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其实在人生的天桥上写命运之诗。——题记
1、天桥卖诗
在罗湖的老城区,人行天桥随处可见。它们拱卫起了道路两旁的生活,从外形上看,就是一座人造彩虹。水库新村天桥上有几株硕大无比的古树,目测起码有上百年。树叶密密麻麻,遮住了更古旧的水库新村牌坊。刚刷新油漆,空气里飘浮着沥青的味道,呛得他打了个喷嚏。附近是几处商业住宅和出租屋村落,很多人藏身其间,不知名姓。
待众人注意到天桥上的曹诗人时,已是傍晚时分。深圳初秋,天气微凉,街面洒过阵雨,地面有些雨痕未干,人群因此移动得很快。曹诗人旁边坐着几位摆摊的各色男女。左边一对母女,卖凉粉和豆腐花。三块钱一份,曹诗人吃过,很地道,吃过还想再吃一碗。妈妈四十岁上下,有一头浓密卷发,眼睛大而有神,穿一件灰色长衫,下着牛仔裤。女儿刚上初中,蓝色校服,眉眼神态长得很像妈妈。有客人来时,妈妈负责盛凉粉或豆花,她则帮助加糖和打包。如果妈妈忙不过来,她也会帮助收钱。如果客人不多,她就会从书包里掏出作业本,蹲着放在木板钉成的三角支架上写。妈妈摸摸女儿的头,一边张望着来往的行人。
右边是卖袜子和镜子等小饰品的中老年妇女,从面容看不出实际年纪。她嗓门很大,总是笑着招揽生意。顾客们问的多,买的少,但这似乎并不影响她的热情。诗人跟她聊过,她儿女都上了大学,丈夫因病卧床多年,家里老小全指望着她。
对面是卖糍粑的小女孩,也是三块钱一份。糍粑全装在了不锈钢桶里,开了几个圆孔,只要有人来买,她便飞快地从桶孔里将做好的糍粑钻出来,在芝麻里顺势一滚,再用木制小勺子添些蜂蜜,盖上盖子,严丝合缝,就算好了。她有些怕生,声音怯怯的,像蚊子咬一般。可是样子清秀,像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她动作麻利,干起活来一点儿也不像生手。
小女孩旁边就是卖影碟的,现在科技这么发达,没有谁会去买影碟来看,除非是一些国外经典名片,还是有人问津的,但是他显然高估了这附近人的欣赏水准。因此他做了没几天就转向了卖水果,红的绿的,什么当季卖什么。这样一来,天桥上就成了他们五个人的天下了,且生意互不冲突,一派和谐。
曹诗人是个怪人,他看诗也写诗。他认为那些分行的句子并不能给生活带来任何改观,所以出了两本诗集之后就宣布退出诗坛。他愿意和妻子过些幸福而简单的小日子。早些年做过策划,还开了一间广告公司,经营得还可以,在老家买了一套房子。可后来发生了一些变故,使他穷困潦倒,甚至比杜甫当年还惨。
曹诗人喜欢写通俗易懂的诗句,尤其是白居易那种。有人认为是口水诗,其实想写好很难。全民写诗的年代,易写难工。没有那么多诗人,大多数人还在门外徘徊。当然诗人自己也没找到门路,这是他自己的说法,尽管没人愿意相信。
曹诗人在看一本闲书,左翻右翻,一行字也没入眼,倒像是书反过来在读他似的;他眯缝着眼,留意到附近有两所小学,一所中学和一个幼儿园。每天天桥上来往最多的就是学生和接送他们的家长,再就是上班族。晨起锻炼的老人也有,但是几率较低。城市里早起的人比较少,不像在农村。天刚亮就起来做农活。夜猫子多,而且深夜还是如同白昼。
“你想写信吗?”他低声问一位过路的中年男子,他“啊”的一声,以为自己耳朵出了问题。“什么?”
“你想写信吗?”诗人又重复了一遍。
这下男人听清楚了,他疑惑地摇摇头,走了,背后甩出一句:“有病!”
诗人笑了,现在有了手机,什么不能写,谁还用毛笔规规矩矩地写信呢?除非是练毛笔字的学生,因为他们有这个需求。
今天看来又是空手而归,准备收摊时,来了一位七旬的老先生,他一上来就问诗人,听说你能写一手好字?
见生意来了,曹诗人脸上马上放光。“当然,当然。有什么要求您尽管提!”
“我想给儿子写一封信,催他年底快点回家,我想他回来看我。”
“好,这就动笔。”
曹诗人铺开了纸笔,只见他一眨眼功夫,就写了一封楷体小字。末尾签名留给老人。老人边看边念,眉头舒展开来。
“我很满意,多少钱?”老人签完名字道。
“五十元。”诗人说。
“这字这价钱,不贵。”老人爽快地给了钱。
给钱的当儿,周围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人。起先那些准备等笑话的人,窥见曹诗人写的毛笔字,就住了声。
行家都知道楷书和行书难写,曹诗人是行楷皆通的大家。他小时临的是素有“颜筋柳骨”之称的颜真卿和柳公权,“二王”作品也没少下功夫,当然似我者死,曹诗人写字有灵气,很快便自成一体,写得严谨又圆润。曹诗人开玩笑说:“我写的字嘛,一言以蔽之就是‘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旁人不以为然,但看过他书法的行家,却以为是方家之论。
越来越多的人询问,曹诗人摊前的生意一下子红火起来,他有些手忙脚乱,这是他始料未及的。
那对母女不无羡慕地说:“你兴许要发达了。”曹诗人“嗯”了一声,又连忙摆手摇头。眼见桌子上的成品越堆越多,快到一摞时,他直起身子说,好了,都拿走吧。
等客人心满意足拿走,全部走完,曹诗人仔细数了数手中的钞票,估摸够这个月伙食费了。这时他用余光打量一番,才发觉身边几个卖小玩艺的都已收工回家。
日暮已深,人去桥空,曹诗人也不想再碰运气,他把东西包扎好,放入手拖车,然后慢悠悠地拉着生意家当走下桥来,首要的是解决温饱问题。他也不知道今天该吃些什么?或许吃顿好的,犒劳一下今天的战绩。一盘炒粉、一只鸡腿外加一瓶啤酒是必须的。
曹诗人随身带着一个小广播,成天价地放着不合时宜的奇闻逸事,别人听得早就耳朵起茧了,唯有他乐此不疲,引以为荣。这不收工时分,居然在广播里听到放着这样一段话:
灵魂高贵。写诗是富人的专利?恐怕不能这么说。唐诗宋词元曲,哪个时代都有哪个时代的文学,我写故我在。如今写诗的比看诗的还多。本来就是诗歌大国,没什么可说的。不说明诗歌很大众吗?干嘛要小众化呢?诗人大都很落魄,解决不了自身的问题,容易钻死胡同。为什么作家、散文家、小说家都带个家,而诗人就没有呢?大抵诗人是浪漫的,不愿为家所累。逃避现实无用,只能躲在自我虚设的城堡里,做一只与世无争的蜗牛。
曹诗人顶爱古诗,手法也飘逸如风,很多书信就是通过他来拟写再寄送的。自从有了QQ、博客、微博和微信,天涯咫尺,即发即至,如今写书信倒成了稀罕之事。
2、孩子王
一群孩子认识他,小孩有外地的,更多是附近的,中小学生也多。他仿佛有一股天然的亲和力。孩子们都很喜欢他,跟他玩闹。送早餐的,给钱的,不一而足。有个爱哭的小女孩天天笨笨地掏出小手绢给他扇风,吐舌头,红色的蝴蝶结呼呼欲飞。那种美好温暖的早晨,他好似回到了少年时代,拥有一段美妙的初恋,拥有一个贤良的妻子,生了一个漂亮聪慧的女儿。这种感受如此愉悦,完全不顾车来人往。在他看来,那些车流都是多余的木偶般的摆设。
他的世界里只有一个小小的位置,就是那座天桥,天桥两旁的绿树,树底下的花草,以及花草纷繁的公园。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不速之客,无端打扰他的美梦,或给他一些善良的施舍,或一些暧昧的规劝。他懂得那些措词的含义。他的心芬芳过,如今已然枯萎。开过玫瑰,也有夜莺,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稻草人。大风天,暴雨天,他看《骆驼祥子》。跟自己有点像,人家是在做苦力,自己是精神上的苦力,一样得不到自由。
正当他入神的功夫,有个胖孩子趁他不注意偷走他一百元钱,等他反应过来,怎么追都追不上。
曹诗人也有个孩子,如果长到现在,应该跟偷钱的小孩差不多大。如果是自己的孩子,肯定会好好教育他,不会让他偷人钱,一定要上最好的教育,考上好大学,将来出人头地,做人上人。
曹诗人只是想想罢了,实际上连做梦的资格都没有。
第一个孩子来到世上时,他并不知道自己做了父亲,可女子却跟别人跑了;跑的时候家里什么都没留下,好像她从未在他的世界里出现过,他又成了彻头彻尾的穷光蛋。
很快地,曹诗人就打听到了这个胖孩子的底细。这个胖孩子,据说是当地的孩子王,成天在新村的出租房里乱窜,大人兴许忙,也没功夫管教他,任由他自由粗放生长。
曹诗人摸摸口袋,好在还有些钱,事到如今,也只能怪自己倒霉了。
这样过了几天,曹诗人都快忘记了这件事情。直到有一天,一位秃顶的中年男人上天桥问曹诗人,有没有看见一个胖孩子?他有好些天没回家了,家里急得不行!
对不起,前些天倒见过,不过呢他好像偷了我的钱。
啊,该死的小坏蛋,回去一定狠狠教训他。不好意思,是多少钱?
一百,不过算了吧。希望他早些回家。
给你钱。我得赶紧把臭小子找到。秃顶男人扔下一百元匆匆往桥下跑。
曹诗人看着中年男人钻入了牌坊的出租屋群落不见了。
他突然担心起胖孩子来。
天黑得很快,树边多了摆烧烤的摊挡。一个是夫妻弄的炒粉炒饭炒面,一个是纯烧烤,有鸡腿、鸡翅、鸡肾、白菜、豆腐、香蕉等等,地沟油和面油混合出来的香气飘荡起来,充斥着晚归人们的嗅觉。吃夜宵的人不少,不过多是打工族。太早出来,城管会来巡逻,白天他们也有自己的活干。所以他们都是半夜才跑出来悄悄做生意,贴补家用。
曹诗人也曾晚归,懒得回家做饭,就去帮衬他们生意。说实话,味道真不错,明知道是地沟油还是如此喜欢,不是富人偶尔吃那么一两次,即使对胃是种折腾,诗人也觉得是种享受。
不过这样的次数不会太多,诗人的生意并不如夜宵生意稳定,近来他的收入锐减,也不知什么缘故,兴许是流年不利,得罪了什么人吧?想想诗人又不甘心如此落魄。
思来想去,除此之外别无身长之技。诗人长叹了一口气。
对于小摊小贩,即使是业余帮补家用,也许是感同身受,曹诗人也觉得他们很了不起,至少是自食其力。这些小本生意,赚的是辛苦钱,却积少成多,不少早年闯荡深圳的人,由此捞了第一桶金,慢慢坐大,成就了一段似乎无法复制的传奇。
曹诗人也巴望着有那么一天,打开电视台,突然就上了富豪榜单,他做梦都会笑醒。
3、遗落之梦
天桥周边有几座楼盘,属于中心区,寸土寸金。年底了,有几栋楼层紧锣密鼓赶着工期,眼见就快封底了。楼盘名字很洋气,叫中央花园。曹诗人想这辈子住中央花园是没机会了,在天桥公园睡一晚倒是常有之事。
天桥附近还有几座小型公园。这是曹诗人喜欢她的理由,有空去那里坐坐;尽头便是绿色长廊,墙上镶了一些运动项目,如跳水、足球、击剑、游泳等等,每个项目下面都有一段文字介绍,再过去就是名人名言。绿道起点还有一双巨大的脚印,标志着提倡的健步善行。
归途中,会路过那座公园,形形色色者有之。曹诗人有时会逢着一伙盲人乐队。曹诗人打人爱唱歌,也有一副好嗓子,如今已经唱不出来了。他们为了生活,四处奔波。盲人有些假的,也有些真的,还有残疾人歌手,什么人都有。天桥上就是一个小社会,通过天桥能够看见各种不一样的人生。对面是一座公园,十来个盲人歌手唱歌表演。
主唱戴着超大的墨镜,高低炮一响,就震天地动地表演起来。他似乎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无法自拔。听的人不少,却没人主动投钱。诗人也在听,在他看来,听表演给钱并不可耻。深圳地铁地下通道就有许多流浪歌手,他们通过歌声表达情感,进而获得一些奖赏,维持下一站继续漂泊的生活。
今天的歌唱不能代表以往的水准。曹诗人认为是主唱心情不好的缘故,即使被黑超遮住双眼,但他依然可以知道他愁苦之态。前天他唱了一首《春天里》,一下子让他有了代入感。旭日阳刚的味道,也许比他们还要草根,有股重金属般的质感,听了令人心碎又让人心醉。
不会是失恋了吧?或者根本无恋可失?曹诗人怪自己太敏感,这年头谁会关注这个?都是你手头有几个钱,有没有买车买房?爱情,有时就是安慰人的东西,很多人都玩不起,代价太昂贵,尤其是在深圳,天堂或地狱仅一线之隔。
他叫中年妇女帮自己看摊,自己倒跑到盲人歌手那里,抛了十元钱。黑超主唱大概听见来人的脚步声,又听见了盆里的纸币硬币相互撞击的声响,就微微欠身,点了点头,表示感谢,其他几位助唱也做了相同的动作,然后他们又开始翻唱摇滚明星们的代表作,《飞得更高》《海阔天空》《蓝莲花》……主唱越唱兴致越高,曹诗人也欣赏够了,就闭目打盹儿。
有那么一刻,曹诗人有些恍惚。那些粤曲的歌词击中了心房,像无形中给了打了一闷棍,隐隐作痛起来。诗人便想象这里成了一片湖水,他无端坐在了湖水中央,月亮也升了起来,发出了一些亮光;荡着的小船停在了湖心,他不想往前划了,于是分身出来,站在了那里,朝天心望去,天黑得发白,却没有任何声响,他欣赏这份静寂。这时就会吟咏白居易的“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来。然而却没有了天涯歌女和江州司马青衫湿,只有他和那么几个盲人歌手。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其实并没有什么明显界限。
陆续围了一些听众,不少人给了钱,主唱的声音又爬高了一点,像走钢丝,让人提到了嗓子眼,极易挣断。然后歌越飘越高,有些失控,让人绝望。绝望过后绝无希望的可能,反倒是换人再来一首,又是一首不同风格的忧伤。世上小人物如此众多,也不差那么一两个,曹诗人学会安慰自己。
曹诗人其实有副好嗓子,没事时会悄声哼唱几句,但是往往没什么观众。没成家之前他就唱给自己听,等成了家想唱给爱人听,却因为太忙根本没功夫去唱。这些年歌就埋在了心底和梦里,说不准旋律会什么时候跑出来,保管连自己都吓一跳。
听盲人乐队的歌,曹诗人会想起自己是个可怜虫,没来由地顾身自怜。有些影子在里面,歌才是不分阶级的。音乐还有共鸣和疗伤的功用,只是这个功用被最大化了,很多人听不见内心推土机般的轰鸣。
曹诗人喜欢听李健的歌声。那位音乐诗人是他的梦想,将诗歌和音乐完美结合起来,能做到的人并不多。
那位月光诗人,充满着月光一般纯粹洁净的意象,也充盈着月光一般圣洁的温暖和力量。
后来,曹诗人又听到了一个叫毛不易的音乐,也透着一股月光的明朗。一杯举天地,一杯敬过往。他听到都彻底醉倒了。
4、胖子来了
天桥上,曹诗人发现有一个潜在的竞争对手刘胖子。刘胖子是专门给人看命的,跟曹诗人的营生并不冲突,但是刘胖子鬼头鬼脑的模样极为可笑。为了抢地盘,刘胖子无所不用其极,他摆摊东西不多,却占了一大块地,引得路人侧目。老远看见桥上“算命”的红色招牌。
后来城管来了,刘胖子被赶下了天桥。他从此失业,流落四方。刘胖子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上个楼梯喘半天气,一堆横肉摊在了胶椅上,有点兵荒马乱。那些肉如果有意见,也不会同意他这么草率。
刘胖子这次拖的东西不多,却很精致。他十指修长,跟肠肥脑满的形象迥然不同。
曹诗人透过太阳镜,洞见了胖子的秘密,他并不说破。做他这行,守住自己本份便好。旁人的隐私断然不会打听,何况打听了也没任何好处。他是不愿自讨没趣的。等到第十天,没错,两个人纷纷斗法,实在难受,曹诗人抢先开了口。说,你来了。
刘胖子嘴唇咬成了一个问号,一大截火腿咕得一声入肚,差点没把他呛死。胖子显然没料到诗人会开口,他站起身,双手来回交错,显然是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他本来是把诗人当作透明的摆设,就如同自己被这座城市随意摆设一般。胖子喝了口水,稍微缓了过来,他指着诗人手中的笔说:“今天你写了几首诗?”
“两首,”曹诗人说,“今天为你写的。要不要听听?”
刘胖子又吃了一惊,给对手写诗,莫不是诅咒吗?
“不会。”曹诗人似乎看穿了胖子的心思。打算主动念出来,摇光晃脑的,煞是有趣。
刘胖子停下手中的活计,倒听得津津有味。
胖子和瘦子的战争是打不起来了,看客们有些失落,纷纷从各自阵地里撤下来,作鸟兽散。曹诗人和胖子相视一笑,这一笑似泯了万千恩仇。
刘胖子居然想请曹诗人吃饭。其实就是路边摊一个稍微像样点的饭馆。刘胖子虽是异乡人,可打小在外闯荡,并不吃辣。他征求了一下曹诗人的意见,刚好曹诗人也喜欢清淡。两人一拍即合,就进了一家平价饭店。
合计着炒三个菜,两肉一菜,刚好。
曹诗人趁上菜的功夫,叫了两瓶啤酒,对刘胖子说:“酒算我的,管够。”
刘胖子笑笑:“好吧,看不出你还挺能喝?”
曹诗人道:“无酒不成席,虽然不是大宴,好歹不能没酒。”他边说边给刘胖子倒满,自己也斟了大半杯。
菜都上齐了,两人敞开了喝,两瓶酒很快见了底。刘胖子好像意犹未尽,曹诗人叫服务员再上两瓶,这次对瓶吹。
曹诗人心里有数,就两瓶的量,喝多了走路都脚软。刘胖子却不这样认为,他一个劲儿劝道,今天高兴,不醉不归。
曹诗人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陪着喝。菜消灭了大半,酒瓶子也堆满了桌角。曹诗人已经趴在桌底彻底动弹不得。刘胖子摇了摇曹诗人,嘴巴嚷着,喝喝喝,没嚷多久,他自己也倒在了桌子底下。
店主人遇见这两个酒鬼,说是倒了霉。账还没结,只能等他们醒酒之后才能算。转眼就打烊了,怎么办?
瘦个子老板娘说认倒霉了,去温碗醒酒汤,灌下去让他们赶紧埋买走人。咱们儿子明天还要上学呢。
老板忙不迭去厨房忙活,没多大功夫两碗汤便端了出来,再分别给曹诗人和胖子服下。这汤果然奏效,曹诗人和刘胖子很快就有了知觉。刘胖子看见自己和曹诗人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
亏你还笑得出来?赶紧交钱,我们关店了。老板说。
对不起,我们喝多了。刘胖子摸出了钱包。付了饭钱。
曹诗人却抢先给了酒钱。
胖子动了动嘴唇,想骂一句,“老子有的是钱”,却被什么给呛住了,吐了一地。
两人互相搀扶着走出店门,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5、瘦女人的化妆品
这天,曹诗人正想收摊,鬼使神差的,就碰见了一个熟悉的陌生人。
只见她穿着皮草大衣,踩着高跟鞋扭着胯到了天桥。一时之间,居然有些恍惚,曹诗人猜想她给太阳光晃得眼晕的缘故,居然在曹诗人面前停了下来。曹诗人以为有了生意,便问女士:“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吗?”
女士眼睛一斜,上下将曹诗人打量了一番,不看则已,一看把包里的化妆品悉数抖落于地。红红绿绿,大瓶小罐,撒了一地,女人眼色都变了,大惊失色嚷道:“我的化妆品!”
情急之间顾不得身份,低下头便捞,抢救回来了几瓶,大部分要么跑到天桥底下,要么摔得不成样子。女人心痛的样子委实令人惋惜。曹诗人这才端详起她来,等打量清楚,下巴都快惊掉了下来,这不就是那个抛弃他的负心女人吗?
女人显然也认出了他来。她方才“啊”的一声,既有为化妆品可惜,也有大白天活见鬼,遇到了曹诗人。
当高贵遇见低贱,便大惊失色,如同遇见了鬼。
你怎么会在这里?
诗人气定神闲地说,为什么不能?你不也在这里挺好的吗?
瘦女人的化妆品没了大半,她哆哆嗦嗦,捡一块掉一块。诗人说,还是我来吧。跟家里一样,你天生就是享福的命。
女人眼里充满委屈,任凭泪水模糊打湿了妆容,在脸庞上冲刷出了深浅不一的沟渠,露出了额角那几条难以掩饰的鱼尾纹。
她慌里慌张掩脸拢发,匆匆转身,想逃离,却又掉回头,包里掏出十张百元大钞,硬塞给诗人。诗人不要,拿回去吧。我不用你可怜。女人花容失色,落荒而逃。诗人望着她的背影大笑,笑到不能自已,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几个围观的女士莫名其妙,面面相觑。
曹诗人也不答话,他终于还是收拾好了摊子。如果早些下班,兴许就不会有这样的麻烦事。可真见了她,心也算安落了。起码知道了她在哪里,看样子过得起码不会太差。可即便如此,又跟自己有何关系?
曹诗人暗笑自作多情,以后路归路,桥归桥,两人再也不会产生任何纠葛。
下桥时,曹诗人丢了一只鞋,准确一点说,是鞋子坏了后跟,他想把整双鞋丢掉,可转念一想,还是改变了主意,去了附近的补鞋店。那里有位老师傅,手艺还不错,他以前有什么鞋都送去补。
现在人都喜欢换,喜新厌旧,对物如此,对人也是如此。只是,鞋坏了可以补回去,人的关系坏了还再修补吗?曹诗人恍惚之间不禁有些疑惑了。
出得鞋店门,外面的夕阳挂在了树梢上方,高大的建筑群早已没了白日的喧嚣,一切似乎都开始静默不已。
曹诗人知道,要不了多久,又会比白天还喧闹,夜市里的人们比白天里更多。他们成群结队,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然后又消失于无形。
6、狗都不如
第二天,女人又路过那座天桥,不同往日的是,她身边多了一条长毛狗。套在脖子上,以防伤人。狗的步态也贵族化,迈得有些气度。她套了粉红色的裙子,十足的狗公主,狗公主朝着陌生人狂吠,对着诗人尤其吠得大声。诗人并不怕狗,他举起了毛笔,给它的脸上画了两道眉毛,狗吠得更厉害了。
女人心疼狗,却又拿曹诗人没法。她摸摸狗公主的脑袋说,宝贝,乖,等下回去给你冲凉,快别生气了。曹诗人顿时哈哈大笑起来,以前在家里没见你这么好声气!一条狗而已,至于这么肉麻兮兮吗?
你不懂,她是贵族狗,花了好几万呐。家里就它陪我,我能不紧张吗?
哦,你老公呢?
别提了,跟守活寡差不多。一年到头在外面做生意,也见不了几次面。连只狗都不如,至少好心人会送他吃的用的。
曹诗人不吱声了。早先女人嫁他时,嫌他穷,家里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谈恋爱时,倒说喜欢他的才情和人品。诗人乐了,她不愿与他一起捱苦日子,无可厚非。可他真答应放飞她,倒真有些举棋不定。不要说是人,就换只阿猫阿狗,天长日久,也会生出感情,何况是活生生的人?
她看出他的为难,倒不太去强求他,只是懒洋洋的,家务活也不干了,变着法儿冷战。曹诗人什么都好,就是受不了这股子闲气。这天照例回家,屋里冷锅冷灶的,厨房甚至发现一只老鼠在悠闲地觅食。他气不打一处来,嚷道:“拿离婚书来,马上签字,不过就不过了,看谁离不开谁?”她倒没表现出太多欣喜若狂的模样,仿佛一切都在预定之内,不过是按照既定剧情往下走。这份淡定倒让诗人显得笨拙不堪,真有些小瞧女人了。为了达到某些种目的,她可谓使上三十六计之外的所有计谋。
只是,还没等到最后,曹诗人就先扛不住,妥协了。内心有个声音始终在挣扎,放她走吧,也许是件好事。
她理了理头发,给他做了最后一顿晚饭,全是他爱吃的。糖醋排骨、炒田螺、肉末炒青篙、鲫鱼汤。他有点受宠若惊,再好吃的饭菜,换了今天的气氛,也难以下咽。她给他盛了满满一碗:“吃吧,以后想吃也吃不着了。”说罢,鼻子自顾自地吸气,一长一短,泪腺开始分泌,好半天只打雷没下雨。
曹诗人发了会儿呆,叹了口气,还是乖乖拿起筷子去夹了一块排骨,没夹住,掉到了饭桌上。他没再坚持,又夹了一块,这次顺利到了碗里,不过是她的碗。“吃吧,以后不能为你夹菜了。”他的眼眶也红起来,这次是动了真情。
她哽咽得想哭。两人默默地吃着饭,菜留了一大半。她在厨房悄悄地洗好碗筷,收拾进屋。见曹诗人还在客厅望着她的背影发愣,她突然有些于心不忍。
准备温存一晚再走。可能么?她心里直打鼓。结婚七年的男人有些陌生,终究还是没能逃过命数,她悲叹道。
那晚曹诗人的表现有些笨拙,毕竟天亮以后就各奔东西了。他尽管预演过许多遍,一旦动真格的,还是无比难受。平常家里都是女人打理的,他全然不管,像个老太爷一样,没人服侍了,还真不习惯。这男人就是惯出来的毛病,他很有几分看轻自己。到这个份上,还有回头的可能吗?曹诗人小心翼翼地试探道:“你不是想要去香港玩吗?明天我带你去!”
女人以为耳朵出了问题,当她确认无误后头摇得像拨浪鼓:“算了,好聚好散。我对你已经彻底死心了。”
说完这句话,嘴唇咬得发紫,却是不争气地流出几滴泪来。
晦气!他想说,却说不出口,好像说自己才对。
一晚上辗转反侧,彼此无话,却胜于万语千言。
女人说曹诗人本质不坏,只是她穷怕了,不想跟着一个浪子混生活,她累了,想找个港湾静静度过余生,请曹诗人放过她。欠他的,她这辈子已经还清了。
曹诗人显然料不到女人会说这番话。在他看来,女人就是一时兴起,也许没多久就会改变主意,跟以往一样,这次似乎分外倔强,看来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
天快亮时,顾不得还在睡梦中的曹诗人,她简单收拾了几件衣物,拖个行李箱就走了。
那里就像是她的临时客栈,她只是去出趟远门。至于以后回不回来,诗人也不知道,至于听说她跟别的男人跑了的故事,成了千真万确的事故,那是后话。
这会儿女人给狗拴在树上,她想跟曹诗人说几句心里话,想见儿子吗?他已经长大了,在附近重点中学读书,成绩很好,下半辈子就指望他来养老了。
曹诗人睁大了眼睛,他点头又摇头,还是别了吧,这样的亲爹,谁见了都寒碜。等哪天我混出个人样,再来见他。我不能让他看不起。
7、桥洞生活
妻子的离开让曹诗人更加懂得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其实不过是证明童年的印象而已。他家境一般,双亲养大他供他念完大学已是竭尽全力。至于到大城市,好比鲤鱼跃龙门,在老家比中彩票还令人振奋。
他听父母说,有一个远房表哥,就住在深圳市中心,他也存有电话,却从来没有主动联系过。对于这位亲戚,他的印象还停留在初中。那时妈妈去他家里玩,屋后有两株黄皮树,很大,果子结得多而密。他父亲是中学教书先生,快退休了。家里收藏有许多小人书,让他爱不释手,挑了几本,拿几家看,至今还珍藏着。
曹诗人不找他自然有他的道理。如果他混得差,不敢找,怕麻烦人家;假如混得好,更加不用找,人家以为在显摆。世事如此,还是各自生活,各自安生为好。
曹诗人这位远房表哥,听说在行政机关上班,好像娶了本地富家女,有一对儿女,房子买了好几栋,几部豪车。但他从来没见过他,也不想去巴结。自己这副模样,连狗都讨厌,谁会欢迎这样的客人呢?
小时候,这位远房表哥在他家住过一段时间,曹诗人父母对他极好,如同对待亲儿子一般。可这些都过去了,时间和空间会让人自动过滤掉无关痛痒的东西,包括曾经经久难忘的真情。
桥洞环境并不算好,可经他收拾,倒也干净整洁。一张破旧的床,屋顶是用铁皮瓦搭的。只要能遮风挡雨,他要求并不高。
曹诗人容易满足。桥洞下可以看星星,过往车辆太多,溅起的水花和灰尘,经常没来由搅乱了他的兴致。他会恨恨地把门关上。关上门的同时,那些星星也挡在了门外。不过他又高兴起来,因为他发现门缝里可以窥过星空一角。虽然不甚明亮,但是至少有那么一抹光线。
照在他的床铺,让他的影子没那么孤独。月光也是有人情味的,一直留在天边没走远。
她像一位姑娘远远注视着他。有多少的心里话,没能说出口。
可他却意外地失眠了。
次日来了一位拆迁办工作人员。说接到举报,他这个窝棚属于非法建筑,必要尽快拆除。
没了这个窝,我怎么办?哪里有我的容身之所?
工作人员说你到社区工作站寻求帮助吧?
曹诗人听了直摇头,求他们?我还是搬吧。
最后一天晚上,曹诗人搞好了卫生,上上下下打量起来,从房屋摆设到坛坛罐罐,一件件都是一手弄起来的;这地方住了许久,虽然异常简陋,但是毕竟有个容身之所。
那天曹诗人一夜没睡,朦胧之间,凌晨被人叫醒。
昨天那个工作人员又来,说不用搬了,有人替你说话。说你也不容易,况且你没干过坏事,这里暂时就由你住着。有什么通知会及时知会你。你就放心吧。
曹诗人不知是谁为自己说情,一时之间居然忘记了道谢。
忽悲忽喜,诗人的心经历了一次过山车。
他不知道说感谢还是说可悲。
说起来,他内心悲凉多了几分,自己是城市的一分子,可事到如今,他居然连个落脚的地方都保不住,还要别人的说情才能留下来。
8、流浪儿
安定下来以后,曹诗人心定了。他作息变得规律,名气也打了出去,天桥上找他的人多了起来。
那天收工时分,曹诗人过马路时,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儿一头撞到他身上,他正待发火,看到流浪儿一脸无辜可怜,心便软下来,从面相上看,流浪儿心地并不坏。
流浪儿到这里时正是午夜,他又累又饿,就倒在那里,不省人事。诗人刚巧路过,便伸手探了探他的鼻子,还有气息,可能太饿了。
曹诗人轻轻摇醒了他,带去马路对面的快餐店要了份鸡腿饭,自己点了一份炒面,就着一杯白开水吃起来。
流浪儿头发很长,看起来很久没理了。遮住了脸,有些瘦削,眼睛却很锐利。他分明带着警惕。
当诗人领他进来时,他一直左顾右盼,生怕落在坏人手里。
曹诗人说,别怕,孩子,吃饱了赶快回家。
家?孩子迟疑片刻,我早就没家了。爷爷奶奶不在了,爸爸妈妈也不要我了,我现在是孤儿一个。没人疼也没人爱。
曹诗人有些难过。
吃饱了吗?要不要再来一碗?
流浪儿想了想,咽了咽了口水,说不要了。
真不要?还是再来一份吧。
流浪儿这才没有推辞。
等鸡腿饭上来,他三十五除二很快吃完了。
我已经三天没吃过饱饭了。
等下跟我回家吧?我那里能凑合住一晚。什么事情等天亮再说。
流浪儿却不答应。
曹诗人问他为什么。
他一溜烟就跑走了。
曹诗人叹了口气,小骗子,真不应该帮他。
等他慢慢走过马路时,发现“小骗子”跟了上来。
“给你,这是我捡来的瓶子。”
流浪儿伸出有些脏的手指,指着那些战利品。
曹诗人说,快走吧。
流浪儿也不说话,闷着头跟在后边。
过了几个红绿灯,又涉过一片荒地和草丛,终于来到了草窝。
曹诗人拉亮灯,推开门请流浪儿在里面休息。
屋子并不宽敞,只有一些简单的卧具。除此之外,也不有什么值钱的家当。倒是屋子里有些旧课本,引起了流浪儿的注意。他这些摸摸,那本瞅瞅,好像爱不释手。
曹诗人有些感动,没想到流浪儿爱书。他认为流浪儿这点并不坏。
曹诗人说,你先去冲凉。我给你找身干净衣服。完了好好睡一觉。明天再想办法。
流浪儿这会没有出现抵触情绪。他乖乖地去冲了凉。曹诗人的衣服有些大,可流浪儿穿在身上毕竟还是干净的,他有些满足。曹诗人看见流浪儿出来,就问,累了吧?去里屋休息。
曹诗人所说的里屋其实就是布帘隔开的沙发垫子,拆开了放倒在地上,显得有些破烂。
流浪儿相当满足,躺下还故意弹跳起来,然后腿动了几下,很快便睡着了。还说起了梦话,一句爸爸,一句妈妈。曹诗人想:他还是孩子,真苦了他了。
流浪儿梦里还在磨牙,曹诗人想起儿时父母给自己买杀虫用的糖块,知道流浪儿肚里钻了不少蛔虫,得好好杀杀才行,明天记得去帮他买几颗杀虫糖来吃。这样想着,已经有些闹得他睡不着了。
第二天起来,曹诗人就买来了杀虫糖,喂流浪儿吃下。不久流浪儿就闹着上厕所,果然如曹诗人所料,肚子里带着很多白色的小虫,流浪儿吓得哇哇大叫,叫声吸引了曹诗人,他说别怕,拉出来就好。现在感觉舒服多了吧?流浪儿点了点头。
曹诗人看看流浪儿的头发,长得不成样子。他从工具箱里找了个推子,给孩子理了个发,他决定教流浪儿读书。
流浪儿到了上学的年纪,曹诗人收了些书本,打算教流浪儿。曹诗人不知道流浪儿在老家打骂斗殴,无恶不作,其实他是想引起别人的注意,直到诗人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
他把收到的旧教材摊开来给流浪儿。
曹诗人让流浪儿一有空就学,他也会教他认字。
在用过的作业本背面写写算术和作文。
曹诗人教得无比用心。
流浪儿显得十分兴奋,好像回到了校园。
他也有作业,每本写一篇日记。
曹诗人也不规定主题,让他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但有一点必须要有真情实感。至于水平如何,曹诗人并不硬性规定。
流浪儿这方面有些天份。文章越想越好,越写越长。曹诗人高兴,便奖励他去天都城看电影。
天都城其实就在他们住处斜对面,隔一条宽大的马路。每天可见红男绿女从天都城时进出,男女都很阔气。流浪儿心里偷偷想,长大也会变成像他们一样的有钱人。
两人特意打扮一新,把最好的衣服都挑出来。曹诗人穿上白衬衫和黑西裤,流浪儿着休闲T恤和七分裤。乍一看,有些帅气,他们情不自禁打趣起来。屋子里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天都城有十层,第一层是餐饮和娱乐,第二层电影院和游戏中心,第三层以上就是商铺,从男装、女装、儿童装不等,一直走尽头过一座天桥便是日本百货吉之岛。流浪儿听说里面的冰淇淋很好味,但价格不菲。
入了大门,遥望电影院LED招牌就在二楼。流浪儿随曹诗人上了扶手电梯,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他左瞧右看,每一件东西都很新奇。曹诗人倒像是驾轻就熟,坦然地走到前台,买了两张电影票。
流浪儿偷瞄了一眼,很贵的票,一张三十元。看的是《功夫熊猫》。
流浪儿长这么大,头一回进电影院,他左摸摸又看看,生怕错过了什么。可等走进电影院放映厅时,他眼前一黑,差点大叫起来。大约发觉周围气氛不对,才忍住没出声。可他的心是怦怦乱跳的,从进去那时起就没平复过。尤其当他戴上3D眼镜时,整个人都惊呆了。熊猫阿宝仿佛像自己扑过来,他暗自大嚷了一声,差点没把曹诗人吓到。
回来时,流浪儿自己写了篇作文——《功夫熊猫观影记》。写了自己不同寻常的观影体会,他很感谢曹诗人,说他是自己最亲近的人。一定会好好学习,长大以后好好报答他。
曹诗人也是偶然发现那篇作文的。读着读着,他突然泪如雨下。
看完电影没几天,曹诗人却没料到流浪儿不见了,所幸家里什么都没丢。莫非流浪儿找到亲人,不告而别,回老家去了?
曹诗人拿起课本,上面还有流浪儿写的字,他看了一遍又一遍,突然悲从中来,大放哭声。如果流浪儿还在,自己至少还有个伴,现在可好了,孤灯瞎火,也不知几时是个头?
9、哑巴姑娘
没多久,前所未有的强劲台风山竹造访这座城市。曹诗人正在摆摊,风一吹,他心想完,撒腿就往家里跑,可还是晚了一步。物什七零八落,早已被吹得不成样子,尽管如此,他还是躲过了一劫,天桥背面能抵御狂风,只是树枝纷飞,他举步维艰。
别人都在纷纷抱怨,对于曹诗人而言,如果山竹有什么功劳的话,也许是吹来了一位姑娘。这位姑娘跟常人不同,不会讲话,是个哑巴,哑巴姑娘大约二十出头,身上套着半旧的白色裙子。
说台风山竹吹来了一位哑巴姑娘。实际上也不是吹,是曹诗人回来路上捡到的。当时看她好像脚受伤了,压在了树底下,脸色苍白,气息微弱。
曹诗人见四近无人,便自作主张上前去搬树。情况比预料的要严重得多,他使出了吃奶的劲还是纹丝不动。
曹诗人便找了块石头和木棒,用作杠杆,终于把树搬到一边。
曹诗人小心移开姑娘,这时姑娘才悠悠醒转。她凤眼微启,用手势比划着对曹诗人说了一通,大概的意思是说:“麻烦你了,大哥!谢谢你救了我!”
曹诗人忙摇摇头道:“换上谁都会这样做的。天黑了,看你也无处可去。如不嫌弃的话,去我窝棚将近住一晚。”
说完他指了指天桥底下的灰色屋顶。
姑娘想了一会儿,最后点了点头。
曹诗人一使劲,便背起了姑娘,一直背她到自己家里。
曹诗人运气并不算好。
刚送走了流浪儿,就又摊上这回事。
哑巴姑娘其实挺好看,就是不会说话。
她比划着的意思,曹诗人能猜个四五分,再多就是平添想象了。
好在她会写字,听不明白的话会在本子上写,她写得很快却很好,字体娟秀,看来是经过训练。
哑巴姑娘说自己手机钱包被偷了,被人骗到了这里。很害怕,所以一直在路边哭。
曹诗人问她有没有同伴?
哑巴姑娘写道:有,但是走丢了。她很着急,可是不知怎么办。
曹诗人见她可怜,就收留她住下来。
本来捉襟见肘的生活,更加贫困。
曹诗人却没有丝毫怨色。他每天按时上班下班,生意好时,起码可以解决温饱。
哑巴姑娘心灵手巧,不知从哪里扯了几块布,裁好了尺寸,将屋子里装饰起来。五颜六色的,煞是好看。
曹诗人回到家里,觉得平添了几分亮色。
他给哑巴姑娘一件礼物,是一个锃亮的画夹,还有一盒颜料以及一叠白纸。他猜想她会喜欢的。
哑巴姑娘果然眸子里放出了光芒。
她接过画夹以及颜料,一个劲朝诗人点头道谢。
诗人朝她摆了摆手,说自己有些累,想先睡一觉。锅里还有些吃的,哑巴姑娘饿了可以热了先吃,不用管他。
哑巴姑娘“啊啊”两声,见不管用,就住了声。她等诗人安静睡着了就朝厨房张望,确实锅里还有两只馒头,黑乎乎的。
她想自己做饭,结果找遍了厨房,只找到了一只鸡蛋和两只土豆。
她来土豆皮削掉,又用菜刀切成了片,再切成条,最后切成丝。还有些醋,准备做酸醋土豆丝。
至于鸡蛋,打散做汤即可。
等一切准备完毕,哑巴姑娘脸上浮起了笑意。
她想象着饭菜好时,诗人吃得一脸满足。
很快,哑巴姑娘将饭菜做好了。
她叫醒了诗人,这时诗人也睡足了。
正饿的曹诗人比平常多吃了一碗饭。主要是饭菜好吃,还有这位心灵手巧而心地善良的哑巴姑娘。
没想到哑巴姑娘还会做饭,而且这么好吃。
两人用独特的方式交流,吃得好不开心。曹诗人给哑巴姑娘竖起了大拇指,又按了一个手指,做出点赞的姿势。哑巴姑娘比划着,大约是说这是她应该做的,他如果喜欢吃,以后还给曹诗人做饭。
吃完饭,哑巴姑娘去厨房洗碗筷,曹诗人在客厅看电视。他边看边观察里面的动静,哑巴姑娘似乎洗了许久,却未见她出来。
曹诗人感觉有些奇怪,他放下遥控器,到厨房一看,碗筷早已洗干净整齐地码在了碗柜里。哑巴姑娘此时在洗手池旁默默流泪,她手中举着一张半旧的黑白照,是小时候她和父母的合影。照片已经破损得起了毛边,照片中的她笑得那样开怀。
曹诗人没有惊动她,慢慢掩了厨房门,悄悄退了出去。转到客厅里,他脑海里却满是哑巴姑娘流泪的神色。电视剧已经看不下去了,他不禁担忧起哑巴姑娘和自己来,他们何其相似,连命运都无从把握,还谈什么去导演人生呢?
10 天桥再见
等台风过境后,家里一切恢复如常。街道清扫,大树拉开,重新栽种,桥梁如旧。
这场台风吹醒了曹诗人,他想不能再做梦了,该到了梦醒时分,他决定不再写诗,要去做工,做白领,成个家,再县城买套房子,驻扎下来。
台风未散去,曹诗人便出门买菜。路过天桥,见两棵大树被风拦风截断。他有些心疼,到底在天桥陪了他一段光阴,说没就没了。曹诗人于是把购物袋往旁边一搁,卷起袖子就往搬树,树头颇重,至少需要花些力气才行。曹诗人并没有打算喊人帮忙,能搬多少是多少。不消一会儿,身上便汗流浃背。
曹诗人冒着台风去搬树的情形,不承想刚巧被都市报的一位新闻记者拍到了,还被配了文字,记者简单采访了他,惊叹于他独特的经历,称他为“天桥诗人”。天桥诗人骤然上了都市报新闻头版头条,其余媒体迅速跟进,曹诗人一下子成了名人,省内外跟风报道。网红诗人,没想到在经济特区居然还有这样不为名利所动的诗人,如此纯粹而又富于善心。当然不乏有人质疑,说他是作秀。曹诗人听了哭笑不得。
平静的生活被打破,生活似乎朝好的方面旋转。曹诗人的摊档就是明证,天天客人骆驿不绝,生意起死回生。他以为自己的春天就要到了,因为这些天,还不断有公司请他做企划总监。
谈过几个,他否定了当初的选择。曹诗人有些动心了。他知道不可能一直呆在天桥,虽然那里曾经有他一个家。他也要过世俗的温暖的生活。
他打定了主意。可正当他去公司路上时,不想下雨天,出了车祸,车翻了,司机当场身亡。曹诗人身受重伤,可怜巴巴地躺在医院等“死”。因为在曹诗人看来,自己很多梦想没实现,已经快没多少时间了。他还要答复那家公司,还要奔他的远大前程,如今差不多成了泡影。好像美丽的肥皂泡,如此妖娆,却经不起阳光一照。
女人那天带着儿子去看望曹诗人,这次他没能推辞她的好意,收下了一千元钱。曹诗人说这就算借你的,以后有了再还。
儿子哭着说:“爸,你的事妈都跟我说了,我不怨你。您好好养病!”
妻儿走后,曹诗人没想到胖子和孩子王也来了。他们走后那间公司派人过来了,提着一个果篮看他。说发生这样的事情,谁都想不到,不用担心,为表心意,公司会负责全部医药费;另外再三表示老板交待,人才难得,这一万元先收下,不够再想办法。
公司代表走后,哑巴姑娘却回来了,原来她回老家治病。她其实不是天生哑巴,只是由于小时候误食了一种药物,暂时失去了说话的能力,老家一位有名的老大夫帮她做了诊断,开了几个疗程的中药煎服,很快便有好转。虽然说话不太利索,但是起码是看到了希望。
这次回来一听说曹诗人出了事,没命似的往医院赶,她就是为了照顾他。至于那个流浪儿也是好心有好报,他歪打正着遇见了小学同学,他父亲还在深圳做生意,听说了他的遭遇,很同情他,打算帮他找个学校,让他好好念书。
哑巴姑娘和浪流儿的到来,让曹诗人的心起死回生。
在哑巴姑娘的精心照料下,曹诗人身体复原得很快。他心也早已飞出了医院,恨不能早点奔到公司上班。
当他收拾停当的那个夜晚,哑巴姑娘和流浪儿都来了。面对着他们熟悉的脸容,曹诗人想明白了,在这个繁华都市里,自己只是个凡人,他无法假装清高,诗人要写出最美的诗句还是要过凡人的生活,尤其要想方设法让家人过得幸福。至于是否做个诗人,真的不是特别重要。
曹诗人做好了上班的准备。等老了,走不动了,他还要带着两个人,哑巴姑娘和流浪儿,一起回到他的家乡,去过他的小日子。他没有远大理想,他只想在这个乱世里过平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