开朗、热情四射的小姑娘。
然而华服穿在脸色惨白的骨架上并不漂亮,导购员以为她是为了美丽而消瘦如此,便在帮助她拉上裙子拉链时嘴巴抹了蜜似的夸赞她格外纤细的腰肢和胳膊,还请她告诉自己保持身材的秘方。
然而镜中穿着粉裙的女人只是笑了笑,对她说:“我认为自己并不美。”
是啊,即使是再美丽的躯壳,没有了生命的光彩又有什么意思呢。
她失望地看了看孤独的镜中人,这个人还是父亲走后的自己,无知、空洞又冰冷。
“小姐,这件衣服衬得您的肌肤好娇嫩呢。”
最后,她买下了这件裙子。
直到晚上她也穿着这条裙子入睡,因为她期望那个娇嫩的小姑娘可以再次回到她的身体里。
但是那几年,她始终那般。
她想过无数次去死,遗书写了许多不同的版本,有抒情版、控诉版、平静版......
关于死法她也想了很多,可是她始终对自己不自信而没有选择去死。
有被吴亚洲猥亵过的第二个晚上,在她数不清是第几次割破自己手腕的时候,她突然感觉自己还没活够。
对她而言,死是在享尽一切荣华之后。而不是现在住在狗窝里的浑身沾染着萎靡的烟臭味、手指粗糙、没有目标和梦想,没有过男人和孩子的垃圾。
她想去世界各地都看看,也梦想遇见一个征服自己的男人,她的野心很大,她想在迪拜的浴缸里用名贵的香水泡澡,她想住在冰雪铸造的酒店里欣赏变换的北极光,她想去丹麦那样的童话王国,她也想去巴塞罗那见识一番将性感熔铸于血液的女郎,她想如若无人之境地放声歌唱和吟咏诗句,她想爬上高高雪山上呼喊父亲的名字,她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她也想看看会不会有人愿意为了博她一笑而一掷千金。
这些想法在她十九岁的时候遇见他之前似乎是痴人说梦,但是当她一旦遇见她的光,一切美梦都将成真。
所以她最后决定先不去死了。
薛燕在与她爆发激烈的争吵后消沉了一段日子,直到那个男人的出现。
一个周六下午,胡适朋做完在楼下奶茶店的兼职,早早回到家中。
“去买菜,准备好三人份的晚饭,晚上有重要的客人来家里。”薛燕正在梳头,看到胡适朋回来,对她说。
薛燕做的饭不好吃,所以小学三年级开始胡适朋就跟着自己的父亲学了一手好菜,父亲离开家后她就跟着网上的食谱继续学做菜,久而久之,家里的饭就都是她做了。
胡适朋看见餐桌上摆着崭新的三百元。
“要点什么菜?”她放下肩上背的书包,将三百元揣进了口袋。
“炖个鸡汤,做一道鱼头,外面晒的腊肉也一起炒来吃吧,总之把你的拿手菜都拿出来,晚饭丰盛一点,余下来的钱不用给我了,算作给你的零花钱吧。”薛燕开始描眉,胡适朋看了她一会儿,感受到了她身上散发出的不寻常的喜悦。
晚上,如薛燕所愿,剁椒鱼头、蒜苗炒腊肉、清炒白菜、小炒猪蹄、拍黄瓜、老姜炖鸡汤,五菜一汤满满当当地呈现在那张小小的餐桌上。
薛燕笑开了花,手挽着一个皮肤黝黑,身材魁梧的男人进了家。
胡适朋穿着洗得发白的圆领衬衣正在摆碗筷,茫然地看着母亲那快要溢出来的幸福感。
坐下吃了一会儿胡适朋才知道原来眼前的男人是一名警察,名叫刘梓文,月亮湾分局刑警大队的副队长,母亲薛燕高中时候的同学。
高中毕业后薛燕因为高考落榜上了电大,刘梓文则凭借优异的成绩考进了刑警学院。
胡适朋注意到薛燕给刘梓文夹了一块鱼脸上的肉,那个部位是胡适朋最喜欢吃的,所以她心中感到有些微微不悦。
她始终不喜欢他,也不信任他,因为她知道刘梓文是有妻儿的。
在那个春意盎然的季节,纵使是胡适朋不愿承认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自己的母亲薛燕与老同学刘梓文旧情复燃了。
第七章
利刃
“姓名,年龄。”身穿警服的女警紧盯着她,但是她好像毫不在意。
“我叫胡适朋,胡适的胡适,朋友的朋,今年二十三岁。”女子清淡地笑了一笑,她今天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精致的鬓角和钻石耳环却显露出不同于她年龄的精致和成熟。
“就是她?”**走了过来,问我。
“是的,他就是王智标的老婆,胡适朋。”我给**简单介绍着。
“星期五晚上,也就是你丈夫去世那天,你都去了哪里。”女警官板着脸,严肃地问她。
胡适朋脑中瞬间闪回了一个画面,她眨了眨眼睛,随后说:“我想这些我已经和你们刘队长交待过了,我的时间很宝贵,刘队长,你们在磨我的耐心呢?”她面向那块双面镜,面色似乎有些不悦。
**看了我一眼。
我连忙解释:“李局,是这样,她是有不在场证明,可是我觉得这个案件有疑点。”
“你这样也不是个办法。”**看着我。
我点头。
这时,周博海推门进来,他还是穿着那套皮夹克,表情却没平时的几分轻松。
“小周,你来了。”**见周博海来了,脸上有了几丝笑容。
切,见到领导儿子就给人赔个笑脸呗。我对此很不屑,看都没看周博海。
“**好,刘队好。”
“哎,海哥好。”小张笑眯眯地叫他。
小张这种谁都当佛拜的人最他妈恶心,明明是我一手提拔上来的,现在见人下菜碟,跟我没以前亲近了,倒是想跟人家公子哥搭上线了。
都是些傻逼。
“这样,老刘,你再说说你的疑点......”
调查一直持续到了晚上十一点四十多,终于,结合肇事司机、胡适朋、专家调查组和保险公司的负责人的说法,这个案子被画上了一个句号。
胡适朋彻底和这个案子脱离了关系。
“刘队,您看这个点了,我们再把人家扣在这里也不好。”小张指了指自己的手表,对我说。
“对,这样就结案了,让她回去吧。”**下达命令。
“好,小周,你先让她回去吧。”我吩咐小周。
看着沉默不语的胡适朋,再联想到她那个还在精神病院的妈妈,我就越发觉得这个案子不简单。
“胡女士,你可以走了,今天打扰你了。”周博海打开门将她送了出去,我鬼使神差地也走出了门,看着她窈窕的背影点了一根烟。
六年未见,她的身上有什么已经被改变了,至于她改变的原因,我知道我有许多不可推卸的责任。
走出警局,她坐上那辆棕色的路虎,从包里拿出一瓶香水往身上使劲喷了喷,她用力握着方向盘喘气,将香气狠狠吸进了肺里。
“刘梓文。”她一边喘气一边念着这个名字。
想到母亲受伤的表情和绝望的哭嚎,她就觉得自己的咽喉仿佛被恶魔掐住,掐得她怎么也喘不过气来。
母亲和刘梓文是在她高考前分手的。
那天晚上她看到母亲回到家,踢掉了高跟鞋之后便倒在了床上,不一会就喊她的名字:“朋朋,你快过来,妈妈好难受。”
她迟疑着在黑暗中站立,没有走过去。
“妈妈求求你过来,我的女儿,我的朋朋。”薛燕身上的酒味她隔着一个餐桌也可以闻到,她听到母亲可怜的语气,脚下迈了一步准备过去,可是一想到那晚吴亚洲和蓝迪对自己做的龌龊事,她的心就硬了起来。
她拿来一个玻璃杯倒满凉白开,然后放在了厨房的桌子上。
“厨房里有白开水,渴了自己喝。”胡适朋看了一眼头发垂在地上的母亲,给她留下了这句话。
第二天清早,胡适朋惊讶地发现母亲竟然还睡在昨晚跌倒的地方,她吓得上前去抱住母亲的身子,发现她的身子就和冰一样冷,她探了探她的鼻息,又听了听她的心跳声,才长舒一口气。
可是母亲长久地呆滞在医院的病房里。来看过她的人无一不感到悲伤,看着她被病魔折磨得只剩下一张皮的母亲,胡适朋恨不得杀了她,以结束她的痛苦。
“他说他一直爱着我,他会娶我的。”母亲木然地流泪,对来看望她的胡若斌说。
胡适朋连忙捂住了母亲的嘴,可是父亲只是淡淡地说:“没事。”
“梓文,我们不要这样吧。”
“我和他?他是我店里的伙计啊。”
“可是我爱你呢,你不爱我我就会死去,我真的会死的。”
“我求你,求你不要离开我。”
这时胡适朋走进了母亲的房间,抢过了她的电话放在自己耳边。
“薛燕,请你保重吧,我们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是刘梓文的声音。
“那你为什么还和她睡觉?你告诉我,刘梓文,你这个狗娘养的杂种!”胡适朋对着听筒那头破口大骂,她觉得薛燕这幅任人宰割的模样真是丑死了。
电话那头挂断了电话,薛燕面色苍白地瘫倒在了胡适朋的怀里。
胡若斌和胡适朋走在精神病院外面的小道上,胡若斌告诉了胡适朋有关他所知道的刘梓文的全部往事。
“你母亲一直爱的是他,多年前我们热恋的时候我曾问过她有过几个男人,她告诉我只有一个,就是她高中时的同桌刘梓文。”父亲走在前面,微风把他有些长的头发吹得飘起来,胡适朋看见父亲的头发白了不少。
“刘梓文现在是月亮湾分局刑警大队的副队长,他是名警察。”胡适朋补充到。
“是啊,其实我以前也在想,如果不是一直爱着刘梓文,你母亲也许根本就不会留在这里,直至遇见我。朋朋,这是命运的安排。”
“不,这是孽缘。”胡适朋停下来,胡若斌转身去凝望她的眼睛。
“永远不要恨,这样你会很累。”胡若斌对她说。
“刚才我和杂货铺的伙计确认了,我妈昨天晚上的确是见了刘梓文才变成这样的,刘梓文发现我妈和小廖的事,他告诉我妈永远不要再找他了。”
“这样……”,
“你对此没什么想说的了?”
“朋朋——我已经有了新的家庭,我和你妈已经分开了。我很抱歉她会这样,但是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就是你和我妈的负累,对吗?”父亲的冷漠让她红了眼眶。
“朋朋。”
她飞快地跑走了,仿佛只要再跑得快一点,这些令她窒息的现实就不会像坚硬的大石块朝她砸来一样。
等到回忆像退潮的浪花那样消失在记忆的沙滩上,她才喘了一口气。
我现在需要酒精,需要尼古丁,否则我就要死去了。她明白地想。
回到酒店,她换上一件绿色的度假裙,在房间抽完一支烟,来到了酒店的酒吧,要了平时最不爱喝的玛格丽特。
喝了一杯,她就感受到了醉意。
趁着酒劲儿,她看到一位身材修长的年轻男人走到她身边的位置坐下。
“嗨,给我一杯马天尼。”她脸颊红扑扑地又点了一杯酒。
“晚上好。”男人礼貌地向她问好。
“你好。”她冷淡地回答,看了男人一眼。
“我是来这边出差的,你呢?”
“我不是。”她喝了一口酒,紧接着又喝了一大口。
“你的脖子红了,还是少喝点吧。”
“少喝点就不好被拐骗走了,你是谁?人贩子?”
“不是,不过要是能拐走你那也可以。”
“给这位先生来一杯山崎加冰。”胡适朋点了点放在她面前的那瓶威士忌,告诉调酒师。
“好品味,简直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她醉了三分,摸了摸男人剃得干净的下巴。
几杯酒过后,她带着他回了自己的房间。
酒醒过后,她躺在大床上,眼睛看向雪白广阔的天花板。
那人刚才已经走了,她站起身检查自己的钱包和银行卡,庆幸,自己没遇上小偷。
许久,她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觉得有些恶心,就拉开窗帘,打开了窗户。
直到那个陌生男人的气味被吹来的风蚕食殆尽,她才终于大声地,不加掩饰地哭起来。
第八章
序曲
下午的抓捕任务很顺利,我和小张总算松了一口气。
“走吧刘队,这顿我请。”小张和我走在街上,秋天徐徐的风吹过染上尘土的树叶,景致不太美。
我们去的是一家藏在小巷子里面的小馆子,大家都说这里的东西物美价廉。
“哎呦,可把我饿死了。”我摸着咕咕叫的肚子,看了一下表:九点十五分。
“那您坐下可放开了吃,千万别和我客气。”
这是一条幽暗又冗长的巷子,但是闻到饭菜的香气之后,我们就明确地往前走了。
突然,前面传来一阵摩托车的响声,等到我反应过来,走在我前面的小张已经“哎呦”一声被撞倒在地。
“我操!”我大吼一声想要躲开,谁知道那摩托车手却直接从小张的腿上碾了过去,直冲向我。
伴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叫声,我还来不及反应,就倒在了小张的旁边。
我感到腰上被划了个大口子,膝盖骨就像裂开了那般疼,我倒在地上,把手伸到后腰上刚想去掏枪,背后就受了重重一脚。
“刘梓文。”对方叫我的名字。
“是你吧?”他用脚尖在我脊背上又踩了几脚。
“你***是谁啊?谁是刘梓文?”我忍着剧痛,反问他。
“还给我装?月亮湾分局刑警队队长刘梓文,就是你。”这一次他踹到了我头上。
“不说实话我就杀了他!”他将一把匕首摸样的利器抵在了小张的脖子上,明晃晃的利器在两栋居民楼之间的月光中反射出白色的光。
“我是!你别动他。”我只能承认。
带着头盔的摩托车手往我的背后摸了摸,然后说:“我们老大不是告诉你不要动我们的人嘛,怎么,是本月给你的俸禄不够,你就不肯配合了?”
“你***说什么?什么老大,你***有毛病啊,我操!”我大声骂着,直到摩托车离去的声音响起,我才突然意识到这是一场赤裸裸的报复。
不远处的小张右腿已是一片血肉模糊,我往后腰一摸,我的枪已经消失地无影无踪。
案子终究还是没破,小张再也无法行走,我的那把失枪我暗自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
“老刘啊。”**沉声开口。
“**,这次的事情绝对是犯罪分子的报复计划,那个孙子知道我的名字,他就是奔着我来的!”
“老刘,你听我说,枪丢了谁也保不了你,这个规矩你最清楚。”
“李局,我辛辛苦苦干了三十年,破了多少重案?这夺枪明显是仇家报复。”
“你的枪就是你的命,人在枪在,人亡枪亡!”
“我是被人陷害的,你还看不出来吗?”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可是老刘......你去听听现在大家是怎么讨论你的,小张亲口说,那个撞倒他的人认识你,一个警察被人怀疑**,你让我怎么帮你啊!”
“就凭那个天杀的孙子的一面之词?**,一个犯罪分子的诽谤你也会信?他们这是陷害,这是个圈套,就是冲着我来的,你还不明白吗!”
“冲着你来?他们为什么冲着你来?”
“这还不明显吗?他一定是我之前抓获的犯罪分子,总之他们是因为我的抓捕被法律制裁而怀恨在心,这还不显而易见?”
“那这是怎么回事!”
我看着那一打被**摔在桌子上的照片,照片上灯光昏暗,但是女人柔软的腰,还有那只放在她脖颈上的手证明了照片上的人正是我和小妞妞。
我像是被一道雷击中了那般呆在原地。
“我本来不想搞得这么难堪,但是老刘,请你好自为之。”
出了**办公室,我成了一只飘荡在空街道的鬼魂。
我被停职了,因为那个该死的骑摩托车的神秘人的一场拙劣的陷害,我竟然就这样失去了我愿意为之付出生命的工作。
可笑,太可笑了。
我晃晃悠悠地走出分局,外面下着雨,我走到雨中,任凭冷雨打在我的脸上。低头,我发现我还穿着那件浅蓝色的警察制服,在雨水的湿润下浅蓝色变成了深蓝色,最后变成了血红色。
我仿佛看见下落的雨点变成了滴滴鲜血,黑得令人发憷的天空也变成了血腥的鲜红色。
去死,去死,去死。
我在雨中张大嘴巴吼叫,仿佛要把压抑已久的潮湿的心脏也呕出体外。
分局的同事站成一排,他们在干燥的屋檐下观看着我的惨状,无一人上前同我讲话或者给我送来一把伞,他们不再畏惧我,有的只是厌恶和一点点的怜悯而已。
我静静地走了,开上车,像一只被敌军撕咬至残的豹子,回到了自己许久未归的家。
妻子和孩子们静静地待在家里,看到被雨淋透的我,他们将眼睛睁得很大。
“梓文,一切都会好的。”妻子在听说了我的全部遭遇过后没有埋怨,她温柔地安慰了我。
我一整夜都把头埋在她的怀里,她那件单薄的衬衫被我的泪水浸湿,我感觉她就像我的天使。
直到我在家保持颓废的第五个星期她对我说:“梓文,银行发了信息,我们的房贷已经欠缴两个月了,若再不缴清的话,那么我们的房子就要被收回了。”
“我哥他们公司最近在招人,你过去先干,到时我们的生活还是会回到正轨的。”妻子拍了拍我的背。
第二天,我穿上妻子为我准备的西装和简历,到达了那家公司应聘。
一切没有我想得那么糟,舒心的工作环境让我对这份工作多了几分期待。
通过面试后我正式进入了试用期,看到妻子如释重负的笑,我的心里也好过了许多。
觥筹交错的宴会上,身穿淡紫色礼服裙的女人笑靥如花。
“胡小姐,您能大驾光临真是我们的荣幸啊。”
“黄老板,您太客气了。”胡适朋主动起身与黄老板碰杯。
黄老板是王智标的至交,我现在所在的单位隶属于黄老板的公司。
“胡小姐,这是我们公司的人事部总监,肖总监。”
“肖总监您好。”
几人一边交谈一边喝酒、吃菜,肖总监非常健谈,胡适朋几次被他逗得轻笑了几声。
“唉,最近是哪儿都不安宁啊,公司人员流动性很强,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肖总监皱着眉头说。
“听说您们公司新入职了一位员工,还是位老刑警呢?”酒过三巡,胡适朋不经意地说。“听说他被警队开除是因为**,还丢了枪,这样的人会给公司带来多大的负面影响?肖总监还真是有胆有识呀!”
一周之后,我被请进人事总监办公室。
“梓文,今天叫你来是想跟你说,基于你之前的工作经历,请你离开这里另谋高就吧。非常抱歉,这是你试用期两周的薪水。”副总监递给我一个信封,一改之前的脸色,非常有距离地对我下达了通知。
我没有再问,将自己的工作用具收进了我从家里拿来的收纳箱,拿好信封轻飘飘地离开了公司。
第九章
覆灭
在宾馆睡了一个漫长的觉过后,我吞了两片药,然后在清晨开上了我的那辆汉兰达。
一路上,感到太闷,便关掉窗户打开空调,同时回忆起一把枪,回忆起有关枪的那段不可追忆的往事。
那是我被分到月亮湾分局的第二年,那年我二十六岁。
一天夕阳漫卷的下午,我带着两个女警和几名辅警前去接应我的线人。
我记得那天的落日特别红,路边美丽的大王椰透过艳色的阳光,格外美丽。
那时我比现在苗条多了,嘴里总是开着不咸不淡的玩笑,队里的人都很喜欢我。
我的线人小猫是一个工作在二飞哥和老狼的秘密工厂的关键人物。
所谓秘密工厂,便是研究报废以及老旧枪械的重组的黑色基地,说得明白点,就是制造组装枪的。
这种勾当极其危险,生产出的枪械稳定性是极不平均的,质量高的枪可以组装得和一把崭新的枪一样好,质量低的还没流入市场也许就再次报废了。
但是这样质量不等、安全性极差的组装枪却让老狼赚得盆满钵满。
教会老狼这样除了江湖义气和狠辣以外一无所有的亡命之徒牟取暴利的是一个叫小猫的人。
小猫的智商极高,毕业于一所相当知名的顶尖大学,但是将舞文弄墨的事情干到极致的小猫却终日想来点刺激的,听说小猫刚入行的时候热衷于各项极限运动、酗酒和嗑药,他的第一支枪就要了人的命,听说杀的是他的大学老师。
老狼也是偶然一次听手下的小弟们讲起了小猫的传奇故事,好奇之下便邀请当时刚满十九岁的小猫去射击场比试了一番枪法,这一试便试出了一位今后在黑夜里大放异彩的神枪手。
那时,老狼手上有许多低价便可以回收旧枪支的路子,老狼让自己玩枪的手下试了一试,发现这个活不仅难干、效率低还很容易把自己的命搭上。
但是小猫不仅枪法极佳,还对旧枪重组也十分在行,这让老狼对小猫又爱又畏。
小猫造的枪是一等一的好。
老狼爱才,所以小猫在老狼的赏识下才成为了受众人膜拜的枪神,但是老狼的疑心极重,所以小猫最后才死在了老狼的枪下。
我和小猫相识是在一个午夜的酒吧。
那天我戴上一顶非常奇怪的卡其色皮帽子,像往常一样到酒吧找小妞妞。
“刘队,你来啦?”小妞妞扭动着丰满的臀,穿着港式开衫搭配热裤,两只眼睛笑得眯上了,她挽着我的胳膊便要索吻。
“叫什么呢?都说了在这里别这么叫我。”我一边搂着她一边压低声音提醒她。
“好吧梓文哥,可是人家今天不想在包间了,我们去对面的连锁酒店好不好?”
“不行,今天还有任务,先将就一下得了,下次带你去酒店哈。”我搂着噘嘴赌气的小妞妞往包间走。
这时,一个不高,长得极为敦实的平头男人从我们身边走了过去。
奇怪的是,经过男人身边时原本叽叽喳喳的小妞妞闭上了嘴,什么话也不说了,压根儿连大气也不敢出。
关上包间的门,我瞧着惊魂未定的她,问:“刚才那谁啊?你这么怕他。”
“刘队,你不认识他?那是小猫啊。”她哆嗦着一边脱衣服一边跟我说。
“小猫?就是那个老狼手下的神枪手?”我感到有些惊讶,想象中的老猫应该是个奸佞之徒的样儿,没想到刚才那个看起来非常和善的男人竟然就是传说中的小猫。
“对啊,就是他,他一定是来找小麦的。”小妞妞伺候着我脱掉了外衣。
“而且这个小猫每次来只找小麦,其他姑娘他看都不看一眼呢!”
小麦是这家夜总会最贵的小姐,我见过她几次,长得虽不是极为漂亮,但气质和谈吐是没得说的,听说以前是一个富豪的女儿,之后富豪因为欠债而破产,小麦就被卖到了夜总会抵债。
“小麦?那这小猫眼光不错啊,那种女人才是真的销魂。小猫这么专情,小麦应该也挺喜欢小猫的吧?”我故意夸小麦。
本以为爱吃醋的小妞妞会生气,却没想到小妞妞却白了我一眼说:“喜欢个屁,小麦上周末都快哭死了。哎呦……我说这小猫还真不是东西,把人家小麦弄得全身都是血乎流啦的伤,那天小麦吓得抱着经理的腿乞求别让她再接待小猫呢!当时她哭得真惨啊。”
“怎么,他还打人呢?”
“何止是打啊,要不是经理去和小猫谈判,估计小猫天天来的话小麦命都要没了。”
“这么严重?”
“可不是吗…….其实最恐怖的还不是这个。听说在小麦之前小猫最喜欢找一个叫冬冬的姑娘,现在那姑娘压根找不着了。”
“冬冬?我怎么没听说过有这号人。”
“您当然不知道,冬冬是最早出道的元老,听说长得非常清纯,背上书包就是个女大学生。小猫最爱找她,一开始两人发展得非常好,我们这里的人们都说小猫甚至想为冬冬赎身,但是突然有一天冬冬就这样人间蒸发了,小猫在冬冬消失后也再没来过。就连和冬冬一个屋子的姑娘问经理冬冬去哪儿了,经理也只是说冬冬回老家去了。那同屋的姑娘说自己打冬冬的手机都打不通了,冬冬房间里放着的那些恩客们送来的名贵首饰就那样被分给了姐妹们,之后再也没有人见过冬冬。”
我听完小妞妞讲的故事,再回想起那个面色沉静的男人,心里隐隐感觉有些毛骨悚然,那天和小妞妞在包间的沙发上也只是草草了事。
但是我想我和小猫都没有想到,夜总会初遇之后的第二天,我们就又见面了。
那天我们的目标是蹲一个涉嫌杀人未遂的混混团伙,抓住小猫纯属意料之外。
等到我们冲进那家麻将馆的时候,意图反抗的几个逃犯已经被我们事先埋伏好的特警射杀,只有小猫乖乖地蹲在麻将桌下面,双手抱头,毫发未伤。
我抱着不大的期望将他拷回了分局,果然,不出半天,苦于没有证据,我们对这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超级重犯无能为力。
小猫是绝对理智的,说话条理性强,思维敏捷,记忆力近乎于天才。
拥有绝对理智的人是伟大的。
但是我看出小猫的软肋,他的软肋便是那个名叫“冬冬”的三陪女。
当我提到冬冬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他的血液都停止流动了。
所以,我看着这个神情始终平和、五官端正、面容忠厚、举止文雅的男人,轻易地说出了让他崩溃的事实,并且我们成功在四十八小时内我们达成了共识。
那场审问让我一战封神。
有人说我是运用了心理学和催眠术击溃了小猫的心智,实际上我凭借的只是从小妞妞那里听来的亦真亦假的故事推断得出一套策略而已,说白了,我只是一个单纯的赌徒而已。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我好赌,在和小猫的赌局中,终是我赢了。
小猫在他二十六岁那年被枪杀。
我是猫,他是鼠,我却非常喜欢他,并且把他当做了自己的弟弟。小猫和我同年,我在三月初出生,他在十二月底出生。
他死后我总是频繁记起我们一次交接时候的场景。
那次我和他坐在超市门口肮脏的塑料凳上,喝着并不好喝的竹蔗马蹄羹。
他那时流露出愁苦的表情,突然对我说:“哥,我好像爱上一个女孩儿了。”
“是小麦吗?”我问他。
“有时候你爱一个人,真的会变成一个疯子。”他没有回答是与否,只是说了这么一句模棱两可的话。
“是吗?那你还真是个情种。对于我来说,女人就是用来睡的。”我不以为然地对他说。
“如果她怀上了你的孩子,你还会这么想吗?”他望着商场外围那些被废弃了的肮脏的暗红色招牌,问我。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讨厌小孩子,他们很麻烦。”我皱着眉头回答他。
其实我不喜欢谈到有关婚姻或者怀孕这类的话题,这让我感到负担。
他听了我的回答之后笑了笑,说:“哥,你的心真硬!我真羡慕你。”
后来小猫死在我怀里,他被击中的是肩胛骨和小腿,这种死法可真够要命的。
我死死抓住他的下巴颏,滚烫的泪水滴落在他身上,喉咙像是被烧着了,我几次想要说些什么,却因为极大的恐惧而几次失语。
小猫看上去却像往常一般镇定,好似他只是在组装一支再普通不过的枪,他在组装枪时总是高傲地翘起嘴角,似乎对一切都感到不屑。
“哥,别跟我爸妈说实话,就说我是因为做你们的卧底才牺牲的。”他拍了拍我的手背,说。
我听了他这话感到心口十分堵得慌。
调整了几次呼吸,我终于说:“你放心,你的过往我不会跟他们提的。”
明明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明明知道他是罪有应得,我却无法控制自己不住流下的流泪。
看到我为他流下了眼泪,他还是那么镇定,我的手紧紧捂住他往外滋血的伤口,手指上的关节就好像被他滚烫的血液灼伤了一样,我咬紧了牙关。
“我们逃不了了。”我悲观地想,心里那团象征着求生的欲望的火被我蓝色的眼泪渐渐就要浇灭了。
那时我们警方已经不清楚对方究竟有多少人了,那场疯狂的火拼案让我们警队损失了两名刑警,而敌方阵营一共被击毙十三人。
他开始小口小口地喘气,似乎想要说什么。
“枪在我身子底下压了一把,子弹是满的。”
听了他的话,我心中的火逐渐旺起来,我挨近他,试图去摸那把枪。
他却在这个时候用力地抓住了我的手,最终留下三个字:“对她好。”
小猫最后是睁着眼睛死去的,那一年我和他都是二十六岁。
他当之无愧是老狼的第一利刃,更是制造出无数犯罪凶器的恶魔的帮凶,并且杀死小猫的那把枪正是一支由小猫亲手改造的组装枪,而射杀他的也正是多年前与他歃血为盟的大哥:老狼。
即便是聪明一世的小猫,到头来也是作茧自缚了。
小猫死后我将他托付我交给他家人的信用卡给了冬霞和小猫的父母。
现在,我终于有空去一次他的家乡了。
开车到农村花了我将近两个小时。
那是一片贫瘠而又光裸的土地,遍地的沙尘和大风给当地人的脸上留下了与他们年龄并不符合的道道褶皱。
我去拜访了小猫的父母,同时也见到了他口中的“她”。
她的脸颊已不复传说中的清纯和水灵,小妞妞在说到有关冬冬的故事时曾形容冬冬背上书包就是一个女大学生,可是现在的她牵着的是一个胖胖的、眼神倔强的孩子,面色温柔。
她端来切好的脆柿子和一杯温热的水,她走近时我瞧见她脸上的如同麻子般的晒斑和泛红的黄皮肤。
“冬冬。”我叫了她一声。
她那样惊讶地抬头望向我,不大的眼睛里满是不知所措。
“你怎么知道我们家冬霞的小名呢?”小猫的妈妈是个微胖黝黑的女人,和蔼地笑着问我。
“经常听他提到冬冬,他非常爱你。”我看着名叫冬霞的女人,说。
“那当然啦,刘警官,我们家冬霞可是省重点大学的高材生,还和我儿子是同学咧!那一年我儿子带着她回来的时候她都怀了我家孙子啦……”小猫的妈妈一提到儿媳妇便是一脸骄傲,拍着胸脯向我炫耀。
“刘警官,一起留下吃饭吧”。小猫的父亲友好地邀请我,我看了看表,已经是中午十一点了。
我笑了笑,没有拒绝。
“冬冬,刘警官是贵客,我们去宰一只鸡!”小猫的妈妈欢快地拉着冬霞的手。
“刘警官,失陪了,你和爸爸先吃水果,我和妈去做饭。”冬霞客气地对我说,将怀里的孩子交给了小猫的父亲。
“那就麻烦你们了。”我看着其乐融融的一家,心里真心为他们高兴。
女人们去宰鸡做饭了,留下我和小猫的爸爸。
“叔,我们都聊了这么长时间了,我看您也累了,您去睡会儿吧?”
“那怎么行,你是客人呐。”小猫的爸爸说。
“您儿子是我兄弟,您就别跟我客气了!”我将本就有些困倦的老爷子送进了他的卧室,不一会儿,我就听见了老人家清晰的鼾声。
我轻手轻脚地走进了隔壁冬霞和小猫的卧室,小猫的遗像就供奉在一盘鲜果后面,我先是检查了床和衣柜,都没有找到小猫留下的组装枪。
最后,我站在小猫的遗像前,检查了这个看上去有些玄机的相框,最后在盛放鲜果的底座发现了一个暗格,我轻轻打开暗格,发现了一把组装精良的空枪,一看就是小猫的手笔。
接下来,我找到了藏在冬霞储物柜暗格的弹夹和子弹。
如果不是刑侦出身,这些东西也许永远也不会被找到,但是我不仅是一名曾经的警察,更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小猫和冬霞的人。
他是那样一个爱枪的人,他的女人爱屋及乌,明白对于小猫来说最好的贡品就是枪。
那一天午饭后,我告辞了他们一家。
在回城的路上我开车经过那所种着许多柿子树的学校,遥遥一望便是一只慵懒、肥硕的三花猫在学校旁种着的大树底下乘凉。
我久久地凝望那只猫,换来的是心底里久久的宁静。
我驱车赶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门口的老头还在这里,见到我风风火火地过来寒暄。
只不过这时我已没有太多的闲情逸致与他交谈。
我走进这所养育了我的精神的大学,看到身着统一上衣的年轻的小伙子们在操场上尽情挥洒着汗水。
我走过了自己曾经上过犯罪心理学的教室,细细回味了这里的一切。
直到我的周围仿佛镀上了一层银色的月光。
我已然站在了学校的后山坡上,子弹不知何时已经上了膛,枪口正抵在我的喉管处。
我的血液开始倒冲,充血的双眸猛然闪动,鲜血从眼睛里面流到脸上,我的手在空中不断地抓挠,想要喊叫却发不出一个音节。鼓膜振动着,血管就这样脆生生断裂的声音,强烈的恶心让我迫切地想这一切都停止。
我再也忍受不了,耳边似乎有人不住地在喊叫。
那个穿橙色条纹衣服的清洁工,她姓陈,五十三岁,我记起来了——我们都叫她陈姐,有一天我送了她一箱放久了的苹果,她吃坏了肚子。
只要一闭上眼,她就站在我的面前。
我还听见小妞妞的声音,她在谴责我,并且又在说她的爷爷病了,她要我帮她爷爷去治病。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不过我还不想死。”
血液混合着泪水排成整齐的序列。
对不起。
在雨雾缭绕的仙境中有一位黄衣女子娉婷地站立着,她淡漠的眸子幽怨而澄澈,正是薛燕。
“刘梓文。”她叫了我一声。
她的眼神那么淡然却显得那么责备。
许多年前我和她并排躺在她家柔软的小床上,不同于往日的健谈,睡过她之后她的话变得那么少。
我问她愿不愿意跟我好,反正她的身子已经给我了。
我睡了她,而且我知道她爱我,看着她漂亮的脸,我告诉她:当然。
她听完想了一会儿,许久没吭声。
“结束了。”仙境中的薛燕对我说。
但是她轻飘飘的声音并没有让我好受一分。
我使劲睁开了暴血的双眼,脖子上有火烧一般的灼烧感在舞蹈,使我的鼻腔、喉管和大脑相连。
我以为睁开眼会看见身旁围绕着的幻影们,可是当我睁开眼睛却是一片虚无。
但是我已经不敢再闭眼,因为只要一闭上眼,小妞妞、薛燕、陈姐和胡适朋便会像索命那般向我奔来。
“不知不觉,已经傍晚了啊。”我自言自语地说到。
如水的月光照在碧波荡漾的棕色叶片上,穿过犹如镶着金子的树干,我看见不远处的城市闪耀着星星点点的灯火。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呢,可是对于我来说,明天却是全新的梦魇。
所以在月亮离开楼的怀抱之前,我靠在了一颗大树上,然后平静地将枪口抵进喉咙,伴随着一声干净的枪响,鲜血给山坡上的一棵大树添上了全新的色彩。
我最后看了一眼远方沉静的城市,我看见远处的楼上睡着一弯慵懒的月亮,俏皮的月像是清丽的少女,让我想起高中时期的薛燕,她坐在我身旁,就像现在的月亮这样望着我。
真美啊,在离开世间的最后一秒中,我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月亮睡在楼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