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他们从楼道口冒出来,一高一矮。光线太弱,我看不清他们的脸,只看到两条影子,像两团烟雾似的,模模糊糊飘进了走廊里。那时天色向晚,我陪小鸦在走廊里玩积木。这条走廊暗着,它总是暗着,即便白天也是如此。外面是城中村的黄昏,天南海北的炊烟味在晚风中升起来,与嘈杂声混在一起,从走廊两端的窗口源源不断地渗进来。这是夜晚即将来临的征兆。
这地方叫大浪,原本是龙华的一个村。后来龙华升级,成为深圳的一个新区,大浪也跟着升级为街道办事处。来深圳那天开始,我就待在这个地方,没挪动过,不是有多么喜欢这里,而是习惯了。我住的这栋公寓叫朗日居,有很好的寓意——朗朗乾坤,青天白日。可事实上,它的前身是栋工厂宿舍,里外稍一改造,便成了炙手可热的出租公寓。可在我眼里,它就是栋出租屋,再怎么美其名曰,也遮蔽不掉根深蒂固的城中村气息,鬼知道为什么会取个如此好听的名字。
朗日居一共七层,每层布局一样:一条走廊两边,挂着二十几间房子,大部分是单间,也有些被打通了,并成简易的一房一厅,或者两房一厅。走廊由十几户人家共享,两端各有一个窗口,开得很小,紧贴着邻近房子的墙。这一带都是出租屋,也叫亲嘴楼,楼与楼之间没有多少空隙。光线从间隙中漏下来,再在窗口拐个弯,就成了两团幽光,微弱地悬着,透不过来。
走廊里的路灯早已老旧,是那种声控灯,房东一直舍不得更换,年月长了,感应开关不再灵敏,不用力跺几下脚就亮不起来。可谁会闲得没事就去跺脚呢?当然没有。所以,这条走廊就这么暗着,昼夜并无多大分别。住在这里的人,似乎也习惯了黑暗,就像些蝙蝠,能够凭着声波功能,在幽暗中准确地行动。当然,我也是只蝙蝠。小鸦跟我一样,也是蝙蝠。我们都是蝙蝠。
小鸦是我儿子,今年六岁,唯一的爱好是搭积木。三岁那年,我给他买了第一桶积木。他如获至宝,并且很快就在这方面显示出过人的天赋。每次看动画片时,见到有感兴趣的图形,他会在脑子里记下来,等动画片放完了,再凭着记忆,用积木将那些图形还原出来。这让我感到惊喜,在这个三岁的孩子身上,我似乎看到了我这一生已经无法实现的理想——读大学时,我学的是建筑设计,曾经想当名设计师,可事实上,毕业之后,我从未干过一件与建筑相关的工作。小鸦也许可以将我的梦想继续下去。
从那时起,我就认定,我儿子是个天才,一有时间我就陪他玩积木。这条黑暗的走廊,对我来说,是一种黑暗的视觉环境。对小鸦来说,却是由积木构成的童年。说实话,作为父亲,我感到愧疚。我应该像那样事业有成的家长一样,为小鸦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让他有个明亮的童年。但我没能做到。因我的碌碌无为,他只能在这栋叫朗日居的出租屋里出生,成长,一晃就是七年。这里的生活,以及走廊里那种长久的黑暗,就如同血液一般,流淌在他的童年里。
作为父亲,这是一种失职。当然,如果非要为自己开脱的话,我也能找到理由——我们之所以不搬到更好的地方去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左蓝,我们这个三口之家,她说了算。两年以前,我们买了房子。首付交出去后,我就着手设计书房。作为一位文字工作者,在深圳十几年,我从未有过自己的书房,这是件很尴尬的事。几千册书就像城墙一样,壮观地在边边角角里码着。我怀疑小鸦爱上搭积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受我了的影响。我太想要一间书房了,这是我的一个梦想,买房之后,它离我是如此之近。遗憾的是,马蓝并没有给我实现梦想的机会。交房那天,一拿到钥匙,她立即就找了家房屋中介所,把房子连同我的梦想一起租了出去。我那张设计稿刚一完成,就成了一张永远也实现不了的蓝图。
买了房子又不住,那买下来有什么意义?当时我很愤怒。我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我们穷尽十几年的积蓄,换来的却仍然只是一纸租赁合同。我像只火药桶一样,暴躁地向左蓝提出质问。我们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但左蓝是个理智的女人。我想说的是,对婚姻来说,理智绝对是个褒义词。一个理智的女人,纵然在生活中无多少情趣,但她能让日子变得冷静。她似乎天生就具备一种能力——每当我愤怒或者激动时,她总能找到有效的方法,让我迅速平静下来。她搬过一张椅子,在我面前坐下来,然后扳着手指头,跟我算了笔账。还没等她算完,我的火气就已经消了。
的确,她考虑比我周全。我们都是独生子女,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三口的吃喝拉撒,双方父母的瞻养费,水电费,煤气,物业管理费……等等,这一张张账单,就像一堆岌岌可危的肿瘤,咄咄逼人地悬挂在我们生活中。若是再背上房贷,我们就成了两匹名副其实的骆驼,房子一旦断供,将会是压死骆驼的一根稻草。我们必须把房子租出去,以房租来抵充月供。在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我的情况。我今年三十五岁,在一家文化传媒公司上班,任项目总监,年薪二十五万。在职业生涯里,这已经是我的巅峰,要想再有所发展,就得辞去工作,自己出来创业。我承认,深圳是座适合创业的城市,可我有自知之明,我压根就不是创业的那块料。我甚至连辞职的勇气都没有。有什么办法呢?百无一用是书生,这话不是说出来的,是活出来的。
我把那张设计稿找出来,揉成一团,连同我的梦想,扔进了垃圾桶里。在我看来,一个没有经济实力支撑的梦想,也就只配躺在这样的地方。可是左蓝在扔垃圾的时候,看到了这张设计图纸,又把它捡了出来,小心翼翼地展平,压在一本书里,说好歹也是个作品,不应该跟垃圾混在一起,她先帮我保存着,说不定哪天就能用上。
2.
坦白地说,住在朗日居,也并非一无是处。这条走廊始终暗着。我们就像些远古时期的动物,为了适应环境,视力不断进化。十几年下来,我已具备了在弱光中视物的能力。就比如说这两个人,一进走廊,我就看到他们了。尽管只是两个模糊不清的影子,几乎与黑暗融为一体,但我还是看到了。他们走得很慢,就像两只蠕行的软体动物,缓缓向我移来。长的那个影子双手向前伸着,像位盲者一样,小心翼翼地抚拭着面前的空气。我一点也不感到奇怪,初次进入这条走廊的人,都会变成瞎子。
“起来,有人过来了。”我俯下身,拍拍小鸦的肩膀。小鸦“嗯“了一声,没说话,仍然蹲在那里,全神贯注地摆弄着手里的积木。他是个专注的孩子,沉浸于自己的兴趣时,就很难唤醒。
我在地上跺了一脚。灯蓦然亮起,满地的灯光像雪一样,清清朗朗地铺开,走廊里顿时异常明亮。我有点不太适应,脑子里剧烈地晃了一下,眼睛出现片刻的失明,世界黑了。我闭上眼睛,眯了一会,等适应了灯光,再睁眼看时,这两个人已经到了我面前。他们应该是远道而来,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脸上盖着一层疲惫,就像用工笔画出来似的,十分清晰地暴露在灯光里。我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对父子,眉眼之间挂着相。
“你好。”我打了声招呼。
男人没回话,只微微一笑,牵着小孩的手,从那堆积木上跨了过去。路灯再次熄灭,黑暗重新填满走廊。我没有再去跺脚。在这样的环境里住着,我不太喜欢光亮。父子俩一前一后,摸黑往前走着,在一间房子前停了下来。黑暗中“啪哒”一声,细碎的火星溅开,男人把火机拧燃了,一束火苗亮起来,摇晃着,两张脸映在通红的火光里,同时也将一个门牌号码映照出来——707。就在我家隔壁,原来的租户是位民工,在这里住了三年多,我很少碰到他。他一直在修地铁,每天早出晚归。朗日居对他的意义,仅仅只是张床。大部分时间,他像条蚯蚓一样,与工友们一起,没日没夜地扎在地下,挖掘并疏通着这座城市的交通网络。每次坐地铁,我都会想起他。这两年,这座城市的地铁像蛛网一样越结越大,四号线穿越大半个深圳,从皇岗口岸通到龙华,其中就有他的功劳。这几年他修的就是四号线,可是这条线路一通车,他就搬走了。
深圳是座由流动人口构成的城市,与之对应的,是一个庞大的租赁产业,绝大多数的本地人,都靠出租屋活着。因此,朗日居永远不缺租客,尽管条件一般,却总是住满了人。那位民工留在房子里的气息还未散去,这对父子就搬过来了。男人拿出钥匙,借着火光,把门打开。他举着那束火苗,牵着儿子进了屋。门砰的一声关上,火苗一晃,不见了,两张脸紧跟着消失在门后。
3.
离朗日居不远,紧临公路,有块菜地,被两位来自湖南的菜农租了下来。他们一看就知道是对夫妻,面相上显示着共同的生活和经历。俩口子没有租房,就在菜地边搭个棚子,简单而随意地住着。在我印象中,一年四季,这对夫妻几乎没有休息过。每次经过这块菜地,我总能看到两个低头弯腰的身影,就像两株生机勃勃的植物那样,风雨无阻地扎在地里。他们秋冬两季种蔬菜,春夏两季种草莓。附近的人常来这里买菜,比市场上便宜,也要新鲜得多,远远就能闻到一股原生态的味道,让人心里踏实。你走到地里,看准哪样蔬菜,他们就当着你的面拔出来,抖掉泥土,也不上秤,凭着多年的经验,估个合适的价,往塑料袋里一装,就是你的了。在深圳这样的城市,你只有接近这些与泥土打交道的人,才知道生活原来还可以过得如此简单。
我很喜欢这对勤劳的夫妻,喜欢他们种的蔬菜。当然,我更喜欢生长草莓的季节,每个日子都是暖暖和和的,天高云淡,没有台风和暴雨的袭扰,空气中总是弥漫着一股酸甜味。在这样的季节里,深圳是最好的深圳,大浪也是最好的大浪。你会觉得,在紧张而枯燥的生活中,仍有一片色彩,是那么慷慨、那么大方地向你热情绽放。因此,我们都管这地方叫草莓园。
草莓园的边上,有个公交站台,一趟从大浪始发的高速大巴途经此站。每天早晨,左蓝都会在这里等车。大巴开出大浪后,直接走福龙快速路,中间不再停靠,直达福田区,下车就是左蓝上班的地方。每天早晨,我也会来这里。我坐车的地点在另一边,但我愿意兜上个半圈,先送左蓝上车,再掉头回去,坐小巴走四站路,转地铁四号线去公司上班。下班也是如此,下车后我绕半个圈,在这里接上左蓝,两人一起回家。这一早一晚的同行,是我们为数不多的独处时间,白天都有各自的工作,回到家里之后,则有家务和孩子将我们分开。因此,我很珍惜这样的相处。婚姻中,如果你总是漠视细节,你就永远也不会明白婚姻对于生活的意义。
左蓝上班的地方在八卦岭,那是所特殊学校。在深圳,八卦岭是个很有意思的地方,不到一平方公里的面积里,却有着深圳最具人气的美食街、深圳最大的印刷包装基地、深圳最大的二手图书市场,以及深圳最早的会展中心。这些风马牛不相及的行业和领域,就像锅大杂烩一样,融洽地煮在一起,虽带着一丝乱象,但这样的深圳,却更接近于我对一座城市的理解。
在学校里,左蓝教聋哑班的手语。大学里她学的是播音主持专业,选修过手语。她没有当过主持人,这一行竞争太激烈。因此她的主专业一直没能用上,选修的专业,反倒阴差阳错地用上了。她的手语算不上多好,但拿来教一群孩子,却是绰绰有余,收入也还不错,比普通教师高出不少。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左蓝喜欢这份职业。她当初选择当特教,确实是出于收入上的考虑,这点她自己也从不否认,我们需要钱。在深圳这样的城市里生活,对于工薪阶层来说,物质和金钱是一种永远也无法达到饱和的需求,虽然收入也在涨着,但与物价相比起来,这种涨幅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在这个无钱寸步难行的时代里,左蓝又怎么可能视金钱如粪土?她毕竟是个女人,每天面对的是柴米油盐。只是,除了物质之外,她心里尚存着对职业的热爱。
我曾经以为,汉语是世上最美的语言。直到有一次,我去学校里接左蓝,看到她站在讲台上舞动双手的样子,才改变了这种看法。天啦,你不知道,讲台上的左蓝有多迷人。她面对着一群无声的孩子,手势灵动地变幻着,在空气划出条条优美的弧线,完成与他们的碰撞和交流。在我看来,这已经超越了语言层面,更像是一种优雅的舞蹈,具有强烈的表现力和感染力。从那时起,手语成了我心中最美的语言。
4.
在朗日居,时间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大家都关起门来过日子,老死不相往来,彼此间缺乏平行的参照和比对,时光也就显得随意和凌乱。一个月以后吧,也许是半个月,我记不确切了。总之,我又见到了这对父子,在草莓园旁边的公交站台上。那天我送左蓝坐车,没等多久,那辆大巴就过来了,准时将她带走。我也想走,却没走成。应该是台风快要来了,一丝凉意在空气中暗暗涌动。这是入秋的迹象。这时节的深圳总是难以捉摸,好端端的天气,雨说下就下起来了。我还未来得及做出反应,天地间已是一片滂沱的雨声。我没有出门带伞的习惯,只好留在站台上避雨。
雨天的时间总是那么枯燥。我点了支烟,正抽着,对面有人挥手。我看了看,雨帘后面两条人影,一高一矮。雨下得很大,两张面孔模模糊糊,但我还是将他们辨认出来了,是那对父子。我脑子里闪过那条黑暗的长廊,以及他们在黑暗中步履蹒跚的样子。我挥了下手,回应他的招呼。
男人把小孩扛在肩上,从对面的站台上一步跨下,斜穿马路向我走来。不时有车辆从雨中疾驰而过,轮胎下翻起阵阵水花。我很担心他被车辆碰到。但我有点多虑了。他走到马路中间,从容不迫地跨越隔离栏,就像位特技演员那样,避开交错飞奔的车辆,从大雨中穿了过来。尽管我不赞成他的行为,毕竟横穿马路有损一座城市的文明和秩序,而且很不安全。他对生命缺乏敬意。但从他身上,我也看到了一种人生哲理——一个人心中若是无畏,眼里便没有障碍。
“是你啊。”我说。
他点了点头,跨上站台,站到我旁边,没说话,脸上带着一丝羞涩和不安,但立马就被从额头挂下来的雨水遮掩住了。我很想跟他聊点什么,告诉他横穿马路的危害。可我只是张了张嘴,没出声。我组织好的那套说辞,就像块坚硬的鱼骨,在喉咙里牢牢卡住,无法表达出来。这是陌生人之间不可避免的障碍。
他把小孩从肩上放下来,转过身去,撩起衣服的下摆,去擦拭小孩湿淋淋的头发。他的衣服也是湿的,不停地滴着雨水。如此一来,他的擦拭便成为一个略显滑稽且毫无意义的动作——他擦得越勤,小孩的头发就越湿,雨水顺着前额胡乱地淌下来,他那张稚嫩的脸很快就湿透了。可男人全然意识不到,只是焦急地擦着,动作慌乱且笨拙,他显然缺乏这方面的经验。
男人徒劳无功地忙了一阵子,才终于发现方式不对。他看了看我,又看看四周,然后果断地把衣服脱了下来,光着上身,露出结实的肌肉。他的身材看上去没有健身爱好者那么均称,却显得更为自然和健康。这种壮实明显是来自体力劳动。他手上的力气,也配得上他的肌肉,那件湿漉漉的衣服,两把就被他绞干了。他把衣服展开,叠成一块毛巾的形状,再次去给小孩擦头。这一次,小孩的头发很快就被擦干了,变得蓬松起来,脸也变得十分干净,就像刚从浴室出来,带着一种童颜才有的光洁和清爽。男人把衣服卷起来,又绞了两把,两只手各提着一只衣袖,哔哔啪啪地往空中甩了几下,又套在了身上。他转过身来,面朝着我。这时我才发现,他的身材十分高大,背和腰都微微弯着,却仍比我高出半头。据目测,他至少有一米八五以上。
我问他要去哪里。他仍然没有接话,只是在裤兜里摸索着,找出一盒烟来,在衣服上擦了擦,掏出一支,递给我。我晃了晃手里的半截香烟,道了声谢,说正抽着。他咧嘴笑了一下,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反手把烟送进了自己嘴里,点着火,又回过头去,向小孩比划起来。我瞬间想起了左蓝的那群学生。父子俩是哑巴吗?但他们使用的手语,让人看着不太舒服,动作幅度很大,结合着脸上夸张的表情。跟左蓝的手语比起来,就像是某种偏远地区的方言。不过,他们的这种手语,虽然没有左蓝的那种规范和优雅,却显得简洁和直观,也比较好懂。就连我这个完全不懂手语的人,也能大致揣摩到他向小孩传达的意思——大概是小孩犯了什么错,且与我有关,他要小孩向我检讨。
小孩犹豫了一阵子,才走到我面前。他有点认生,却并不胆怯,身上有股乡间孩子的野性。他从裤兜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我。我接过来看了下,是块积木。如此一来,我便清楚是怎么回事了。这积木是小鸦的,我想应该是他在走廊里玩的时候,不小心遗漏了,被这小孩捡到。这是小事,对小鸦来说,多一块少一块,并没什么影响,小孩要是喜欢,可以送给他。
可是,我怎么才能跟他表达呢?我大声嚷嚷着,配合手势,向男人比划着,想让他明白我的意思,却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时我才体会到了一个习惯用嘴巴说话的人在肢体语言上的匮乏。我更加认可左蓝特教老师的身份了。我也许该跟她学点手语,这样的话,面对这对父子,就不至于存在如此大的障碍。可是,就在我手忙脚乱,声音也越来越高时,男人却开口说话了。
“我能听见。“他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又看了一眼那小孩。“我儿子不能说话,但他也不是哑巴,原来是会说话的,三岁那年生了场病,就成这样了。“他的嗓门压得很低,仿佛生怕儿子听到了似的。他坦白地告诉我,这块积木并不是捡的,是偷的。说到“偷”字的时候,他很自然。
“言重了,“我说,”这么小的孩子,有什么偷不偷的。“
他感激地看我一眼,说谢谢我的理解,然后问我,能不能帮他也买一套。他的语气中带着恳求,动作却显得有点蛮横,还没等我回答,便从裤兜里掏出钱包,数出三百块来,不由分说地拍到了我手里。
”这孩子刚到深圳来,没见过世面,不喜欢出门,我就想给他买样东西在家里玩着,可我转了好些天了,就是没找着。“
“没问题,这个我可以帮你买。”
我说。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男人一边说着谢谢,一边把钱包塞回兜里。
“用不了这么多。“我抽出一百,想退还给他。但他已经把小孩扛在肩上,走下了站台,几个大步,转眼就到了马路中间。他轻松地翻越隔离栏,穿过了马路。
雨渐渐停了,雨后的草莓园绿得发亮,秋天带来的那丝颓败,被雨水冲洗掉了。那对夫妇停止了劳作,双双把手撑在锄把上,就像是各自拄着一根拐杖。两人仰着头,以同样的姿势看着天空,分析气象,以判断大雨是否会卷土重来。我看了看表,八点半,时间紧迫。我得走了。
5.
这天下班,我没去接左蓝。在地铁上,我打了个电话,说下班后有点事,得晚点回家。她没问什么,只“嗯”了一声,就把电话挂掉了。对我的事情,她很少过问。有时我在外面出差,长达一两个月,回到家里,她也只是淡淡地说一句:回来了。脸上的表情平静得就仿佛我一直待在家里,从来就没从她生活中离开过似的。我们结婚十年,从未有过小别胜新婚的感觉,只有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平静。我不知这种平静,是出于她对我的信任,还是压根就不在乎。
出地铁站后,我找了家文体用品店,楼上楼下逛了一圈。在二楼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小鸦玩的那款积木。老板告诉我,就剩下最后两桶了,我的运气真是不错,他正想着要当成废品处理掉,我就来了。
“现在的小孩,不是守着电脑,就是抱着手机,玩具不好卖了。”他叹了口气,说科技发展也是把双刃剑,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在无形之中影响了我们的生活。他说的也许有些道理,但我一刻也不想听这套忧国忧民的理论,一代人有一代的生活方式,人不可能永远活在过去。我赶紧把积木买了下来。
回到朗日居,已是晚上。这条走廊依然暗着。它总是暗着,就像个黑色梦境,永恒地萦绕在我们生活中。我刚拐上楼梯,远远地,就看到两条影子,站在707的门口。是那对父子。很显然,他们等候已久,见到我时,就像见到了从远方归来的亲人,满脸期望,目光灼灼地望过来。
我走过去,男人迎上来。小孩还是有些认生,我刚一走近,他就像条件反射似地往后一缩,躲到了父亲的身后,两只眼睛却相当大胆,直勾勾地盯着我手里的积木。我刚想把积木递给男人,小孩却从他身后突然闪了出来,将我手里的那桶积木一把夺了过去,转身跑进了屋里。
“别介意啊,小地方长大的孩子,没见过世面,不懂礼貌。也怪我,没教好。”男人说。
“挺好的。”我说。“男孩子嘛,就是得有点野性。”
“这话没毛病,男孩就得有男孩的样子。”他连连点着头,说现在的男性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了,尤其是那些男明星,一个个涂着口红,画着眼影,一身的脂粉气,跟女人的区别也就差个变性手术了。“还小鲜肉,堂堂五尺男儿,弄得那么妖娆,跟个娘们似的,怎么看怎么别扭。”
他的言语有些粗鲁,与他五大三粗的形象,倒是十分吻合。可话糙理不糙,小鲜肉这一类的名词,我也十分反感。男人女性化,确实是审美上的一种扭曲。
“对了,钱没用完。”我把剩下的钱掏出来,退还给他。他连连摆手拒绝,无论如何不肯接,说就当是请我吃饭了。
“两码事,”我把钱拍到他手里。“再说了,这点小忙,也不值一顿饭。”
“兄弟,你这是打我脸。”他把钱又塞了回来。我再往回推时,推不动了,他的力气确实很大。他诚恳地邀请我:“进屋去坐坐?先认个门,远亲不如近邻嘛,挨在一起住着,以后免不了常来常往。”
在朗日居住了这么久,我还从未串过哪家的门。说实话,我还真想进去看看,可是他堵在门口。他的身材十分高大,无形之中让我有种压迫感,同时也给我造成一种错觉——他嘴上在邀请,却并没有让我进屋的意思。
“改天吧。“我说。
我嘴上这么说,两条腿却没动,就好像这男人身上有种什么神秘的东西,在吸引着我。我歪着脑袋,往屋子里看了一眼。灯光很暗,应该是从对面阳台上漏进来的余光。由此可以看出,他们住进去后,屋子的装修和摆设没动过。灯是那位民工留下来的,他的职业决定了他对灯光的要求,一个长年在地底下工作的人,不需要太多的光亮。沙发也是旧的,一边扶手上皮已经的裂开,往外卷着。那个小孩蹲在沙发上,积木已经被他拆开了,他一边往外边掏,一边扭过头来,看了我一眼,脸上挂着干净的笑容。
“不好意思啊。”男人这时才发现自己堵住了门,他笑了一下,赶紧把身体挪开。我也朝他笑笑,进了屋。
6.
房子不大,一室一厅。客厅里一张沙发、一张餐桌、一台饮水机、一个上下两开门的小冰箱。此外就是一个三层的鞋架,挤在门后的角落里,上面有双粉分的女式拖鞋。卧室很小,从门口看进去,只有一张床。由此可以看出,这对父子的生活十分简单。简单到就连这屈指可数的几样家具,也显得有些多余。引起我注意的是那个鞋架,虽然很不起眼,可我却不时瞄向那里,因为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双女式拖鞋摆在上面,据我观察,屋子里并没有女人生活的痕迹。
“快请坐。“他说。他朝儿子比划了几下,指了指卧室。
小孩把沙发让出来,抱着积木,进到卧室里玩去了。我走到沙发边,坐下来。屋子里有些噪音。这是二十年前的旧改房,电线已经老化,嗡嗡的电流声在空气中振动。一股油烟味从对面的阳台上飘过来。
“我叫秦大同,秦始皇的秦,大同嘛,就是那个产煤的大同。你喝点什么?饮料还是啤酒?”他一边说,一边走到冰箱前蹲了下来。
“白水吧。“事实上我也喜欢啤酒,但因陌生,我有些矜持。他打开冰箱,拿了瓶矿泉水递给我,自己又拿了瓶啤酒出来。他把冰箱门关上,走到我对面,随手抄了条塑料凳子,往屁股底下一塞,坐了下来。他的体型十分高大,一坐下来,那条凳子立马就消失了。如此一来,他看上去就像是在蹲着。
“你也可以叫我老秦,我今年三十八岁,应该比你大很多,你这样子看上去最多也就三十出头,对了,该怎么称呼?”
“卫鸦,精卫填海的卫,乌鸦的鸦。”我说。“听你的名字,应该是山西人吧。”
“不全是,你猜对一半。”他说。他告诉我,他祖籍山东,在大同出生。他父亲以前在一家国营媒矿工作,是名机械维修工,钳工和电工都是八级。他十岁那年,煤矿不景气,父亲下岗了,在大同活不下去,就带着一家人,又回到了山东老家。在大同时,父亲给他取的名字叫秦小鲁,回到山东后,父亲又将他的名字改成了秦大同。
“我爹这人啊,书没读过几本,文化人身上的矫情倒是学会了。”他把啤酒瓶举起来,喝了一口。“在大同的时候,总埋怨那地方哪儿哪儿都差,说呼口气出来都是黑色的,远不如绿水青山的山东老家好。等离开大同了,那座他挖了半辈子煤的小城,却成了他朝思暮想的第二故乡。我前后两个名字,都是老头子思乡思来的。”
“很正常,人都是这样,距离产生美。”我喝了口酒。“以前我在家乡时,也从来都不觉得那穷乡僻壤有什么好,离开的时间长了,才觉得那里的一草一木,都跟外面不同。中国人总是在乡愁里活着。”
“那也得分人,我就没有什么乡愁,不知道这两个字怎么写,什么家乡不家乡的,在我看来,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处处都是家乡,哪里黄土不埋人啊。唉,扯得有点远了,我可不是话唠啊,来深圳有段时间了,找不到可以说话的人,碰到你,话就有点多。对了,你的名字有点特别。”说到这里,他顿了顿,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我:“你别怪我多嘴啊,在我们山东,乌鸦不是什么好鸟,但你这名字也许还有别的寓意,精卫填海我是知道的,山海经里的故事,你父亲应该是文化人吧?“
“跟文化不挨边,”我说,“就是懒,给我取名字时,到邻居家里去借字典,邻居家没有,他也不想再跑第二家,就顺手拿了本小学一年级的语文课本回来,翻到《乌鸦喝水》那篇,觉得这种鸟很有智慧,就是我的名字了。”
“那也是文化,毕竟是从书里来的。你父亲很有意思啊,比我家老头子强。“他说。他跟我聊起了他的父亲,说老头子没什么别的本事,大半辈子都钻在煤矿里,回到山东后,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还时时端着一副国企职工的架子,动不动就喜欢训人。但说到钳工和电工技术,那真的是好,大到汽车轮船,小到一颗螺丝,就没有他弄不了的。就是走得太早,矽肺病,在煤矿上班时落下的,泡在药罐子里好几年,把全部家当熬空的同时,也把母亲活活熬死了。老头子此生唯一做的一件好事,就是在临走之前的那几年里,把一身的技术传给他了,让他有了这一技之长,虽然发不了财,但混口饭吃还是没问题的。他也是名技工,在老家的一家造船厂上过十几年班。
“那为什么跑深圳来?”我问他。
“都说深圳钱多,就来了。”他往房间里看了一眼,说:“我儿子这个不能说话的病,医生说能治,但我没钱,只好一直拖着。我没想过要发什么财,但作为一位父亲,儿子的病总得治好吧,你是说不是?在老家待着,真是赚不了钱,那家造船厂要死不活的,怎么努力也就是勉强糊个口。”
“他妈妈呢?”我问他。鞋架上摆着的那双女式拖鞋,就像个谜一样,不时吸引着我的好奇。
“什么妈妈?”他愣了一下,就仿佛被打了一拳似的,表情颤了颤,随即在脸上僵住不动。过了好一阵子,他的脸才松驰下来。可他却不说话了。就仿佛一个休止符在我们之间落了下来,屋子里一片沉默。他举着啤酒瓶子,大口大口地喝酒。他只是喝酒,嘴巴像被缝死了似的。
我意识到自己有些唐突。左蓝总埋怨我,说我没有社交能力,不会察言观色,容易得罪人。她说得一点没错,我从不会看人说话,也不会把握分寸,常常让对方和自己同时陷入莫名的尴尬。好在时间已经不早了,门外不时传来脚步声。那是上夜班的人开始出门。我能听出一种疲惫,从那条黑暗的走廊里,缓缓拖过。我该回去了。趁他没注意,我把买积木剩下的钱掏出来,留在了沙发上。我起身告辞。
7.
有段时间,我与秦大同没有交往。他看见我,总是有意避开。我也不想跟他解释什么。我无非就是说话冒失了点。一言之失,一个大男人,竟如此耿耿于怀,有点过了,这跟他一米八五的身高未免有点不太相称。
但我们毕竟相邻住着,就算是死结,也有解开的一天。我和他重新说话,是因为两个孩子。更准确一点地说,是因为积木。那天我陪小鸦在走廊里玩,突然“吱呀”一声,门开了,一团灯光掉出来,铺进走廊里,将一块地方染亮。然后是一个小孩的脑袋,从门口晃出来,朝我们张望一下,又迅速缩了回去。门旋即关上,灯光消失。
过了一阵子,门又开了。小孩拎着一桶积木,就像是被人推着似的,从门口犹犹豫豫地移了出来。在距我们两米开外的地方,停了下来。也许他想走得更近一些,却无法突破心理上的安全距离。他拿出一块长方形的东西,展开来铺在了地上。我看了看,是张绿色的瑜伽垫,我立马想起鞋架上的那双女式拖鞋。我有点想不明白,在这个没有女性的家庭里,为何总是出现女人用品。
他把积木倒在垫子上,蹲下来开始玩。我把注意力从小鸦身上移开,转向这个小孩。不知为何,看到别的小孩,我总免不了拿来跟小鸦对比。这也许是所有父亲的通病。我们很少自省,却一生都在检阅自己的孩子。我打量着这个不会说话的小孩,他来朗日居还不到两个月,但他显然已经适应了走廊里的黑暗。他的瞳孔呈放大状态,眼睛里闪烁着一种亮光。住在朗日居的租客,穿过这条黑暗的走廊时,眼睛里都会闪着这样的亮光。
开始的时候,两个小孩各玩各的,谁也不理谁。小鸦保持着一贯的专注,他玩积木时,很少会受到别人的打扰。小孩则是因为矜持,他低着头,目光落在脚边,偶尔把头抬起来,也只是往小鸦那边迅速地瞥上一眼,马上又低了下去,就像是在偷窥。但他匆匆一瞥之间,却把什么都看在了眼里。他不紧不慢地搭着,与小鸦形成默契,保持着一致的节奏。小鸦搭一点,他也跟着搭一点。
初看上去,他搭的东西有点混乱,我不知他想搭什么。但半个小时之后,我就惊讶地发现,这个不能言语的小孩,似乎有着比小鸦更为出色的观察力和想象力。他搭出来的,是这条走廊里的全景——一条长形的通道两边,分布着十几个房间,通道的中间,是一个大人和两个小孩,其中一个小孩的面前,有座正在搭建的城堡。很明显,大人是我,小孩是小鸦。让我意外的是,走廊原本是暗的,但他所用的积木却是一种明亮的黄色,如此一来,他搭建出来的走廊就充满了阳光。这是一个孩子眼中的世界。
我走到他面前,蹲下来,朝他翘起大拇指。他抬起头,回馈给我一个笑容。尽管我不会手语,但我还是努力比划着,向他表达我的意图,我指了指小鸦,又指指那堆积木。他立马就领会到了。他是个聪明的孩子。他点了点头,把搭建好的东西拆散,和那块瑜伽垫一起,推到了小鸦身边。
小鸦早就想跟他一起玩了,见他过来,立即就把搭好的城堡拆散。他们开始重新搭建,两座一模一样的城堡慢慢出现在走廊里。我站在一旁,感受着两个小孩的天真和欢乐,丝毫也没注意到身后多了个人。直到一支烟递到我面前,我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秦大同也出来了。
我看他一眼,他笑了笑,没说话。但就是这么一个笑容,让我们之间的隔阂顷刻间就消失了。我接过烟,站起来。
“吃过了?”我问他。他点了点头,说:“随便垫巴了两口。”
“进屋坐坐?”他点上烟,把火机递到我面前。
我接过火机,也把烟点上了。我叼着烟,跟他进了屋。
8.
他家里还是那几样家具,摆放的位置也一如既往,未曾挪动过,只是比以前更加凌乱。泡面桶、牛奶盒、塑料包装袋、一次性筷子、吃空了的快餐盒,在地上随意地散落着。茶几上粘满了油渍,显然从来都没有擦过。沙发上乱成一团,漫画书、彩色画笔、毛巾、枕头、零食、小孩的衣服,扔得到处都是。看得出来,他是个不喜欢做家务的男人,弯弯腰就能解决的事情,他却懒得去收拾一下。
“不好意思啊,家里有点乱。”他笑了笑,说每天上班,力气都在工厂里耗完了,回到家里就只想睡觉。
“男人嘛,很正常,”我说。“带个小孩,不容易。”
说实话,这样的经历我也有过。没认识左蓝之前,我的生活就像一团乱麻,吃穿住行杂乱无章,房子就像个狗窝。我确实是没有时间收拾,那时连走路都会想着工作。职场里的生存环境比工厂更加残酷,这是一座精英泛滥的城市,不拼命就会被淘汰,你在马路边随便捞个人,不是硕士也是本科。
我瞥了一眼角落里的鞋架,那双女式拖鞋还在上面,但我依旧没有发现有女人生活的痕迹。一个有女人生活的家庭,不至于如此的凌乱和乏味。可是不知为何,这双拖鞋总让我有种奇怪的联想——就仿佛有个女人的影子,潜伏在屋子里的某个地方,目光炯炯地窥视着这对父子的生活。
“他叫秦小鲁。”他看了一眼门外,说。 “你也许会感到奇怪。”
我点了点头。这确实是有点奇怪。他跟我说过,这是他自己曾经用过的一个名字,来自乡愁满怀的父亲。我说:“你很怀念你父亲吧。”
“人死如灯灭,没什么可怀念的。”他说,一脸满不在乎的表情。”他活着的时候,我都没有好好去尽孝,死了之后,再去说什么怀念,这不可笑吗?“
“你说的也有道理,是有点可笑。“这一瞬间,我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他们虽然健在,但我却很少回去,甚至连电话也很少打。我们总是有各种理由来漠视亲情。我说:“所以才有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句老话。”
“欲养已经不错了,很多人养猫、养狗、养情人,就没想过要去养爹养妈。”他猛地抽了口烟,把话和烟雾一起吐出来,说他自己就是这样的人,无义不孝,这辈子就没有好好孝敬过父母,也没好好听过他们的话。他告诉我,之所以给儿子起名秦小鲁,并非缅怀父亲,而是因为这名字曾经是他的一部份,给了儿子之后,他和儿子之间就有了血缘之外的重叠。这种重叠符合他对父子关系的理解——在他看来,儿子不仅仅是血缘的延续,同时也是另一个自己。父亲和儿子之间,除了父子关系之外,还应该是朋友,是兄弟。
这话让我有些触动。初为人父时,我也是这么想的。当初给儿子取名字,我思来想去好些天,最终却在自己的名字中间加了个小字,我叫卫鸦,我儿子就叫卫小鸦。这看起来很荒唐,却绝非草率。我希望两个近似的名字,能让我和儿子之间保持一种心理上的平等。说实话,我很不认可我父亲的教育子式。在我面前,父亲总保持着一种长辈的威严,他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理论,对我动辄打骂。父亲的暴力让我的成长就像部问题小说一样,充满着自卑和判逆。如今我人到中年,对儿时的伤痛却依旧无法释怀。我与父亲的关系自然也好不起来,我们之间,就如同领导和被领导者,只有压迫和服从,从未有过心平气和的交流。我不想让这样的经历在小鸦身上重演。我和秦大同一样,希望我和小鸦之间既是父子,也可以像兄弟一样相处。
然而,我虽有这样的想法,行动上却南辕北辙。事实上,除打骂之外,我对小鸦的教育并不比我父亲高明多少。小鸦刚学会走路,左蓝便为他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成长计划,就像个冰冷的模具一样,将他的童年安放进去。我尽管心里不愿意,可在左蓝的不断灌输之下,我慢慢抛弃了自己的理念,成为她的同谋,对小鸦严厉有加。可悲的是,这么多年来,我并没发现自己有什么不对。这也意味着,我虽对父亲不满,可无形之中却在重蹈他的覆辙。这何尝又不是一种变相的认可?
“说实话,我不如你。”我说。“在儿子的教育上,我总是想得多,做得少。”
两位父亲之间的共鸣,让我如遇知音。我把话闸子打开了,将我对小鸦的愧疚,在他面前毫无保留地倒了出来。其实这些话我已经憋了很久了,只是一直找不到倾诉的对象。我当然也有亲朋好友,可是不知为何,在他们面前,我总是习惯端着,以坚强的面目示人。而对着一位不太熟悉的人,我反倒容易将自己打开。对我来说,陌生是块遮羞布,它让我有反省的勇气。
“也不能这么说,出发点都是好的,谁不愿自己的孩子成才?可怜天下父母心啊。”他拿过一只一次性纸杯,接了点水,把烟灰掸在里面,递到我面前。“其实我跟你也差不多,每天都在望子成龙,要不是我儿子不能说话,我一样会对他很严厉。当爹的总是这样,两句话不合就想动手,所以孩子小时候都喜欢粘着妈妈。“
说到这里,他看我一眼,脸上有些不太自然,但很快就调整过来,他用一种轻松的表情,把那丝尴尬遮掩住了。但他也终止了谈话。他盯着那只用一次性水杯做成的烟灰缸,目光不再与我对视。我们又陷入了沉默。
9.
在我眼中,深圳就是个巨大的母体,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南漂者怀揣梦想,前赴后继地赶来,寄生在这座城市里。十几年以前,我也和他们一样,激情满怀地来到这座城市。那时我眼中的深圳,是块迷人的芳草地。我们来到这里,是为了种植希望和梦想。可十几年过去之后,我的激情和梦想早已像水分一样,在生活中一点点地蒸发殆尽。如今我想到这些南漂者、以及当年的自己时,脑子里只有飞蛾扑火的画面。
朗日居也是个母体,天南海北的租客寄居其间,守着各自的巢穴里,互不往来,每个人都像独行侠一样,保持着一种孤僻而又奇怪的生活方式。我在这里住了十几年了,可是我与邻居的交往,却几乎处于真空状态——我们就像些共存于一块电路板上、却互不关联的电子元件,彼此间隔着一层绝缘体,虽咫尺之遥,却无法产生情感上的传导。
秦大同搬来之后,这种真空被打破了。小鸦有了自己的玩伴,抓住了童年的尾巴,欢笑声回荡在走廊里。有他和秦小鲁作为桥梁,我和秦大同渐渐由陌生到熟悉,再由熟悉变得亲近起来。在朗日的这十几年以来,我第一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邻居。他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我。
有时我想,左蓝之所以不肯搬离朗日居,是因为住在这里的是个低收入群体。她曾经跟我说过,有他们作为参照,再怎么落魄,也不会觉得自己有多么不堪。我不认可这种自欺其人的方式,以他人的弱势来获取自己的心理平衡,这不道德。然而,走近秦大同之后,我才发现,事实上,我跟左蓝是一样的人。有他作为比照,我的内心平和多了,觉得生活其实也没那么艰难,我实在没必要有那么多的不满和抱怨。
他的状况称得上糟糕,每天加班加点,一个月下来,也就五六千块钱,除去房租水电、以及必不可少的日常开支之外,便所剩无几。他毕竟待在工厂。深圳的工厂,有着全世界最高的生产效率,这意味着深圳也有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员工。在老板眼中,他们就是些工具,与一台机器没什么两样,可以不分昼夜,轮流运转。秦大当然也是台机器。他总是很晚回家,没什么时间照顾秦小鲁。他家里总是备着一箱泡面,冰箱里除啤酒之外,就是面包和牛奶。好在秦小鲁的自理能力很强,早就学会了独立生活,饿了会自己煮泡面,要么就是牛奶和面包,偶尔也会用手机点外卖。在深圳,这是很多人的生活方式,时间就是金钱,每个人都活得分秒必争,很少有人愿意慢下来,把时间花在厨房里。深圳的大街小巷里,与出租车一样多的,是美团的电动车,行色匆匆的外卖员骑在上面,忙碌地穿梭着,准时把一日三餐送到客户手里,以保障他们足不出户的生活。但秦小鲁还是个小孩,过早进入成年人的生活模式,难免让人有些心疼。
有天我下班回家,穿过这条黑暗的走廊,远远地,就看到一团小小的黑影,蹲在门口。我走近一看,是秦小鲁,头低在两腿间,手里端着一桶康师傅泡面,正往嘴里胡乱地扒拉,看上去就像一位被扔在街边的弃儿。我鼻梁一阵发酸,赶紧把他拉起来,带到了家里,让他跟我们一起吃饭。
左蓝嘴里没说什么,脸却不太好看,一直绷着,表现出一种明显的抵触。我知道她不是个小气的人,一个小孩,能吃多少呢?无非就是多添副碗筷。她怕的是小鸦会受到秦小鲁的影响。这小孩没上过学,身上确实有不少从老家带来的习惯,比如:吃饭前不洗手、吃饭时偶尔用手抓菜、吃完饭之后不用餐巾纸擦嘴巴、上洗手间不冲洗、等等。在我看来,这些都很正常。我们小时候,不也是这么过来的?左蓝和我一样,也是来自农村,从小闻着泥巴味长大。秦小鲁身上的这些习惯,她祖祖辈辈都有,我不知她为何会如此反感。
吃完饭,我把秦小鲁送回了隔壁。回家到后,我坐在沙发上看书。左蓝走过来,搬条凳子坐在我面前,开始絮叨,说秦小鲁这也不好,那也不好,缺乏教养,这是大人的失职,小孩都这么大了,应该送到学校去的。
我只管专注地盯着书本,任凭她的话像空气一样,从耳边飘过。作为男人,一段婚姻是否持久,除了事业之外,还得看你是否能够忍受女人的唠叨。在这方面,我一向做得不错,当然,也是出于无奈,既然在事业上一无所成,就只有用一副好脾气来弥补。因此,左蓝唠叨时,我从不跟她计较。可是她说着说着,就上升到人格的高度了,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以后小鸦最好不要跟秦小鲁在一起玩。
我立马就坐不住了。这话让我想起八岁那年的一件事。我第一次跟父亲去县城,父亲要去办事,便把我寄在一位女同学家里。才进门,这位女主人就问我,怎么不脱鞋?我赶紧把鞋脱掉了。她“唉呀“一声惊叫,像见了瘟疫似的,捏着鼻子仓皇地跳开,让我赶紧把鞋穿上。我知道她嫌弃的原因,农村里的小孩,一年四季都是一双鞋,不穿烂不会更换,难免会有些气味。这个我可以理解,因为我也不喜欢闻我父亲的脚臭。让我觉得难受的是,她家里有个跟我同龄的小孩,走过来想跟我玩,她却厌恶地皱着眉头,一把就将他从我身边拉走了。她说的就是跟左蓝同样的话:近朱者赫,近墨者黑。因此,当左蓝说出这句话时,我突然间就火了。
“你有完没完?”我把书本合起来,重重地拍在茶几上。“咣当“一声,一只茶杯被书本撞了出去,落在地上碎开。
“你吃错药了吧,好端端的,发什么火。”左蓝走过来,把手摁在我额头上,探了探。“你没发烧吧。”
“发什么烧,你他妈才发烧。” 我把她的手拔开。“什么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人家就一孩子,黑在哪里了?亏你还是个人民教师。”
见我动怒,左蓝不说话了。她有个好处,平日里喜欢施号发令,以一家之主自居。但我偶尔强硬一回时,她会立即就会退步,让我们的矛盾和争吵停止在激发之前。她转身进了厨房,拿了块抹布出来,把茶几上的水擦干,又把地上的碎瓷片也清理掉了。她看我一眼,默默地进了卧室。
待心情平复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点过激了。左蓝虽在言语上有些偏颇,但那也是夫妻之间,她才这么口无遮拦。更何况,她的出发点是好的。她说得对,秦小鲁是该上学了。
10.
左蓝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尽管看上去,她并不喜欢这对父子,但对秦小鲁上学的事,却一直放在心上。有天下班回家,她告诉我,她们学校里有贫困生政策,学费全免,生活费减半。她问过教导处了,秦大同若是需要,她可以帮忙去申请,到时学校里会派人来做个调查,只要条件符合,秦小鲁就可以上学了。
说话时,左蓝还是一副冷冰冰的表情,但传达出来的却是温情。我不禁为那天的发火感到后悔。
我立马下楼,买了半件啤酒回来,敲秦大同的门。他穿着拖鞋过来,把门打开。我进了屋。他家里变化不小,让我有些意外。灯全部换掉了,墙壁也重新粉刷过,涂料的味道还留在空气中,尚未散尽。屋子收拾得很干净,东西的摆放有条不紊。卧室里多了张书桌,桌上有台银色的笔记本电脑。冰箱旁边,还多了台威力牌微波炉。靠近洗手间的地方,用两道屏风隔开,成了一间小厨房,炊具和餐具该有的都有。总算是有点家的样子了。
我的目光在屋子里扫了一圈,注意力又落到了那个鞋架上。我突然发现,那双女式拖鞋旁边,多了双棕色的高跟鞋。这时我才明白,这个家里最大的变化,并不是外在的改观,而是多了一股女人的气息。那个潜藏在他们生活中的影子,不知何时已经渗透进来,变成了一种具体的存在。可我依旧不敢提及这个话题。
他从冰箱里拿出两盘菜,放在微波炉里加热,端了过来,又取了两副碗筷。
“地道的山东菜,孩子他妈做的,你别嫌弃。”他开了两瓶啤酒,自己拿一瓶,另一瓶递给我。这一次,他毫无避讳地提到了那个女人。
“孩子他妈?你老婆来了?”我接过他的啤酒,喝了一口。
“不是老婆,只是孩子他妈。”他摇了摇头,很认真地纠正我的措词。“我和她已经离了,现在她又找了个男人。好事,那人比我强,有钱,她过得不错。“
简单地说了几句之后,他又止住了话题。他把啤酒瓶子举过来,跟我碰了一下。尽管我很感兴趣,但也不敢追问下去,我总觉得关于这个女人的话题,在他生命中就是个雷区,不可轻易触碰。我们之间又陷入了沉默。过了一会,我才想起我此行前来的目的。我找他是为了秦小鲁上学的事。
“我来找你,是想说说孩子的事,”我说,“小鲁该上学了。”
“上学?”他看着我。
“小鲁今年多大?”我问他
“七岁,正月的,过完年就八岁。”
“比小鸦还大一点,小鸦都上二年级了。”
“我也想让他上学,可是他怎么上?话都不能说。”
“我说的是上聋哑学校。”
我向他转达了左蓝的意思,让他不用担心钱的事,可以申请贫困生,免学杂费。在我看来,这是件天大的好事。可还没等我把话说话,一盆冷水就迎头泼了过来。他想也没想,就断然拒绝了。
“聋哑学校?没那个必要。”他摆了摆手,强行将我的话打断。他说这不是钱的事,而是他从来就没有觉得儿子是个哑巴,只是病了而已,迟早会治好的,一岁不到就会说话了,怎么可能是哑巴呢?况且在看他来,上不上学无所谓,文化是很重要,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文化就活不下去。他举了民国时期的一些例子,很多的文人和学者,连初中都没毕业,照样青史留名。但他还是很感谢我,说我们俩口子都是好人。
话说到这个份上,我就知道,无论如何我劝不动他了。我有些遗憾,但也表示理解。也许这正是他异于常人的地方。对儿子的教育,他有自己的想法,虽然这种想法有点随意和感性,但这未必就有什么不好。左蓝就十分理性,可是过分的理性,让她在履行家长职责的时候,少了点母亲的味道,她更像是位冷酷的法官,动不动就上纲上线,以种种人生道理,来对小鸦的一生进行审判。
我不否认,小鸦确实被左蓝教得不错,既乖巧,又懂事,学习成绩也总是在班上名列前茅,他基本上符合所有家长对小孩的要求。可是,左蓝的那种教育方式,真的就比秦大同好吗?我并不认可。我也有个严父,认为棍棒比所有的谆谆教导都要好使,他的粗暴和武断,让我的童年充满了惶恐和不安。高中毕业那年,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一所还算过得去的大学。父亲很高兴,在村子里摆了次庆功宴。酒桌上的父亲,就像位凯旋的将军一样,骄傲地发表了一通演讲,说儿子是不错,但毫无疑问,他自己才是最大的功臣,正是他良好的教育方式,造就了我的成材。父亲的演讲让人感动,可是当我努力回想起他对我的教育时,想来想去,只有一条棍棒在我生活中举着。说实话,如果生命能重来一次,我是倒希望能有个秦大同这样的父亲。
11.
跟秦小鲁玩到一起之后,小鸦的性格开朗多了。不知什么时候,他学会了那种不规则的手语,跟秦小鲁交流起来,居然毫无障碍。在这方面,他比我要强很多。有时在家里,他也会使用手语,跟我和左蓝交流。
左蓝有些警惕,担心长此以往,小鸦会形成思维惯性,失去用嘴巴说话的能力,或者语言能力退化。但小鸦很快便打消了她的顾虑,因为无论从哪方面看,他都比秦小鲁到来之前更加优秀。他拿下了年级朗诵比赛的一等奖,期中考试又考了全班第一名。左蓝的警惕就没有了。对她来说,衡量一个小孩是否优秀,学习成绩永远是最可靠的指标。这一点,她很像我父亲。
在搭积木方面,小鸦也有了很大的长进。他用图形构建的世界,已不再限于动漫和城堡。在秦小鲁的影响下,他学会了怎样用积木去讲述生活、以及书本中的故事。他们常常会商讨出一个共同的主题,有时俩人协作,一起搭好,但更多时候,是各搭各的,搭好之后,通常会请我做裁判,看谁搭得更好。
我原本以为,小鸦的知识面会广一些,毕竟他上着学。可事实上,小鸦懂的,秦小鲁都懂,甚至小鸦不懂的,秦小鲁也懂。秦小鲁的知识,大多来自电视、网络、手机等渠道。这是一个由数据主导的时代,足不出户,便可以获得一切信息和生活所需。小鸦在这方面确实有所欠缺,他很少接触手机和网络,因为左蓝明令禁止,这点我也表示赞成,对手机和电脑过于依赖,会让一个人逐渐丧失某些行为上的能力。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不会说话的小孩面前,小鸦并无优势。
有一次,我出了个题目,让他们两人比赛,看谁先能搭出《狐假虎威》那则寓故事。结果是秦小鲁率先完成。小鸦将森林、老虎、狐狸、百兽等依次搭好,完整地还原了故事里的场景。秦小鲁则在搭好森林之后,只在里面放了只老虎。两个小孩为此产生了争执,小鸦指出秦小鲁有问题,搭得不完整。秦小鲁却觉得自己是对的,他认为老虎一出来,森林里就不可能再有别的动物。
我也无法给出准确的答案。两个小孩成长的环境不同,对世界的理解自然也不一样。小鸦的经验来自课本,他建立故事的基础,是文学的隐喻和想象。秦小鲁的故事,则来自他在电视里看过的《动物世界》,他的认知逻辑里,遵循着一套真实的丛林规则。在现实与寓言之间,我实在无法作出评判,最后我给他们都打了一百分。
12.
不知不觉间,深圳进入冬季。草莓园仍然绿着,只是长的不是草莓,而是些时令蔬菜。萝卜、白菜、上海青、筒篙、芫荽、芹菜、空心菜,该有的都有,一垄垄整齐地排开来,蓬蓬勃勃地长在地里,焕发着旺盛的生机。这就是深圳,即便是冬季,也适合万物生长。与之相对应的,是四季也不太分明,冷热交替总是暗暗进行,了无痕迹。我之所以能感受到冬天的气息,是因为那对勤劳的夫妻,他们一如既往地忙碌着,就像两尊雕塑一样,以永恒的姿势弯在地里,头顶冒着丝丝热气。
小鸦和秦小鲁的关系越来越好了,俩人成天呆一起,几乎达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左蓝也接受了秦小鲁。她毕竟是位人民教师,十几年的职业生涯,让她养成了好为人师的习惯。闲下来的时候,她会把秦小鲁叫到身边,教他认字,顺便纠正他不规范的手语。秦小鲁是个聪明的孩子,一点就通,不久之后,他就能进行简单的阅读,手语也和左蓝一样的规范和优秀了,同时他还改掉了许多以前的习惯,变得就像小鸦那样,在她面前循规蹈矩。这让左蓝很有成就感,就仿佛一个无可救药的差等生,在她的调教下实现了逆袭。
两个小孩总是在走廊里玩,我有点于心不忍。走廊里光线太暗,我说过,它总是暗着。在我心里,我欠小鸦一个明亮的童年。我决定把家里的阳台改造一下,该扔的东西扔掉,再做几个架子,把那些绿色植物和盆景挂到墙上去,这样的话,阳台就可以空出来,成为两个小孩搭积木的地方。对我来说,这并非难事,毕竟跟我的专业多少有些关系。
说到专业,我有些汗颜。在我父亲的规划里,这辈子我会成为一位牛逼的建筑设计师,最次也得是个富甲一方的包工头。然而我并没有按着父亲的意图去经营自己的人生,大学还没毕业,我就爱上了文学,毕业之后,我遵从内心,成为一名清贫的文字工作者。如此一来,我的四年所学,就只能尘封在父亲的想象里了。当然,对于设计书房,以及改造阳台这类的小事,我还是游刃有余的。我唯一的顾虑是左蓝。她是个喜欢安静的人,因此我才经常把小鸦带到外面去玩。让我意外的是,当我带着几分忐忑,把这个计划说出来之后,她一口就答应了,并且抱怨我的疏忽,说作为小鸦的父亲,我早就应该想到这事了。看来夫妻之间,沟通真的很重要。
周末那天,我一早起来,就开始动工。家里叮叮当当地响着,左蓝无法备课,但也不愿让时间荒废,便把秦小鲁叫到家里,给他上课。上次比赛之后,小鸦不服我的判决,又跑去找左蓝做裁判。左蓝以一位教育工作者的思维一口断定:小鸦是对的,秦小鲁的思维方式不但错误,而且危险,一个小孩不该崇尚丛林规则,必须及时扭转过来。因此,这次左蓝讲的是那则《狐假虎威》的寓言故事。
左蓝的确是位好的特教老师,再难懂的课文,也能被她用手语讲解得深入浅出。秦小鲁也是位聪明的学生,接受能力很强。左蓝给他上课时,效果总是很好,她教得轻松,秦小鲁学起来也轻松。但这堂课只上到一半,就被打断了。是两只高跟鞋的声音,笃笃笃笃地敲在走廊里。
“有人来了。”左蓝放下课本,让我出去看看,她断定来的是个陌生女人。在朗日居,这一点很容易判断。这栋出租屋里,住着形形色色的租客,职业也形形色色,但大多数的人具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工作性质普遍偏向体力劳动。因此,住在这里的女性,很少有穿高跟鞋的。
我放下手里的事情,来到门外。远远地就看到一团黑影,带着一束白亮的光,从走廊的那一头,像电影慢镜头一样,缓缓地移了过来。到了707的门口,她停下来,将那束亮光晃到门上。门锁被照亮的同时,一张女人的脸也出现在光亮里。她的肤色看上去很白,也很光洁,与这条走廊的黑暗,以及朗日居的环境显得有点格格不入。她敲了几下门,又叫了两声秦大同,见无人回应,便摸索着从包里掏出钥匙,打算开门。
“秦大同不在家,加班去了。”我说。
她看我一眼,把钥匙收进包里,移步到我面前。
“秦小鲁在你家吗?” 她问我。
“在。”我点了点头。”你是她妈妈吧。“
“是。”她看着我,目光毫无顾忌地盯过来,直勾勾地落在我脸上。我心里一阵摇晃。坦白地讲,女人确实称得上漂亮。也不知是怎么长的,身材像北方女子,既修长又均称,面容却透着江南女子的温婉和秀气。她看上去最多也就三十出头,比秦大同年轻了许多。这两个人放在一起,怎么看都不般配。我不喜欢以貌取人,但一个人的长相有时也是种暗示,往往会与命运产生关联。
“我可以进来吗?”她问我,语气里有股征求的意味。但很快我就发现,她的征求只是客套性的,因为还没等我回答,她已经擦着我的身体,强行挤了进来。我面前飘过一股浓重的香水味。
女人走到秦小鲁面前,先是说了几句山东话,想了想,又改为手语跟他交流。她的手语还算流利,由此可以看出,作为母亲,她在秦小鲁的生命中,并没有留下太长时间的空白。她想带秦小鲁出去玩,可秦小鲁不太愿意。他埋着头,目光落在那堆积木上。女人耐着性子哄了一阵子,很快就失去了耐心。她弯腰下去,将秦小鲁一把捞了起来,拽着他的手。很明显,她是个脾气不好的女人,在我和左蓝注视下,丝毫也不克制自己的粗暴。她就像对待一只不肯听话的宠物那样,把秦小鲁从我家里强行牵了出去。
13.
自那以后,朗日居多了一双高跟鞋的声音,这是女人到来的信号。每个周末,两只高跟鞋都会出现,笃笃笃地敲上楼梯,再笃笃笃地敲进走廊,最后敲进秦大同家里。女人停留的时间不是很有规律,有时只待三五分钟,把带给秦小鲁的东西放下,就匆匆离去;有时她又会待上好几个小时,先带秦小鲁出去,到附近的游乐场,或者商场逛一圈,买些零食和生活必需品回来,再回到家里,在厨房里忙碌一阵子,给父子俩做上一桌丰盛的饭菜。
有时我会恍惚觉得,秦大同与这女人并没有离婚,因为这一家三口聚在一起时,分明有种过日子的味道。当然,她从不过夜。并且女人尽管常来,却与朗日居格格不入。我看得出来,她不喜欢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走路时,她总是夸张地皱着眉头,拿块纸巾遮住鼻子,脸上带着嫌弃的表情,就好像这里的空气中充满有害细菌。她也无法适应这里的黑暗,穿过走廊时,总是举着手机,把一束亮光照在脚边。
左蓝看不惯这个女人,说她有点做作,而且看上去不太正经。小鸦也不喜欢她,因为她一旦到来,他跟秦小鲁一起玩的时间就会被剥夺。在这个问题上,我无法与母子俩站在同一阵线,因为我对她并不反感,也许是因为她长得漂亮,一个漂亮的女人,是很难让男人产生反感的。更何况,女人的出现,让秦小鲁改变了不少。小孩的脸就是面镜子,能将内心的变化映照出来。从开始的抗拒,到接受,再到对母爱的依赖,从他脸上,我看到一位妈妈重返儿子生活的轨迹。
秦小鲁玩积木的内容也有了变化,他越来越喜欢拉着小鸦,用积木去展示各自的家庭状况。小鸦搭出来的“家”一成不变,总是一家三口,我和左蓝站在两边,他在中间,形成亲密而又稳固的家庭结构。秦小鲁的“家”却在不断变化。起初的时候,他搭的也是一家三口,只是他与秦大同靠得很近,而那女人的位置,则在稍远一点的地方。不久之后,他把女人也放近了,一家三口在积木中的站位,就跟小鸦搭出来的一模一样。让我惊讶的是,到了后来,他的家庭成员竟变成了四位——三个大人加一个小孩。多出来的这个人是谁,我无论如何猜不出来。
有次我下楼买烟,在小卖部的门口,看到一辆银色的奔驰停在路边。一个穿黑色皮西装的男人坐在车里,年龄约摸四十上下。我看了看,男人长得还算周正,脸上透着一种从容和富态。他靠在座椅上,头一歪一歪地打着盹,偶尔惊醒,便抬起头来,朝朗日居的方向张望几眼。
过了一会,女人下来了。男人赶紧坐直,把安全带扣上。女人走到车旁,拉开车门,坐到了副驾位上,把后视镜扳向自己,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脸上的妆容。我立马就明白了,这就是秦小鲁积木中多出来的那个男人。很显然,他与秦小鲁已有过接触,且不止一次,所以才给他留下了家人的印象。这很正常,大人与小孩之间,很容易建立起亲近关系,也许买几次零食就够了。
我想不明白的是,这个女人到底用了什么样的方法,能在前夫和现任之间游刃有余,保持着一种奇怪的融洽。她总是笑眯眯地来,又笑眯眯地走。秦大同也总是笑脸相迎,笑脸相送,就好像他们的婚姻关系从未结束一样。而她现任的这位丈夫,面对刚从前夫家里走出来的妻子,也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
回到家后,我跟左蓝说了这事。左蓝一口断定,说想都不用想,就是露水夫妻,长久不了,有利用价值时,就在一起,一旦没有利用价值了,马上各奔东西。如今这个时代,这样的短期组合多了去了,有些女人为了钱,什么都可以不管,就算是头猪也会跟着。她还算是有点良心的了,最起码心里还有孩子。说完之后,她郑重提醒我:“最好避着她点,不要跟她有什么来往,这人有点乱。“
我明白左蓝的意思,在她眼里,我就像小鸦一样,智商和情商永远都处于正在发育和进步的阶段。仔细想想,我也确实是个没什么心机的男人,很容易上当受骗。有时我在街上走着,会碰到一些背着孩子的妇女,满脸窘迫,却堂而皇之地向我讨钱,说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让我行行好,给点钱她去吃顿饭。我一眼就能看出来那是骗局,因为她们的演技确实不怎么样。但我每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总是不假思索地往外掏钱。
左蓝为此没少数落过我,说我的同情心用错了地方,有些善良只会让她们变得更加贪婪。她说得也许有些道理,但我认为人间百态,都自有存在的道理,没必要那么较真。真正衣食无忧的人,谁也不愿意出来行骗,这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再说了,十几二十块钱,对我来说并不多,只要代表的那份善意是真的,就足够了。
14.
小鸦是个不好动的孩子,除了上学之外,他很少离开朗日居,要么宅在家里,要么在走廊里玩他的积木。这是左蓝培养的结果。在她眼里,孩子就像她的一样器官,恨不得片刻不离地装在身体里,一旦离开她的视线,便没有安全感。
与秦小鲁玩在一起之后,小鸦的活动范围才大了一些。两个小孩有时会下楼,去小卖部买零食,或者去附近的巷子里溜旱冰,玩滑板。左蓝虽然有些担心,但也没有反对。她当然知道,小孩偶尔出去走走,比总待在家里健康。她只向小鸦提了一个要求:必须随身带着小天才手表。这样的话,从手机里,她就可以监控距离,只要小鸦离她超过两百米,她立马就会打电话,这是她心理安全的底限。
有天中午,两个小孩下楼玩去了,我在阳台上看书。对朗日居来说,这是一天中最好的时光。亲嘴楼之间,只有在正午时分,太阳垂直挂到天空,才有一线阳光从楼与楼的间隙中吝啬地落下来。我很珍惜这样的时刻。深圳的冬季有些奇怪,气温不低,总在十摄氏度左右徘徊,但因为潮湿,反倒比北方的冬天让人难受,阴冷的感觉总是贴在身上,就像件湿透了的衣服,怎么也暖不起来,让人直想甩掉。阳光下来后,会将阴冷驱散不少,这时隐隐可见到阳台上流淌的一丝暖意。
我看了一会书,困意袭来了,便闭上眼晴,把书蒙在脸上,享受这短暂而珍贵的温暖时光。刚刚入睡,门突然被撞开。我瞬间惊醒。小鸦气喘吁吁地进来,跑到阳台上,一把拽住我的衣袖,慌慌张张地就将我往外拉,说那个坏女人把秦小鲁抱走了。
“什么坏女人?”我问他。我被他弄得有点紧张,脑子瞬间混乱。但我冷静一阵子之后,随即就猜出他说的是谁了。坏女人的称呼,是左蓝言传身教的结果。她对那女人的印象一直不好,并将这种印象灌输给了小鸦。当然,我也没少受到影响,总觉得那女人不太靠谱。我把书扔在椅子上,追了出去。刚到楼梯口,秦大同上来了,我俩面对面碰上,差点撞到一起。
“什么事这么急?”他问我。
“出事了,”我说,“你快去追,你前妻把秦小鲁带走了。”
“就这事?看把你紧张成这样。”他笑了笑。“是我让她带走的,孩子我给她了。”
“什么意思?”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以为他是在开玩笑。
“孩子我给她了。“他微笑着重申了一遍,一脸的平静,就仿佛女人带走的不是孩子,而是一样对他无关紧要的东西。
这时我才发现,我的紧张实在是有点多余了。母亲带走儿子,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子跟着母亲,也没什么不妥,甚至比跟着父亲更好。我想不明白的是,在孩子的问题上,他为何如此草率,说给她就给她了。我见过不少离婚的夫妻,为了小孩的监护权,争得头破血流。
“没事,回吧。”他说。他推着我往回走,到了家门口时,又拉住我,说家里有好酒,要不要一起喝点。
我跟他进了屋。他从卧室里拿了瓶茅台出来,说是孩子他妈带过来的,一共两瓶,本来想卖掉,到楼下的小卖部一问,老板只出一百块钱一瓶,不划算,想想还是自己喝掉算了。他把酒打开,倒了两杯。冰箱里没菜,他进厨房找了一会,拿了包花生米出来,拆开来倒在盘子里。我也是好酒之人,但这时却不想跟他喝,即便是茅台,我也没多大兴趣。我只想弄清楚秦小鲁是怎么回事。
“孩子给她,你是怎么想的?就为了两瓶酒?”我说。我有点激动,难以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和语气。
“你别激动,这事跟酒没关系。“他喝了口酒,抓起两颗花生米,扔进嘴里,咯吱咯吱地咀嚼着。“那男人有钱,孩子跟着她,比跟着我要好,他的病得治。再说了,我天天上班,也真是没时间照顾他,这个你应该知道。”
“孩子你带得不错,不比别的小孩差。”我说。“你不也在攒钱吗?“
“那得攒到猴年马月了,这病拖一天,就耽误一天,人一辈子加起来也不过三万天,我怎能不着急?不能再等了。”他说。他的嘴唇有些哆嗦。他总是这样,语速快了嘴唇就会哆嗦。我也一样,不善言谈的人,大抵都有这样的毛病。
“那男的愿意?”我问他。
“当然愿意,这事就是他主动提出来的。他喜欢孩子,这个我看得出来。有钱人也不全是坏人,对吧?”
“坏不坏我不知道,但我觉得,事情应该没这么简单。”我说。
尽管也我也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善良总是多于丑恶,但无论如何我都无法排除对这件事情的疑虑。那男人我见过一面,年纪不大,又有钱,若不是脑子有病,我实在想不出他有什么理由去接受一个别人的孩子,况且秦小鲁还有病在身。
“你想多了,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他说,“他提出一个条件,就是孩子过去之后得管他叫爹。”
“自己的孩子管别人叫爹,你就没什么想法?”
“想法?我都活成这鸟样了,还能有什么想法?”他努力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却掩饰不住内心的复杂和纠结。他的目光越来越迷离,一股湿意在眼眶里慢慢积蓄。他想忍,没忍住,一颗眼泪掉了出来。他赶紧别过头去,在脸上胡乱擦了一把,又回过头来,看着我。他说:“现在我唯一的想法,就是快点治好孩子的病。只要孩子能开口说话,别说叫他爹,你让我叫他爹都行。”
我一时无言以对。我看了看杯中的酒,一口也没喝。我实在是喝不下去。骨气这东西,跟外表没什么关系。别看他长得五大三粗,身上散发着一股子北方汉子的硬气。可是,这番话一出来,这个一米八五的男人就像缩水似的,在我面前瞬间成了个矮子。我放下杯子,起身告辞。
15.
秦小鲁走后,开始那几天,小鸦很不适应,就像病了一样,整天恹恹的,一天到晚不肯出门,也不说话,就连他最爱的积木,也懒得去动一下。看得出来,这份来之不易的友情,在他心里的份量,比我想象中的远要重要。但他毕竟是个小孩,情感建立起来很快,遗忘掉也很快。几天之后,当他抱着积木,走到阳台上开始一个人搭建时,我就知道,他已经习惯了独处。
秦大同还是那样忙碌,每天早出晚归。有时在走廊里碰到,我向他打听秦小鲁的情况。他总是说好,很好,比跟他在一起要好多了。我若是问得具体一点,比如说:小孩在那边习惯吗?那男人对他好不好,等等。他就面露尴尬,不知如何回答了。他也确实是不清楚那边的情况。秦小鲁走后,便再也没回来过。这是那男人的意思,毕竟是两家人了,能不见面,就最好不要见面。
在我看来,这不合情理,怎么说也是骨肉之情,哪能断得这么干脆?他说这没什么,不见就不见,又不会少块肉。在他眼里,除了孩子的病,一切都不算个事。但他越是装得若无其事,我就越是担心。因为他尽管表面平静,内心的痛苦却是显而易见的。他喝酒的次数明显增多了,也不找我陪,总是把自己闷在家里,一个人默默地喝。这条黑暗的走廊里,总是弥漫着他的酒气。
但不管怎样,日子还是得过,时间从来都不会为了悲欢离合而停留。转眼间就到了年底,深圳瞬间成为一座空城。这是移民城市不可避免的现象。一千多万人口中,有八成的人拿着居住证。这意味着他们身在深圳,根却扎在千里之外的家乡。他们构成了春运的主体,每年一到春节,就像些候鸟一样,在深圳和故乡之间,进行一次短暂而仓促的迁徙。无论车票如何紧张,他们都会想方设法地搞到手里,把自己塞进火车,或者长途汽车,风尘仆仆地离开深圳,奔向家乡,等过完了年,再风尘仆仆地回来。
我也是千万流动人口中的一员,十几年的青春年华,也没能换来这座城市的户口本。但我却很少回家过年。左蓝有密集恐惧症,无论如何不会陪我去挤春运。非典那年,她还是个大四的学生,在广州实习。疫情一来,珠三角一片混乱,所有人都争着往家乡跑。左蓝也想跑,没跑成。火车站乱得不成样子,密密麻麻全是人,她根本挤不进去,退出来时,不小心被挤倒,立马就有一堆混乱的鞋底板盖过来,差点把她踩死。此后只要到了人多的地方,她就惶恐不安。
秦大同也留在深圳。秦小鲁走后,就剩下他孤身一人。我知道那种遗弃般的孤独感。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初到深圳那年,我没回家过年,除夕那晚,看着一座空荡荡的城市,内心顿时被荒凉包围。那时我就觉得,世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在这个万家团圆的日子里,回到故乡的怀抱。
我问他为什么不回老家过年。他淡淡一笑,说,老家?父母都不在了,哪来的老家啊,就剩一破房子了,迟早也会卖掉,他早就四海为家了。现在是儿子在哪里,哪里就是家。送秦小鲁走的时候,他跟那男人商量过,平时不见面可以,但过年无论如何得把小孩送过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就只要这么一天。这要求很卑微,于情于理,男人都会答应,大年三十那天,女人会把孩子送过来。我想,这才是他留在深圳的原因。
放年假的前两天,秦大同跟往常一样,蒙头睡觉。他确实是累了,以前在家乡工作,上班基本就是点个卯,有事的时候草草应付一下,没事就找几个人在车间里打牌,反正干多干少都是那份工资。来了深圳才知道什么叫工作,没日没夜的,就像张弓,一直绷着,每到放假,整个人松下来,脑子里能想到的就只有被子和床了。他得趁着春节这个长假,把一年的觉补回来。
可是两天之后,他就睡不踏实了。第三天,他早早起来,天没亮就开始忙碌。他不知从哪里借来一架梯子,把走廊里所有的路灯排查了一遍,好的留着,坏的换掉,感应开关也全部换成了新的,站在走廊里说句话,就能让灯亮起来。他说既然是过年,不管在哪里,都得亮亮堂堂地过。排查完走廊里的路灯后,他又从自己家里接了两根电线出来,挂在门口,装上两盏节能灯,开关一按,这条黑暗的走廊顿时明亮起来。
这让我很不习惯。十几年来,这条走廊都是这样暗着。我说过,它总是暗着,就像道帘子,挂在我们生活中,遮挡着我们的潦倒和窘迫。现在陡然揭开了,一切都暴露在灯光之下,走步路都会感到拘谨,就仿佛有很多双眼睛在背后盯着。光亮中我审视这条走廊。墙上脱落的涂料、天花板的上裂纹、地板上破损的瓷砖、每个细节都清清楚楚,纤毫毕现。可我却觉得并不真实,因为它与我记忆的那条走廊差产生了明显的位移和反差。如此看来,对于习惯了黑暗的人来说,这种亮亮堂堂的日子,未必就真的有那么好。
16.
大年三十那天,秦大同一大早就去了超市,结果转了半天,却两手空空地回来。他第一次在深圳过年,不清楚这座城市在春节期间的状况。年前年后,菜市场不会开张,留下来过年的人都有囤积物品的习惯。超市虽不打烊,但肉类和蔬菜早被抢购一空。秦大同跑了好几家超市,连菜叶子都没买到一片。我在走廊里碰到他,他一脸的沮丧。
“这下好了,儿子过来,只能陪着我喝西北风。”他说。他缩着脖子,不停地搓着双手,仿佛怕冷似的。
我让他别着急,等孩子过来了,两家可以拼在一起过年。在深圳,这也是常有的事,都是些离家在外的人,当你在电视里看到万家团圆,人们把春节过得红红火火,而这座城市却冷冷清清时,你会比任何时候都渴望抱团取暖,这样的时刻,身边多个人就多分温暖,同时也多分热闹。
可是他拒绝了,说这不合适。我知道他顾忌的是什么。他跟左蓝之间,虽无矛盾发生,却始终有层隔阂。他有点怕左蓝。事实上不止是他,不熟悉的她人都有些怕。也许是在课堂上给出了太多的笑脸,到了生活中,左蓝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让人有点难以接近。这没什么。说实话,我还挺喜欢她这样的性格,看似带刺,其实外冷内热。而当一个人过于平易近人,和蔼到让你没有任何提防时,你反倒要小心了。
回到家里,我把秦大同的情况跟左蓝说了一下。她二话不说,立即打开冰箱,挑了一些菜出来,让我送过去。一块羊肉,一块五花肉,半只鸡,一条鱼,再加一些蔬菜,东西虽然不多,但也不至于让他家的饭桌在大年夜里空着。父子俩可以烫个火锅,包顿饺子,再蒸条鱼,把年夜饭一吃,就算是年年有余了。
他有点不好意思,但也没有拒绝,收下了一块五花肉,一颗白菜,剩下的退回给我,说就两个人,也吃不了多少,给儿子包顿饺子就可以了。这年头又不缺吃少穿,天天都是好日子,现在过年,说白了就是个仪式。
下午的时候,他去花市转了一趟,买了两副春联回来,在两家的门口各贴了一副。如此一来,还真有点过年的意思了。灯光下,两副对联红艳艳的,让整层楼都洋溢着一股喜庆的味道,同时也烘托着他内心的喜悦。马上就可以见到儿子了,他确实是很高兴。他不是那种喜形于色的人,却也难掩兴奋,脸上满满的全是笑,看上就像只盛满喜悦的容器,仿佛随时会溢出来似的。
小鸦也很高兴,有些日子没跟秦小鲁一起玩了,见到他的渴望也就格外强烈。他隔段时间就去隔壁打听一下,但每次都抱着希望而去,带着失望而归。到了傍晚,这座寂静的城市开始有了动静。深圳明文禁止燃放鞭炮和烟花,但还是有人偷摸着放,不时有鞭炮稀稀疏疏地炸响,偶尔也有焰火冲天而起,在清冷的夜空里绽放。天完全黑下来了,秦小鲁还没来。小鸦有点着急,便拉着我,到秦大同家里去等。
他刚冲过凉,头发还是湿的。过年的准备已经做好了,家里收拾得很整洁,饺子也已经包好,一圈圈码在盘子里,等着下锅。他拿了半瓶酒出来,让我陪他喝点。我们就着一盘花生米,一边喝,一边聊些在老家过年的习俗。小鸦在一旁听着,也不觉得枯燥。可是酒快要喝完了,秦小鲁还是没来。小鸦终于坚持不住了,靠在沙发上,慢慢打起了盹。我也坐不住了。我说,你要不要打个电话问问?
他把酒杯放下,拿出手机,拔了个电话。响了一阵子,没人接。再打,就成了忙音,手机关机了。他又拔打那个男人的电话,提示是空号。
“不会出什么事吧?”他瞬间紧张起来。
“别多想。”我说,“可能她把这事给忘了。”
“不能忘,前段时间才通电话来着,说得好好的。“
“那就是在敷衍你,也许她根本就没想过要送小孩过来,毕竟那边有个家。“
“你的意思是,她骗我?“
“她骗你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吧。”我说
“这不可能,你别这么说她,她是个好女人。“他的语气异常坚定。我看得出来,尽管婚姻已经破裂,但女人在他心中的印象依然不错,他对她保持着绝对的信任。他又拔了好几遍电话,还是关机。他叹了口气,把手机掷在茶几上。这时左蓝在隔壁叫我,我看了下表,八点半,该回家吃年夜饭了。
我从沙发上抱起小鸦,向他告辞。这时他才焦灼起来,意识到似乎有点不对劲。他说,我得出去一趟,去那边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他一边说,一边仓促地抓起手机,跟在我后面出来,鞋也没换,趿着两只拖鞋,慌慌张张地就跑下了楼。
17.
春节一过,回乡过年的人陆续返回深圳。他们一回来,这座空荡的城市就像发酵一般,立马被人流填满,变得膨胀起来。热热闹闹的日子又开始了。初八那天,我们公司开工。要想发,赶初八,在深圳,这几乎是所有公司的惯例,年年都是如此。出门上班之前,左蓝塞了个红包在我手里,让我到隔壁去给秦大同拜个年。这是广东的习俗,春节期间,熟人见面会给个红包,广东人叫“利士”,十块二十块的,图个吉利。
他家的门关着,屋子里很安静。他还没起床。我站在门外,敲了好几次门,才听到一双拖鞋从卧室里出来,慢慢腾腾地拖到门口。吱呀”一声,门开了,一股霉气扑出来,然后是一张憔悴不堪的脸。
他的样子把我吓了一跳,头发乱七八糟,脸应该有好些天没洗过,邋里邋遢的,表情似乎都僵住了。胡子也是杂乱地长着,把两腮和下巴完全盖住。短短几天不见,他瘦了很多,那个一米八五的壮硕汉子,就像被蒸发了一样,成为一根修长的竹杆,衣服空荡荡地挑在身上。
我递了个红包给他。他接过去,扔在沙发上,指了指饮水机,意思是我要是渴了,就自己倒水喝。然后他走到沙发边,像团泥巴一样,软绵绵地瘫在了沙发里,就仿佛全身的骨头都散了,已经没有力气将身体支撑起来。
“怎么回事?”我问他。
他一动不动,闭着眼睛,不看我,也不说话。
“到底怎么回事?”我又问他。他还是不说话,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就仿佛垂死之人,精气神已经泄去,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
我有些着急,走到沙发边,抓住他的胳膊,用力一拽。他轻飘飘的,就像个纸人一样,被我很轻松地拎了起来。我一松手,他又软绵绵地瘫了回去。但他总算是开口说话了,却也只说了半句。
“***,报应啊……”他的嘴唇哆着,话到了嗓子里,就像被噎住了似的,突然间又停住。看得出来,他不是不想说话,而是有些事情让他难以启齿。他用手使劲揪住自己的头发,就好像脑袋里有个什么秘密,拼命想揪出来似的。
我从饮水机里倒了杯水,递给他。他接过去,喝了一口,立马扑到沙发边,抖动肩膀猛烈地咳嗽起来。他喝得太急,被呛住了。也许是因为受了刺激,等咳嗽止住之后,他反倒变得精神了一些,脸上总算是有了生气。
“兄弟,这事我得跟你吐出来,再不吐出来,我他妈就要疯掉了。”他看了看我,目光在我脸上停顿了几秒,以确定我是否有倾听的欲望。
“你慢慢说。”我拍拍他的肩膀,在他身边坐下来。
“小鲁没了。”他说。
“什么没了?你别吓我。”我腾地一下站起来。
“你别那么紧张,不是你想的那样,”他说,“你先坐下来,听我慢慢说。”
我又坐了下来。
“没了,一切都他妈没了……老婆没了,儿子也没了……这不怪她,是我自找的……” 他断断续续地说着,脑子明显有些混乱,说话前言不搭后语,过了好了一阵子,嘴巴才顺畅起来。他告诉我,他和前妻离婚,其实是个骗局,在老家就设计好了。女人到深圳之后,找个有钱的男人,把小孩接过去。等小孩的病好了,就把婚离掉,再回山东去复婚。事情的进展很顺利,几乎是按着他的想法,一步不差地完成。女人长得不错,深圳有钱人也多,她没费什么劲就找到了那个男人,然后把孩子接过去了,病也治好了。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女人的心会变,在那个男人身上回不来了。大年三十那天晚上,秦小鲁没过来,他跑过去找她,想问个明白,到了那里才知道,她和那男人早就带着孩子搬走了,也不知去了哪里。就这样,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最终弄假成真,他才是被套中的那个人。
“你没报警吗?”我问他。
“报警?报警有用吗?人家是合法夫妻,她是孩子的亲妈,一家三口,堂堂正正,爱去哪就去哪,我报什么警?”
“这倒是。”我说,“但你也别灰心,慢慢找,总会找到的,不急在这一时。“
“上哪去找啊,深圳那么大,只要她想躲你,你就永远也找不着。再说了,即使找到了又能怎样?人可以找回来,心没法找回。但不管怎么样,小鲁的病是治好了,他又能说话了,这终究是件好事,你说是不是?“他重重地松了口气。这些事情说出之来后,他仿佛卸去几百斤重担似的,轻松了许多。
我愣住了,脑子里一时转不过弯。眼前这个一米八五的男人,可以说他落魄、粗糙、隐忍,甚至可以说他有点窝囊,但我却从未想过,他会与骗子这两个字联系在一起。过了好一阵子,我才回过神来。但我对他没有任何的鄙夷,也不觉得这个骗局有多么可憎。我对他只有同情。因为这个骗局的背后,是一位父亲对儿子的爱。这种爱沉重到让他可以不顾一切,就像飞蛾扑火一样,扑向那种看似光明,实则致命的诱惑。
“我陪你喝点吧。“我说。
“改天吧,今天我不想喝。“他摇了摇头,脸上一副恹恹的表情。将这些话吐出来后,他便再无与我交谈的欲望。看他的样子,他已经有点逐客的意思了。我只好从他家里离开。他从沙发上站起来,送我到门口。关上门之前,他怪怪地看了我一眼,脸上闪过一丝凄凉的笑容。我心里一晃,涌起一种不祥之感,总觉得他的笑容里,隐隐有种诀别的意味。
18.
第二天下午,我下班回来,看到房东,在秦大同的门口,像只陀螺一样,焦灼而又愤怒地转着圈子。她是个懒陋的胖子,平时基本见不着她的人,到了收房租的日子,才会准时出现。见我回来,她停了止转圈。
“这人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有病啊?”她暴躁地问我,就好像是我欠了她的房租一样。她说她已经敲了半天门了,没人来开,打电话也不接,铃声却在屋子里响着。
我拿出手机,试着拔打了一下,一段山东快板在屋子里响起来,确实是他的手机铃声。我挂掉电话,敲了几下门,没反应,便换成拳头,在门上用力擂打,依然是毫无回应。
“不会有什么事吧?”我心里一凛,想起前日里他古怪的笑容,一阵恐慌向我袭来。我突然间意识到了什么。
我想把门破开,被房东阻拦住了。她说不是心疼我会把门弄坏,而是为了我的安全起见,这年头小心点为妙,日防夜防,人心难防,就算你不找事,事情有时也会找到你头上来。她冷静地拿出手机,报了警。
过了一会,有警车响着警报过来,停到楼下。警报声熄了,倾刻间就几名警察从楼梯口鱼贯上来。领头的是个老手,到门口看了看,向房东询问了一下情况,立马就知道有事,赶紧把门破开,用警戒带封锁住现场。
尽管我有心理准备,但还是触目惊心。我从门口看到,秦大同就像张纸一样,挂在从房梁上悬下来的一根绳子上,两条腿笔直而又僵硬地伸着。警察拿出一幅手套来戴上,在他身上摸了摸,又前后看了看,说,已经死了。我晃了晃,扶着墙,让自己站稳。影视中的死亡场面,我见得多了,却是第一次在现实中如此近距离地直面死亡。尽管我亲眼目者,却还是难以相信,前不久还活生生的一个人,突然间会变成一具没有温度的、空洞的躯壳悬挂在我面前。
围观的人慢慢多了起来,聚集到707的门口。这时我才发现,这一层楼里住着的人还真不少,平时都像些冬眠的动物一样,蜗居在家里,看不见踪影,一旦发生什么重大事情,全都冒了出来,成为旁观者。过了一阵子,又有一批人从楼梯口涌上来,是几位从事法医工作的人员,在警察的指挥下,把秦大同从屋子里搬出来,放在担架上,用一块白布罩住,抬下楼去了。
围观的人群也跟着散去,走廊里又变得空空荡荡。从他家里牵出来的两盏路灯,明晃晃地亮着,我却丝毫感受不到光明。我似乎又回到了过去的黑暗里,眼前一片茫然。这条走廊怎么看都像个黑洞。
回到家里,我一声不哼,不是不想说话,而是不能说话。有那么一刻,我进入了短暂的失语状态,稍动动嘴唇,耳朵里便挤满自己纷乱的回音。我靠在沙发上,闭着着眼,歇了约摸半个时辰,才恢复正常。
我跟左蓝说了秦大同的事。她撇了撇嘴,抛出一套道德伦理来,说这人就是个骗子,不值得同情。
我让她立即住嘴,骗子又怎么样?在生死面前,一切善恶,伦理,以及道德之下的规范和准则,都微如尘埃。
左蓝不说话了,在我旁边默默坐着。我当然知道,她嘴巴凌厉,内心却是柔软的,对秦大同的事,她甚至比我还要难过,以至于她不得不用一副冷漠的态度去掩饰。
过了一阵子,左蓝站起来,走到墙角,找出一本书来,翻开,从中间取出一张纸来递给我。我接在手里,看了看,是那张书房的设计图。看来她已经在考虑搬家的事情了。她说,老卫,我们搬走吧,书房的图纸,你再改改。
我点了点头,说好。但接过图纸的瞬间我就发现,我不想再改了。有什么可改的呢?对生活来说,最好的设计也许就是随遇而安,无需套上那么多的公式和数据。况且,我已经没有了当初那份对书房的渴望。我只想尽快搬离这里,一刻也不想再待下去。
左蓝也是这么想的。不久之后,我们就搬离了朗日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