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去先生真乃有心人,也堪称“深圳主义者”,否则不会如此步步留素心,处处着眼眼,事无巨细,一一记之。我有《媚眼看深圳》,君有《深圳六记》,写法不同,而殊途同归,皆为表达对城市之喜爱。见同好之文,必须鼓与呼。君言“照相式记录”,或可商榷。照相机拍照,若无观点,无感情,则纯属“拍照”而已;反之,则为艺术。为文之道亦然。如有戚戚,多所增益,必可更进一层,为邻家佳话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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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去先生
  • 2014-08-26 11:54:29
  • 谢兄长言。我于照相,有其观点,即生活流。逼近逼近再逼近。所谓摄影者,亦因人而角度视线内涵意义大不同也。多多交流,再致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