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小推车推着精油、毛巾、还有一堆我也叫不出名字的叮铃哐啷走出来,刚好见到那三十多岁的奇怪客人正盯着我放在桌面的东西看。他见到我出来,像被抓现行一样,手像被烫到了地收回来。
我对他笑笑。
他的眼神洄游到我心口,说:“你去哪都戴着,不怕坏吗?”
我低头。他说的是我心口的挂坠。
我先不回答,引他到按摩床边,坐下。他点的是套餐,依照次序要先在外面浴池洗完澡,才到我手上走流程。估计水开得热,皮肤红得像刚熟的鲜虾子。
这间房内每一分每一秒的流逝,都算在服务时间内,一般熟门熟路的男客人此时早就麻利躺上去了,他却更往后缩了一些。
“不是点的一个钟点,做一套?”我提醒他,“做不完全套,也是要按满钟点算的。”
他听我这么说,脸上却有些尴尬的狼狈,慢了半拍地说:“啊,好,那按你的节奏。”
我接待过的客人什么样的都有,第一次来的也不在少数。看这人样子又绝不像是差佬,那我也懒得去管他们开了房又犹豫的原因。
基本上我对工作已经习惯,因此除了长得肥而丑得出奇的,此外的人在我眼里看来长相都没那么大差别。
他们对我是假,我对他们也不真,彼此又何必在意什么长相,何必记得那么清?
但当然,人家是客,我只不过是服务员。
他眼睛却仍然不是看着我,明明我已经焐热了一手开背的精油,毛巾也已经铺好。他的眼光,却只是反复地端详着我的吊坠。
那吊坠是个酒币形状的金属筹码,我带了很久,任何时候都不摘下来。由于样子比较新鲜,总有客人好奇。
看他好奇得比较多,我解释说:“不锈钢镀金的!不是贵货。”
哪能带什么贵货,又不是没遇见过劫财的。为了二百块现金,罗湖有的是人会把人往死里打。
这人再次很古怪地笑了一下。刚才进门在前台我接待他的时候,他也是这样地很古怪地笑了一下。
过了一会儿,他开口说:“确实不是什么贵货。”
他这口气让我心里一沉。
但他有一阵子没再说话。他就那么时而松,时而紧地拽着我的项链,表情不大,却很丰富,一会儿像是在笑,一会儿又好像很悲伤似的。最后他又看看我。
我也正打量着他。
他也不以为意,说:“认出我了?”
我点点头,“平哥。”我说,“好久不见。”
我以为那些事情我都早忘记了,可是一说出平哥这两个字,记忆忽然像开了闸的洪水向我倒流。他整个脸的轮廓,人的轮廓,都略略宽阔了一些;从额头到太阳穴又割了那么深一道破相的疤。皮肤也黑了粗糙了,竟然像是和那疤很相配。
我觉得没认出来不能怪我。
可是一旦认出是他,这么仔细看看,他仍然总是那种在走神似的样子,一回过神来时候,又有些天真;看着木木然的时候,又会忽然发起狠来。
向海平笑一笑说:“难为你原来还记得我啊,我以为你把我忘了呢。”
我屏住呼吸不敢出声。
但向海平还是忽然猛地一拽那链子,拽得我呼吸一窒,贴着他的脸一阵咳嗽。可是向海平手上的链子还在往紧收。他这种木然的狠劲是我最害怕的。
他忽然把我翻转过身,手上拽着我的链子没有松,我感觉我就要缺氧了。向海平从后面像遛一只狗一样,一手拽着我的项链,一手放在我脖子上渐渐掐紧了。我感觉氧气渐渐稀薄,喉头涌上血味。不知过了多久,又应该好像没过多久,我才听到他在我耳边轻轻说:“你放心,这笔账我会慢慢算。一个钟点一套一千块是吧?那就一千块一千块地算。”
向海平每掐一次,我的脖子就断裂一样的疼。
我脸朝下被压趴在床上,额头低下来抵着枕头而腰被迫拱起。锁链紧紧卡在我的脖子上,血往脑门上涌。我想说话,可是嗓子里呛了辣椒粉一样着了火,只是哑。
向海平扣着链子的手始终不放,听见我哽咽的窒息声,他却从我背后又贴上来。
他的下巴抵在我肩膀上。他看着我。
我侧着头也看他,感到眼泪开始流。
向海平终于轻轻笑了。
“你也会哭?”他说,“让我看看鳄鱼的眼泪咸不咸。”
那一周里,向海平来了三次。星期六,向海平第三次走后不久,小安来找我。
小安见到我,有十来分钟没开口。他开口的时候问:“向海平现在住哪儿?”
我这时刚从窒息痉挛的狼狈里缓过来坐起身,喝着小安给我端的茶水,随口说:“应该还是在春风路那块儿吧,——你给我站住。”
小安回头,又看我脖子一眼,然后下巴明显一紧。
我说:“你去干什么?回答我。”
他毕竟是很乖的,一直都很听我的话,从还是幼犬的时候就被驯化了的杜宾。所以小安像对家长汇报暑假作业完成情况一样,乖乖地对我说:
“我去替您弄死他。”
我拿过床头柜上的镜子端详。嘶,向海平下手还是那么狠,我脖子上勒出了几条吊死鬼似的红痕。
我说:“为什么是替我弄死他?”
小安一怔。
我看他一眼说:“问你话。”
小安有些噎住了,隔一会儿说:“他这不是要来弄死您吗?他罪有应得。”
我叹气。
小安是很倔的,即使是我,不给他把原委讲明白,也很难叫他完全听话。
为了不让他真去把向海平弄死,我耐着性子说:“你过来吧。”
小安走过来,跪在床边,用手握住我的手,脸也蹭过来,小狗一样。
话又说回来,小安真是长着一张漂亮的脸。看着清秀白净,又偏瘦,可是看不出他打架手段极其毒辣。看着冷静克制,其实喜怒无常,只是不形于色。偶尔要他拷问人,他就爱用淬了辣椒的铁链子在人家伤口上反复地割,问出答案了,手里动作也并不立刻就停止。
虽然如此,虽然如此。但只要我喊他过来,他那双眼睛就总会直勾勾地回看我,显出一副很诚恳而天真的样子。
真不愧是亲父子。
当年向海平风头最盛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到他,卡座里酒杯上,那张脸和那个眼神,就和小安现在的一模一样。
当时我还涉世未深,哈,恍如隔世。
那个中间人教我:这一行是有规矩的,最大的老板来,是要选妃的。你就要下到卡座里去,把第一杯酒喝完。这时还不可以说话,也还不可以贴过去,怕老板嫌脏。你的脸要抬起来,让老板看清楚,但是视线要往下。如果老板挑中你,他会把筹码扔进你的空酒杯,你续杯。如果他把筹码扔进别人的杯子里,你就滚。
那天我们那一批,大约有七八个人吧。后面都是第一次,走过去多少畏畏缩缩的。七八个人坐到那位平哥的卡座里面,都抬头瞄。
都呆住了。只知道客人越富的越是肥头大耳的为多,却想不到向海平是这样的电影明星似的人物。一张白净的脸,看起来冷静克制。
我们先后把海波杯喝完,低下视线。感到向海平的眼神应该是正一个个打量着我们。
时间变长了,比一般听说的要久,而那位平哥还没有下决定。我身边的人开始焦躁不安。只要老板一挥手,就要换一批人了。
那还是在这里就被选上最好。
我不耐烦,那时候刚从学校出来,不知世间险恶,胆子很大。一不耐烦,干脆就抬头去看向海平。我恰好坐得离他最近,——也不知道具体怎么敬酒,就随便一举杯。杯子当然已经喝空,我只是把它挑衅似的举到向海平面前。
这时我才发现向海平刚才竟然好像并没在打量我们,而是在抽着烟走神,好像把我们这些被选的妃都忘了。我这么一动作,一举杯,他才忽然回过神来,显出意外而有些迷茫的样子挑眉看我。
他的保镖怒斥几声,正准备把我手里的酒杯打掉的时候,向海平从桌上拨了个筹码。他回身时随手一丢,就像捡了垃圾随手丢进垃圾桶一样随意。可那随意的筹码是实打实地落进我的酒杯,金属碰玻璃的声音一圈圈打转。其他人站起身来,他们该滚了。
我抬头,见到那双眼睛直勾勾地回看我,那人笑一下,还是刚从神游里回来的样子,懒洋洋的,显得好像很淡然而天真。
那时我们都知道平哥是金濠汇背后最大的老板。有说法是他的钱是继承来的,祖上很多代就在这里,罗湖一改开便自然发达;也有人讲他是给人当司机的时候反骗了老板的情妇,把原先那位老板的东西全都夺了过来。说法很多,哪种才是真的,我们这些底层的小喽啰并不知道,只知道那一带那些金碧辉煌的楼,从我们午休吃饭的一楼茶餐厅,到上面吃不起的日料及KTV店,再到最顶层的名字带些什么资本的公司办公室,所有这一切,整栋整栋地都是属于那位平哥的。走在那几条街上,也会有种在大公司工作的小职工的狐假虎威的光荣。
所以说我是从来没有想过,包括那一天穿好制服出门上班的时候,绝没有想过当天夜里,我竟然会跟着平哥一起回来,而且是坐在他车的副驾。
等他熄火,开门,跟他上楼。
穿过停车场里森林一样的水泥柱,搭上电梯。
从观景玻璃往外望去,我们仿佛从城市的灯火里飘然而起。街上的人先是失去面目再变成黑点,和灯的亮与灭一起被留在我们脚下,如同蝼蚁。
我盯着窗外看了一会儿,从窗的倒影里看到向海平正看着我。
电梯的门打开的时候,他对我说:“走吧。”
他的那种神情和那双眼睛,在半明半暗里,容易让人有朦胧的错觉。
向海平在住的地方很少开灯,因为他有一整面朝南的墙是完全做成落地窗的。在顶楼的高度里,已经没有城市的灯火,只有深蓝色的夜晚的光如同海水一样充满了整个客厅。
客厅里十分空旷,只有一张很大的沙发床,一张带椅子的长桌。向海平脱了鞋子,赤脚走过去,在沙发床上坐下来。
海水一样的暗蓝色的光,也十分皎洁地照在那张英俊的脸上。
他仍然是不紧不慢的,简单问几个问题,今年多大,来了深圳多久,怎么经人介绍的工作。
在这些平凡的问题里我逐渐放松了警惕,也脱了鞋,慢慢走到沙发前不远处,留了一些距离,盘腿坐下。
在我更加平凡的回答里,向海平掏出身上的打火机,在桌上找出一个香薰蜡烛,用点烟的手法把那蜡烛的线头喂了火。火光明明灭灭地生发,稳定住了的时候,他才抬起头来对我说:
“你该开始做事了。”
他把这件事讲得很平淡,语气好像是对我善意的提醒。
被他这么一说,我也感到是自己做错了,在原先那种麻麻痒痒的不安里面,又增加了一重手足无措的心慌。
我的手抖得厉害,向海平就在不远处,但他只是一直盯着我,丝毫没有要伸手帮助的意思。
向海平应该是看出我并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他手里玩着的念珠停了下来,皱了皱眉头,
“小赵没教你么?”
他没等我回话,就起身动作了。向海平不让我转过头来,却从后面反复摸索着我的脖颈。
“人的脖子很有意思。动脉,神经,有不少都在这里。”向海平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脖子,慢慢地说,“以前我有一次跟人打架,我那时候喜欢用短刀,说是美国士兵都用那个牌子的短刀。把那刀回手往这个,”他按了按我脖子侧面的一块,“地方一刺,血会像喷泉一样流出来。你知道这些事吗?”
这时候向海平忽然解下来他右手上缠的念珠,念珠套到我脖子上,我开始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刚想开口问,脖子就紧紧地被勒住了——是向海平在往后拽。
我咳嗽着哭了出来,奋力喊了一声:“平哥!”
我脑子里已经一片花白,潜意识是知道自己还艰难保持着弓腰的姿势,这个姿势让我的肌肉僵硬、痉挛,但是全身上下开始发颤,也没有一丝力气了。我就那么跪趴着,一边大口大口地喘气,过了好一会儿才有力气挪挪发麻的膝盖。
不远处浴室里有水声。似乎向海平在唱什么歌。
他梳洗完毕,带着一身水气走出来,穿过客厅,往某个房间那边走。一边对我说:“我困了。你也去洗一下吧。”
我意识到以平哥的身份,我应该站起来回话,但是我实在站不起来了。我躺在那里看着自己颤抖的手。我回答:“好的。”
“哦,”向海平回头,好像想起什么走过来,下巴抬起来指指那长桌,“那个钱包你拿去用吧。”
我又过了很久才坐起来。我虽然不懂牌子,也知道这钱包看起来就很贵,坑坑洼洼的鳄鱼一样的纹路,里面塞得满满当当。
我也去洗澡,出来之后又睡不着;脑子里一团浆糊。四下走了走,向海平卧室的门竟然并没有锁。
我走过去,看着向海平那张熟睡着的脸,他被深蓝色的光线黯淡地摇曳着的鼻梁的影子。我突然清醒过来,迟来的羞耻感排山倒海地从我身后翻滚而来。我刚刚第一次真正把自己卖掉了。
我蜷缩起来无声地流泪的时候,向海平睡得正熟,发出轻轻的婴孩般的呼吸声,那张英俊的脸显得很天真。
向海平似乎是对我相当满意。他开始不断地给我钱花,送我礼物。他对我不可不说是很好的,出手一直相当阔绰。
但是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已经是向海平在罗湖最后的辉煌。
早在香港回归后,向海平的走私生意就开始盛极而衰。到我见他的那个时候,他的产业虽然还茫茫多,但已经很难再有什么扩张。
后来我才知道,在我们在一起的那几年里,他在我们见面的房间以外有种种电影似的经历,如同没落的王族一样精彩。据说向海平这个人当时做事太老派,为了恢复地位错信人,又为了保全兄弟在生意上自断一臂,结果上面更大的老板宁愿换新人,他的兄弟也出卖了他。如此反复不停地折腾,只为了恢复原有的光荣,结果阻挡不住大势,最后还因为前面边角料做的一点毒品生意被人举报,进了牢房。是那么小的罪名,只是已经没人保他。
说起来颇有一种末代王族从拥有天下,到流亡,到最后进监狱时只剩一皮箱留在身边的珠宝的滑稽。
不过,这些事情都是金濠汇倒台以后,我慢慢从各种当年的大哥那边听说,慢慢理解的。
一开始跟着向海平的我,才二十岁都不到,对这一切哪里能懂。当时我虽然把自己卖掉了,毕竟也只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最开始我的世界就是向海平,主要是向海平在顶楼的住处。平哥在外面的事情,我全都不曾知道。他只是要我住在那个地方,我的工作就是等他回来。
所以当时外面腥风血雨着,向海平确实是越来越不顾一切。我起初见他那种风尘外物的淡然渐渐消退。当我在那空旷的房子里一点点长大时,他开始老了。他开始带着一丝血的臭味回到住处,然后变成很多,然后开始加上了酒的臭味。他直接把我从半梦半醒里抓起来的时候,动作里越来越经常地有种受伤了的野兽似的悲哀。
我缓过劲来,发现向海平的额头还抵在我后颈。我等了很久。但是他就是一直这样没有动。我向后看一眼,心里一动:他简直像是正在紧紧地抱着我,如同溺水的人抱着浮木。
我没忍住。就开口问他:“你是怎么了?”
他没有回答我。
他隔了一会儿,才从恍惚中醒来。
我又问:“你是怎么了?”
我试图安慰地捏捏他的手臂,我等了很久。
但在这些时候,向海平没有任何一次说过什么。他从来不会回答我的那些问题,只会在要走的时候转头对我说:
“那些钱你拿去用吧。”
哈哈,对他而言我虽然是他最合心意的家具,但到底不过是一个他用钱买来的家具。
我第一次想明白这一点后,对向海平是油然而生的感到非常的愤怒。
不过那几年里,他回来的时间越来越晚,也越来越没空约束我,给了我很多的时间去读他放在书柜里装饰用的漂亮历史书,和很多机会去思考这个问题。
在向海平的产业越缩越小的时候,房间里的我也逐渐长大。
我开始明白,现在的向海平,和我刚刚见到他那意气风发地坐在金濠汇的卡座里选妃的时候,已经全然是两样了。好像末代皇帝,他只剩下一些金银财宝,和一个玩具一样的满洲国里的空皇位。
向海平对我的看法或许没有错。我对于他是一个装饰挂件,是钱的衍生物,是不产生任何价值的附庸。如果不是因为他富有,我不可能跟他坐上观景电梯。牵着他的手看橘红色的灯火消失在他脚下的黑暗里的时候,我不会对他产生敬畏。对他有的这种暧昧的感觉,大部分是因为他出手阔绰。这一切导致那时的我在半明半暗的懵懂里面,产生过一种错觉吧。
最后的最后,给他管钱的赵明也来找我,问我愿不愿意合作?我已经二十出头,在向海平身边学得很聪明了,我听得懂话里的话。
赵明找我,是因为我比较可能趁向海平睡熟时复制到他的钥匙。至于赵明的整个方案,据我理解,就是榨干向海平的最后一丝油水,基本上是把向海平生吃进去再把骨头吐出来。
那些钱不多不少,但是是向海平最后的一些钱了。
所以向海平绝对会恨死我,可能会恨我超过他恨其他任何人。
我听出赵明对我说这计划时,也有些迟疑。
赵明表态道:“你也跟他很多年了,如果你不同意,我也很尊重。”
哈。赵明根本就不怕我去告诉向海平。向海平能拿赵明怎么办呢?竟然连这个小赵也这么不怕他了。我自己狐假虎威久了,不禁也替向海平感到那种大势已去的悲凉。那位平哥变成一只没有了牙齿的狮子。我要跟着这只没有了牙齿的狮子走吗?
我想了想,对赵明伸出手,说:“你也不用那么尊重我。”
在那天夜里我爬起来用赵明教我的办法复制熟睡的向海平的钥匙的时候,我转头,看到半明半暗里面,他的眉眼确实是长得很优越。
他睡得很熟。
我知道如果我这个时候吵醒了向海平,死的就是我。可是我的手在抖。我颤抖着手把钥匙复制下来,一边无声地在夜里嚎啕大哭。在这种时候我想起的竟然不是向海平的种种暴戾和喜怒无常,而只是那次他因为太累而额头抵在我的后颈上睡着了一会儿,紧紧地从背后抱着我,如同溺水的人抱着浮木的时候。
向海平判下来,转进监狱的前一晚,我去看过他。
我穿名牌T恤,他穿带号码的囚服。名牌T恤是他给我买的,带号码的囚服是我送给他的。
铁栏杆横在我们之间。
向海平隔着铁栏杆朝我的皮鞋吐了口口水。
这动作由他来做,倒不会觉得不文雅,配上那略带轻蔑的神色,只像是秽物原本就该吐进垃圾桶一样自然。
我是对不起他的,但我不配说这话。
我看着我皮鞋的鞋头,对他说其他的事情。我告诉他他的家人已经被安置在香港。
他没有点头或者摇头,只是盘腿坐在那里,抬头看我。
听完后,他对我说:“好。”
我又接着一样一样地把一些杂碎事情跟他交代过。春风路的房子,金光华的物业,分别如何处置。——其实这些事情本来不应该是我做,我一直以来只是跟他上床,不懂得办事,被人坑骗不少。只是连替他办事的赵明都跑了。赵明去了东南亚,有些事情我实在办不来,是他打越洋电话教我的。
赵明在电话里经常不耐烦,说你何必管这么细,都分了你不少肉,一点碎骨头就由他去吧。
我也没解释。
其实我只是总觉得那么一个人,对兄弟仗义,对身边人豪气,落幕不该凄凉如此。我是挺虚伪的,在人快断气的时候跟着捅了一刀,完了却说什么也要替他收拾葬礼,在抬棺时落泪。
我告诉向海平这些商铺处置完,已经用现金给他存在文锦渡。
最后留这么点碎骨头,真是挺虚伪。我也有我的逻辑,我偷走的已经很多,最后这一点碎骨头,再拿感觉要遭神罚。
向海平没有站起来痛骂我的意思,听着听着,他仿佛走神了,仿佛我说的事情和他没有多大关系。
过了一会儿他对我说:“好。”
他问:“还有什么?”
确实我正在犹豫最后一件事怎么说。被他这一问,我心里惊一下。我果然不适合做生意。生意场该是什么样可怕的地方,怎么连向海平这样的人还会有玩不转的事情。
我说,确实还有一件事我不知道怎么处理。
平哥的家人并不清楚金濠汇不只是夜总会,并且是平哥的一个洗手盆,很多脏东西都留在里面, 里面很多具体的情况他们一点都不知道。比如,平哥在金濠汇有个谁也不知道的孩子,一个和我角色类似的“服务员”自作主张替他生下来的孩子,野生野养,在三教九流、灯红酒绿的冲撞中长大。
“小安。”我说。
向海平沉默了。
一会儿,又一会儿。
有几次他几乎要开口说话,但是又没有。
最后他忽然很颓丧,把脸埋进双手里:“随你便吧。”
我第一次听见他叹气。
我离开看守所,打开车门。小安很听话,一直坐在副驾上玩着我用他爸的钱给他买的高级游戏机。他见我来了,乌黑的眼睛忽然一亮。
小安还那么小,金濠汇倒了他还挺高兴的,他觉得终于可以住到安安静静的正常的房子里面了,能睡个好觉。
平哥的以前的兄弟发达了;赵明拿着钱去了东南亚发更大的财;小安也挺开心的。金濠汇里我那些原先的同事们,换了一家夜总会,生意照旧的做。似乎平哥离开了,罗湖依然是那么转,除我以外没有人觉得悲哀。
那天我从看守所出来,开着车载小安回老街的路上,还是回了一趟马上要拆的金濠汇。
绕了一圈。
最后我从吧台后面拿走一个酒币。好像从废墟里捡走一块砖头,仪式感。金属的筹码,投到杯里,续杯换酒。样子还是特别找人设计过的,这种样式的酒币扔进敞口啤酒杯,比较容易在杯底一圈圈打转。
我投靠了新的靠山。我这人没什么用,察言观色是会的,但道上的事情向海平没教过我,我不知怎样办。我能够赚的最大的钱,也就是踩着黑与白的界线,做些模糊的,可以说合法、也可以说不合法的脏活。做脏活的钱也够我用,不过我还是偶尔会出来重操旧业,一小时一千块。因为新的靠山不希望我忘本。
他说他从没打算重用我。他说我连向海平都能出卖,他要怎么相信我不会出卖他呢?做人不能“忘本”,只要一只脚踏进了这一行,做人就更加不能,没有那么多无奈,只是一种谁也无法违逆的规则。
他说的有道理。
我还是有很多时间,用来看看向海平以前留下的那些装饰用的书,想想事情,在罗湖到处走走,和一些人聊聊天。
人总是想要自己没有的东西,所以我特别喜欢听酒保说一些爱情故事。
深圳这个地方其实很难有什么爱情故事,我听完之后去寻访,大部分都是穿凿附会。就像书里说的:“大概一千万人之中,才有一双梁祝,才可以化蝶。其他的只化成蛾、蟑螂、蚊蚋、苍蝇、金龟子……就是化不成蝶。并无想象中之美丽。”偶有鸡鸭相合的,最后结果不是鸡骗走鸭的钱,就是鸭骗鸡。
听了一圈我就觉得深圳这个地方还是挺无聊的。如果在一个地方所有人都只想要钱,也就是说你可以用钱买到所有东西所有人。
我有一次还听到过文锦渡的酒保讲,从前有一个很大的老板,他和一个“服务生”之间是发生过爱情的,这个老板对这个服务生特别好,什么黑活都不让碰,第一晚就送了个鳄鱼皮包,给钱花,还送了一间屋。
哈,我想,说的倒没有假话,可是这个老板并没有爱,他只是一个很老派的人,他本质上对人很好,他就毁在这一点上面。而且这个服务生最后也把这个老板出卖了。
我拿出那个鳄鱼皮钱包,结了账。真相和传闻差的太远,后面我就不再去文锦渡的那些酒吧听什么爱情故事了。
我保持每天早上七点起床,运货,运过海关,再从香港那头的罗湖,回到深圳这头的罗湖。傍晚看客户需求,我有时候做一小时推拿,有时候不。推拿收的钱跟运货比是很少的。我按照向海平以前的习惯,大钱放账户里面运作一下,小钱全部用现钞结,攒一攒,还是用现钞存起来,以备急用。
然后每天晚上七点,我回到那间我这些年一直在住的房间,打开门。
向海平以前有时候是会关门的,不过小安住进来之后从来就不锁。
小安会跟着我的靠山手底下的一些小混混出去跑跑生意,时间不太规律,晚上七点我回来,他有时候正在准备往外走;有时候在空旷的客厅里练拳击。
也有的时候,他是已经睡着了。小安睡着的时候像个婴儿那样蜷缩成一团,睡得非常非常沉,什么噪音都吵不醒的。睡得太沉是小安的一个弱点,在金濠汇长大时留下的坏习惯。
我蹲下来,蹲在床边,看着小安长开了些的眉眼。我亲了亲他的太阳穴。小安毫不知情地熟睡,发出轻轻的婴孩般的呼吸声。
长大了的小安,跟向海平也像,无论是那种总有些心不在焉的淡漠,还是面无表情地突然发起疯来握紧我的手时像要把我的骨头扭下来一截的狠劲。也不像,因为小安的感情是简单明白的,我喊他过来,他就走来跪下。
我伸手挠挠他的下巴,他就笑一下,很乖顺地任我把他像小狗一样逗,这种时候他心情挺好,也会轻轻地很珍惜地摩挲着我的手臂。
我十分喜欢小安。自己亲手从路边捡来的一只脏兮兮的小狗,养大了长得还挺漂亮得意,并且他对谁都坏,追着把血肉咬下一块来才满足,只认着对你好,跟脚转。这样的,谁也会十分喜欢。
我听说这种习惯叫做铭印。小狗刚出生或者小鸭子刚破壳的时候,第一眼很重要的,第一眼看到谁 它就模仿谁,亦步亦趋。“快速学习”,就是说看一眼只要一下子,“终身铭记”,就是说那几分钟里发生的事情一辈子都忘不掉。小安对我如此的好,主要因为他第一次走出金濠汇的时候,是我牵着他的手。
像这样每一天都没有忘记过他,但是每一天又忘记他一点点。逐渐我想起这个三个字的名字, 向海平,轻轻读出来的时候觉得字上面都沾满了灰尘。如此这般,直到有一天,他出了狱又站在我面前。他长了些肌肉,人黝黑了一些,脸的轮廓手臂的轮廓都略略宽阔。可是我看着他的脸只见到那道新留的疤,竟然会一开始没认出来。
我以为他化成灰我也认得,可是我没有能。我以为他不会再来找我,除非是要我的命。可是他来找我,并且让我活着。
我对小安说:“我对不起他,我随他处置。”
小安不同意。
我重复:“这事你不用管。”
小安僵住,然后完全不笑了,看了我很久,最后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妈的,这孩子长得真是太像向海平当年了,基因到底是什么东西,连表情和神态都会遗传的?
已经不再像当年的向海平本人,仍然是几乎每周都会来,我的脖子从几道红痕变为皮开肉绽。
他来了几次,我就窒息了几十次,期间有上百次我都觉得,他其实就是要我死吧?但我每次昏过去后,最后都还是会醒来。
这其中只有一次,我醒来的时候向海平是还在的,就那么一次。
我醒来照旧是哮喘一样大口呼吸寻找氧气,然后站起来,喝很多的水。
咕嘟咕嘟喝完的时候,我看着床前的镜子,对上镜子里看着我的向海平。只能是低头避开他的眼睛。
我漱口,洗脸,含了一粒薄荷糖,覆盖掉嘴里的味道。我慢条斯理地穿上了衣服。再次走出洗手间。
他还没走。没办法,硬着头皮说点什么。
我想了半天,问出一句:“怎么还在?”
向海平真的在发呆,回过神来。他“嗯”一声,然后答非所问:“你陪我去吃个饭。”
我心里咯噔一下。
看他的凝重的表情,会以为向海平要带我去什么电影里那种交货现场,吃个饭全部人头都落地的那种。我想象我可能表情狰狞地死在座位上,向海平也只会看我一眼,就算我的血溅到他盘子里了,他是不是也就是继续一脸淡定地吃他自己点的意式肉酱面。
但向海平牵着我的手,穿越人群,到了一栋大厦,坐电梯到顶楼。以前一度很热闹很有气派的,顶楼的餐厅整面墙都做成落地窗,在城市刚进入夜晚的时候,靠窗的位置能三百六十度地看到整个城市明灭的橘红色的灯火。
人不多。吃饭的时候我们几乎没有说什么食物以外的话。吃完饭,向海平付完帐,我们往外走。气氛莫名地还比较缓和,我们沿着外面的商场逛过去。
除了向海平脸上有道刀疤之外,我们就是两个最正常的路人平凡地走在路上。
过了一会,向海平开口说:“我出来先去了文锦渡,还没想好第二去哪里,就有人跟我说起你。只是这样而已。”
“啊,”我艰难地说,“这样啊。”
向海平说:“这地方我有一次想带你来吃,结果没有来成,所以刚才想到,可以来吃一次。”
“啊,”我说,“还有过这种事。”“嗯。”向海平看我一眼。过会儿他说,“我想着那地方夜景应该不错。夜景看来确实是不错。”
我机械地重复说:“确实是不错。”
因为我每说一句话都想哭,多说一个字我都怕我会忽然哭起来,只要我眼泪流下来,我一定会嚎啕大哭。因为刚才饭吃到后半,向海平拿出一个信封结账。他不知道我刚洗完手走回来,正在不远处看着。他从信封里点出钱来给服务生,一张一张的烟灰色的钱,还是他进去之前的老版本的人民币。现在没有多少人用那个。那是我打电话给赵明才学会的,很辛苦才洗出来的不连号的干净钱。向海平是那样的一个人,怎样的动作他做起来都沉静而绝不显得小气,可是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到一个显而易见的事情,向海平确实已经不能够再为我花什么钱了。
那天我走在街上,一直在忍,走到地铁口的时候我实在是忍不住了。
路人侧目。向海平等了等,拉了拉我的手,看我似乎是不准备在哭完之前离开地铁站口的时候,他去旁边报刊亭买了根烟抽上。
他把烟头喂了火,一边淡淡地说:“都这样了,你这又是何必呢?”
“我爱你。”我说。
他还是看着我。这是我人生之中第二次听见他叹气。不过向海平这一次只是轻轻笑一下,叼着烟,又说一遍:“何必呢?”
我没有再说什么,他也没有。我们又一起走了一小会儿,然后分头走开。下面那周向海平还是来了,做爱方式照旧,但是我醒来后没有见到他再留下。
再往后他又来过几次。但是极度沉默。最后,向海平就没有再来了。
过了几年,小安在老街那一带找到一个地盘,做了一个小老板。我不再运货,再次成为一个全然无用的人。现在小安替我付账,用信用卡。小安不理解我留应急现钞的习惯,也不拦着。只有我自己记得那个保险柜的密码,保险柜里面存有一叠薄薄的烟灰色的不连号的钱,一片喜气洋洋的淡鲜红色的新钱里,显得有些旧和黯淡,好像一个过时的人。
铭印,就是说那几分钟里发生的事情一辈子都忘不掉。可能当时我不应该抬头多看那一眼。